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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丰公寓。
依然是让司机将车停在小区外面,一个人慢慢的走进小区,方晓迪抬头望着远处那一幢公寓,五年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走的时候有没有将这栋房子处理掉。如果处理掉了,她即使拿着钥匙也打不开门。
一步步靠近公寓,方晓迪放在裤袋里的手指紧紧捏住钥匙,目不转睛的盯着公寓,随时做好这栋公寓已经有人的准备。
走到公寓前面,方晓迪抬头看去,公寓并没有开灯——
如果他将房子卖给别人了,这会儿正是大家下班的时候,房子里怎么会没有灯光呢?这么一想,方晓迪心里有丝丝激动,迈着步子走向门口,将裤袋里的钥匙摸出来,紧张的伸向钥匙孔—轹—
屏息凝神的轻轻转动了两下,门打开了。
五年了,他一直没有换锁,方晓迪心里隐约知道他不换锁的理由,可是想起他已经结婚的事实,她不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将那种期待着的心情压下去。
将门推开,她并没有开灯,因为她害怕惊动了这里的保安,到时候闹出事情来她懒得解释。随手将门轻轻关上,她拿出自己早已经准备好的袖珍型手电筒,弯下腰脱了鞋,打着赤脚走入客厅糌。
手电筒的光并不强,但也不微弱,至少可以让她清晰地看见这个屋子里一如五年前的摆设。
看了一眼四周纤尘不染的家具,她走到沙发边上坐下来。
桌子上放着一个精致的水晶烟灰缸,里面干干净净的,一点也不像是被人用过的。她低头看着烟灰缸在夜色中反射的光芒,不由抿唇一笑。从她第一次见他,到最后离开,她极少看见他抽烟,就连喝酒也是偶尔的事。很多女人说,喜欢男人身上的烟草味,而他身上几乎闻不到一丝烟味——
就连接吻的时候,他嘴里也仅仅只是薄荷水的味道,从来没有烟草味。
虽然认识他的时候她并不是他第一个女人,他却给她十分干净的感觉,那种感觉跟以前工作或是学习中认识的男人不一样,干净得让她依赖。
依稀记得他曾经嘲讽的质问过她,是不是嫌他脏,当时她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不嫌弃,如今经过五年的时间沉淀,她才觉得自己当初应该说一句:陆威霆,你是我认识的最干净最澄澈的男人。
……
可惜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现在再也回不去了。方晓迪吸了吸鼻子,喉头那种酸涩的感觉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
虽然红了眼眶,虽然泪水打湿了睫毛,但她最终还是将决堤的泪水重新纳入眼睛里,不让它们掉落下来。
隐隐约约的,方晓迪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她一怔,这漆黑的房子里传出这种轻微的动静,让她不免会害怕。蓦地回头循着声音发源地望去,那儿什么也没有。她的心咚咚咚的跳动着,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壮起胆子低低喊了一句:“谁在那儿……”
一句话简短的五个字,说到最后的时候连自己都听不到了。她心虚的握紧手指,正准备站起来的时候,一团毛绒绒的东西撞在了她小腿上!
“啊——”
方晓迪出于本能的低低尖叫了一声,一颗心陡然跳到了嗓子眼!
她惊恐的一脚踢开,两只脚慌忙放在沙发上,恐惧的将手电筒的光射过去——
“嗷嗷……嗷……”
一种特别熟悉的声音传入耳朵里,手电筒的光照到那团小东西上的时候,方晓迪一颗心终于放松下来。
沙发另一边,一只小小的白色萨摩耶趴在地上,用幽怨的眼神看着方晓迪。它还那么小,估计只有几个月大,刚刚只是嗅到有人的气味才跑过来想亲热一下,结果被人家飞起一脚踹开,估计是踢痛了——
“对不起对不起!”
方晓迪将手电筒放在桌子上,看着低低嚎叫着的小家伙,歉疚的走过去将小家伙抱起来,一边说对不起一边抚摸着它干净柔顺的毛发。
小萨摩耶享受着方晓迪的抚摸,黑色的鼻子不停在她身上磨蹭。她抿唇一笑,如果佳佳看到这么漂亮的小狗狗,一定会喜爱得不得了!
上一次他生日,王志盛送了他一只漂亮的小西施犬,他天天都跟小家伙腻在一块儿,别提多高兴了。而怀里这一只,是纯种萨摩耶,比那只小西施犬漂亮多了——
一边抚摸着萨摩耶柔软的长毛,一边回想起佳佳和小西施犬一起玩耍的情景,方晓迪脸上荡漾着母性慈爱的光辉。
忽然,她陡然想起一件事!这个房子都没人住了,怎么还会有小狗狗在这儿?
而且怀里这只小狗狗还这么干净,一点也不像是没人照顾一样!
方晓迪轻轻的抽了一口气,缓缓打量了一眼四周——
房子里安静得仿佛没有人在一样,她皱了皱眉,低头看着怀里的小狗。
也许是陆威霆临走的时候聘请了钟点工每天来这儿养养小狗打扫卫生,不然这个房子怎么会这么干净呢?
没有了疑虑,方晓迪便抱着萨摩耶准备绕过沙发去包包里拿小饼干。那是来的时候在车上佳佳没吃完的,想必这只小狗也不会嫌弃——
“去哪儿——”
冰冷的声音从天而降,方晓迪脚下一顿,那个声音仿佛一声旱雷劈下,让她的血液瞬间凝固了!!
她惊愕得双手僵固,大脑一片空白!怀中的萨摩耶没有了她双手的环抱,再一次可怜的从她怀里掉到地上——
“嗷嗷……嗷……嗷……”
小萨摩耶委屈的摇着尾巴,看了一眼方晓迪,然后一撒腿就跑向楼梯口。走廊上站着它的主人,接连被方晓迪虐了两次,它委屈得想去和主人亲热亲热——
二楼走廊上,陆威霆置身在一片黑暗中。他任由小萨摩耶咬着他的拖鞋,冷漠的注视着楼下跟雕塑一样一动不动的女人。
前几天一直在工厂监督产品的质量,两天没有休息,刚刚回到陆园就又开车去机场,直接乘飞机到了F市,疲倦的他到家后洗了个澡就睡了。
一觉睡到刚才,一声女人的尖叫惊醒了他!
无数个夜里,他就是在这样的尖叫声中惊醒过来的。她离开了五年,他用尽各种方法也找不到她,他从开始的怨恨不理解变成后来的恐慌,他潜意识中以为,她或许是出事了,所以才五年都没有出现……
直到刚刚那种声音那么清晰,他蓦地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听着楼下萨摩耶的叫声,一翻身就下了床,快步走出房间!
结果站在走廊上,他一低头就看见了客厅中抱着萨摩耶的女人。
袖珍型手电筒的光照射在墙壁上,雪白的墙壁反射着光芒,让客厅有些许的微亮。而她站在沙发的一边,身上穿着一身洁白的衬衫,抱着毛色雪白的萨摩耶,低头温柔的微笑着。
那一霎,陆威霆只觉得她的眼睛就像夜空中的星子,照射进他空缺了五年的心房!
而见到她那一秒,本以为的惊喜和激动,却迟迟没有到来。他握紧栏杆一直静默的凝视着楼下的她,他没有说一个字,甚至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等了五年的人,因为他放出的消息而重新出现,她是因为他离开了F市才会回来,这样的重逢,他如何高兴得起来!
即使见面了,也不过是他想了她五年,找了她五年,而她躲了他五年,最终因为他的离开而重新出现在这儿而已。这样的见面,让他不仅不感到幸福,反而有一种愤怒在心底滋生!!
走的时候一句话也不留,就留下那样一封薄薄的信纸,然后一走就是五年。而如今回来,同样是一个招呼也不打,等到他从F市撤退了,她就悄悄的回来了——
这么费尽心思的躲着他,他到底哪儿对不起她?
“你……你不是回温哥华了吗?”
良久以后,方晓迪才缓缓回过神来,抬头看着二楼的男人。她心底那种阔别重逢的伤感已经替代了喜悦,五年不见的人这么清晰的站在眼前,她只觉得心底有一种说不出的悲伤……
陆威霆嘲讽的勾起嘴角,转身将走廊上的灯光打开。
雪白的灯光洒满了整个客厅,她站在客厅里惊愕的望着他的模样也被他尽收眼底。沉默着一步步走下楼梯,他的目光一直在她身上,一刻也不曾离开过——
“你希望我走多久?五年?”他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盯着她惨白的脸,继而嘲讽的一笑,... -->>
丽丰公寓。
依然是让司机将车停在小区外面,一个人慢慢的走进小区,方晓迪抬头望着远处那一幢公寓,五年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走的时候有没有将这栋房子处理掉。如果处理掉了,她即使拿着钥匙也打不开门。
一步步靠近公寓,方晓迪放在裤袋里的手指紧紧捏住钥匙,目不转睛的盯着公寓,随时做好这栋公寓已经有人的准备。
走到公寓前面,方晓迪抬头看去,公寓并没有开灯——
如果他将房子卖给别人了,这会儿正是大家下班的时候,房子里怎么会没有灯光呢?这么一想,方晓迪心里有丝丝激动,迈着步子走向门口,将裤袋里的钥匙摸出来,紧张的伸向钥匙孔—轹—
屏息凝神的轻轻转动了两下,门打开了。
五年了,他一直没有换锁,方晓迪心里隐约知道他不换锁的理由,可是想起他已经结婚的事实,她不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将那种期待着的心情压下去。
将门推开,她并没有开灯,因为她害怕惊动了这里的保安,到时候闹出事情来她懒得解释。随手将门轻轻关上,她拿出自己早已经准备好的袖珍型手电筒,弯下腰脱了鞋,打着赤脚走入客厅糌。
手电筒的光并不强,但也不微弱,至少可以让她清晰地看见这个屋子里一如五年前的摆设。
看了一眼四周纤尘不染的家具,她走到沙发边上坐下来。
桌子上放着一个精致的水晶烟灰缸,里面干干净净的,一点也不像是被人用过的。她低头看着烟灰缸在夜色中反射的光芒,不由抿唇一笑。从她第一次见他,到最后离开,她极少看见他抽烟,就连喝酒也是偶尔的事。很多女人说,喜欢男人身上的烟草味,而他身上几乎闻不到一丝烟味——
就连接吻的时候,他嘴里也仅仅只是薄荷水的味道,从来没有烟草味。
虽然认识他的时候她并不是他第一个女人,他却给她十分干净的感觉,那种感觉跟以前工作或是学习中认识的男人不一样,干净得让她依赖。
依稀记得他曾经嘲讽的质问过她,是不是嫌他脏,当时她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不嫌弃,如今经过五年的时间沉淀,她才觉得自己当初应该说一句:陆威霆,你是我认识的最干净最澄澈的男人。
……
可惜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现在再也回不去了。方晓迪吸了吸鼻子,喉头那种酸涩的感觉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
虽然红了眼眶,虽然泪水打湿了睫毛,但她最终还是将决堤的泪水重新纳入眼睛里,不让它们掉落下来。
隐隐约约的,方晓迪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她一怔,这漆黑的房子里传出这种轻微的动静,让她不免会害怕。蓦地回头循着声音发源地望去,那儿什么也没有。她的心咚咚咚的跳动着,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壮起胆子低低喊了一句:“谁在那儿……”
一句话简短的五个字,说到最后的时候连自己都听不到了。她心虚的握紧手指,正准备站起来的时候,一团毛绒绒的东西撞在了她小腿上!
“啊——”
方晓迪出于本能的低低尖叫了一声,一颗心陡然跳到了嗓子眼!
她惊恐的一脚踢开,两只脚慌忙放在沙发上,恐惧的将手电筒的光射过去——
“嗷嗷……嗷……”
一种特别熟悉的声音传入耳朵里,手电筒的光照到那团小东西上的时候,方晓迪一颗心终于放松下来。
沙发另一边,一只小小的白色萨摩耶趴在地上,用幽怨的眼神看着方晓迪。它还那么小,估计只有几个月大,刚刚只是嗅到有人的气味才跑过来想亲热一下,结果被人家飞起一脚踹开,估计是踢痛了——
“对不起对不起!”
方晓迪将手电筒放在桌子上,看着低低嚎叫着的小家伙,歉疚的走过去将小家伙抱起来,一边说对不起一边抚摸着它干净柔顺的毛发。
小萨摩耶享受着方晓迪的抚摸,黑色的鼻子不停在她身上磨蹭。她抿唇一笑,如果佳佳看到这么漂亮的小狗狗,一定会喜爱得不得了!
上一次他生日,王志盛送了他一只漂亮的小西施犬,他天天都跟小家伙腻在一块儿,别提多高兴了。而怀里这一只,是纯种萨摩耶,比那只小西施犬漂亮多了——
一边抚摸着萨摩耶柔软的长毛,一边回想起佳佳和小西施犬一起玩耍的情景,方晓迪脸上荡漾着母性慈爱的光辉。
忽然,她陡然想起一件事!这个房子都没人住了,怎么还会有小狗狗在这儿?
而且怀里这只小狗狗还这么干净,一点也不像是没人照顾一样!
方晓迪轻轻的抽了一口气,缓缓打量了一眼四周——
房子里安静得仿佛没有人在一样,她皱了皱眉,低头看着怀里的小狗。
也许是陆威霆临走的时候聘请了钟点工每天来这儿养养小狗打扫卫生,不然这个房子怎么会这么干净呢?
没有了疑虑,方晓迪便抱着萨摩耶准备绕过沙发去包包里拿小饼干。那是来的时候在车上佳佳没吃完的,想必这只小狗也不会嫌弃——
“去哪儿——”
冰冷的声音从天而降,方晓迪脚下一顿,那个声音仿佛一声旱雷劈下,让她的血液瞬间凝固了!!
她惊愕得双手僵固,大脑一片空白!怀中的萨摩耶没有了她双手的环抱,再一次可怜的从她怀里掉到地上——
“嗷嗷……嗷……嗷……”
小萨摩耶委屈的摇着尾巴,看了一眼方晓迪,然后一撒腿就跑向楼梯口。走廊上站着它的主人,接连被方晓迪虐了两次,它委屈得想去和主人亲热亲热——
二楼走廊上,陆威霆置身在一片黑暗中。他任由小萨摩耶咬着他的拖鞋,冷漠的注视着楼下跟雕塑一样一动不动的女人。
前几天一直在工厂监督产品的质量,两天没有休息,刚刚回到陆园就又开车去机场,直接乘飞机到了F市,疲倦的他到家后洗了个澡就睡了。
一觉睡到刚才,一声女人的尖叫惊醒了他!
无数个夜里,他就是在这样的尖叫声中惊醒过来的。她离开了五年,他用尽各种方法也找不到她,他从开始的怨恨不理解变成后来的恐慌,他潜意识中以为,她或许是出事了,所以才五年都没有出现……
直到刚刚那种声音那么清晰,他蓦地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听着楼下萨摩耶的叫声,一翻身就下了床,快步走出房间!
结果站在走廊上,他一低头就看见了客厅中抱着萨摩耶的女人。
袖珍型手电筒的光照射在墙壁上,雪白的墙壁反射着光芒,让客厅有些许的微亮。而她站在沙发的一边,身上穿着一身洁白的衬衫,抱着毛色雪白的萨摩耶,低头温柔的微笑着。
那一霎,陆威霆只觉得她的眼睛就像夜空中的星子,照射进他空缺了五年的心房!
而见到她那一秒,本以为的惊喜和激动,却迟迟没有到来。他握紧栏杆一直静默的凝视着楼下的她,他没有说一个字,甚至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等了五年的人,因为他放出的消息而重新出现,她是因为他离开了F市才会回来,这样的重逢,他如何高兴得起来!
即使见面了,也不过是他想了她五年,找了她五年,而她躲了他五年,最终因为他的离开而重新出现在这儿而已。这样的见面,让他不仅不感到幸福,反而有一种愤怒在心底滋生!!
走的时候一句话也不留,就留下那样一封薄薄的信纸,然后一走就是五年。而如今回来,同样是一个招呼也不打,等到他从F市撤退了,她就悄悄的回来了——
这么费尽心思的躲着他,他到底哪儿对不起她?
“你……你不是回温哥华了吗?”
良久以后,方晓迪才缓缓回过神来,抬头看着二楼的男人。她心底那种阔别重逢的伤感已经替代了喜悦,五年不见的人这么清晰的站在眼前,她只觉得心底有一种说不出的悲伤……
陆威霆嘲讽的勾起嘴角,转身将走廊上的灯光打开。
雪白的灯光洒满了整个客厅,她站在客厅里惊愕的望着他的模样也被他尽收眼底。沉默着一步步走下楼梯,他的目光一直在她身上,一刻也不曾离开过——
“你希望我走多久?五年?”他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盯着她惨白的脸,继而嘲讽的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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