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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从西周到西汉,千年的时间里,蠢愚一直被当做正常人,且是正常的成年人来看待的,因此,并不在赦免之列。这期间,有人提出过,说是‘狂易杀人,得减重论’,而后又说了,‘若母子兄弟代死,赦所代者’……”
这是说,有人觉得这种脑子不正常的人若是杀人了,可以减免刑罚,但是不是说就不处罚了。但如果家里的母亲兄弟愿意替他死,替他接受惩罚,那就可以减免此人的罪责。
林雨桐皱眉,她倒是没研究的这么详细过,还真是不知道这一点!但无疑,这样的规定是无法执行的,这是挑战人性的!
一个不正常的人,若是看着他死,别人说家人无情无义。可若以身相代,这又很荒诞!用一个正常人的死,去换一个不正常的人活着,谁也不能乐意呀!
却不想元山平又道,“这样的提法,得到了当时在位的汉安帝的赞同,因此,得以上下推广。”
林雨桐:“……”这玩意听着都不靠谱!汉安帝……也不算是明君,不纠结这个了!元山平说推广过,那应该错不了!他必然是考据过的。
元山平也从皇后的表情里读懂了她的意思,紧跟着就说道:“在魏晋时期,便有人对此提出异议。而到了隋朝,沿用的依旧是《周礼》的赦免之例,在《隋书》上有‘合赎者,老小阉痴并过失之属’。隋二世而亡,律制不算完备。而《唐律》却不同,包括大明律在内的律法,都是依唐律为模板的。唐律对此有规定,说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蠢愚者,若是参与了造反、谋逆、杀人这般的罪行,需得‘上请’……”
上请,是说请示皇帝。皇帝说可赦免便赦免,若不赦,那照样得死。
“宋律对比唐律,改动不大,但是到了元朝,改动就不小了。在《元典章》上记载过一个案子,说是有个疯癫之人,发狂之下半夜闯到邻居家里,把邻居家的男主人用棍子给打死了,且把邻居家的其他人都打伤了,严重程度不一。而元朝皇帝给的审判是,‘免罪,征烧埋银’。”
是说不治罪,只要支付丧葬费就可以了。
“而同样的,在元朝的《刑法志》中也有一个类似的案子,是疯癫的孙子,杀了祖父母。结果被判了斩立决!”
林雨桐明白这个意思了,一样的案子两个判法,只能说明,元朝哪怕是外来的异族,在孝道上也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他说的是律,可又不光是律!他是说,儒家的很多东西,深入骨髓,没有一个统治者可以轻忽它。
元山平点到即止,又说这个律法,“从西周到大明律,其宗旨,都在于一个‘仁’字!其实,赦免者从西周开始就不曾变过,但是,从西周的不执行,到后来的一点点的放宽了赦免条件可以看出,‘仁’在律法上的体现。”
而‘仁’却是儒家思想的核心。
这一节课,讲了足足一个时辰,元山平才算是讲完了。当时四爷什么也没说,只叫王成将人送出宫去了。
林雨桐憋尿憋的,方便了之后出来,四爷就在怔怔出神。
关于赦免不赦免,其实从林雨桐的角度来讲,这种事谁摊上谁知道!不摊到自己身上,谁都能说一句‘他不是故意的’,‘他啥也不知道’,可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活该倒霉吗?
因此上,在这个律法指定上,她一直没发表过意见。
而元山平今儿将这个争论给定了一个方向,他认为,从最开始的不执行,到后来慢慢对周礼上所列的赦免人等的具体执行,是‘仁’的一个体现。
可仁是仁了,林雨桐却觉得,她心里的这股子气却下不去。
因此,她跟四爷说道:“……可以赦免,但是得是有条件的赦免。家中若有这般人等,首先,不能遗弃!”不能将这样的人推出来了事,这是不负责任,“第二,伤害这些人,罪责跟伤害普通人罪责等同。第三,若是看护不好,这些人伤人,甚至致人死命,看护者需得赔偿。赔偿多少,再议……”
那家里人不得被拖累死?!
四爷摇头,“真若是如此,这些人的生命将无法得到保障。你说的这个行不通,律院会给你拦了的。”只能一点点去细化,无法做到根治。这个问题再过几百年依旧无法完美解决,倒是不用为这个太费心。
他点了点册子,“瞧瞧,上面都罗列的是哪些内容。”
首先,二十四孝经。
是的!孝也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这个不能否认,但二十四孝,得删改一些。
这是元朝一个叫郭居敬的人编的,别看距今时间不远,可想删减这个,估计没有一翻龙争虎斗,是休想达成目的的。
其次,论语。
这个是得拆分,哪些适合蒙童,哪些是大了之后才能学的,这都得划分开来。
像是‘两小儿辩日’这种的,林雨桐就觉得这都是能拿出来做大文章的。
再是如何,论语肯定是要让学的。
两人把册子翻了个遍,很多林雨桐看了第一句不知道是节选哪里的,但是四爷知道呀!两人一问一答的,把册子上这些读书人罗列的篇章都过了一遍。
然后桐桐总觉得哪里别扭。
哪里别扭呢?
这里面有《墨子》《韩非子》,有很多秦汉时期的古文,但是,木有散文。
林雨桐不确定的问四爷:“像是……”后世流传的及其广泛的名篇,“怎么一篇都不见。”
王成进来续茶,就问了一句,“哪一篇不见?”
林雨桐就说,“滕王阁序,文章不好吗?”
什么序?
滕王阁序!
王成迷蒙了一瞬,“谁做的?您知道收录到哪里了吗?”
林雨桐眨巴了一下眼睛,再眨巴了一下眼睛,这是毛意思?王成书读的不少了,经史子集,就问他什么读的不好,怎么就不知道滕王阁序呢?
我来的是个平行时空的假大明吗?
我能用这些散文装一把才女吗?
四爷就笑,说王成,“你找一下,有没有一本叫做《唐宋八大家文抄》的书。”
有这本书吗?
应该有吧,“嘉靖时期做过翰林院编修的唐顺之编的,应该有收录,你叫人找一下。”
嗳!这就去!
王成走了,四爷才点桐桐,“你呀,学什么都学一半!这个时期,文坛是这样的!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他们记得住八股范文,散文谁花时间瞧这个干什么?十年生死两茫茫这样的诗词,在大明是不允许的!思念亡妻,夸妻子几句贤惠,这是可以的!其他的,不成。”
男女之情之类的,不像话。
林雨桐就愕然了,问说,“那像是《岳阳楼记》这样的名篇,读过的人也不多?”
四爷摇头,“没刻意问过。”
林雨桐不死心,等王成回来了,张口就问王成,“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下面是什么?”
王成懵了一瞬,“庆历……宋朝仁宗皇帝用过的年号,庆历这个年号用了八年……滕子京,是说滕宗谅吧……”
林雨桐看王成,在确保他不是在跟自己逗闷子的时候,就又问了一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个话……”
这个话说的好!但是提点我这个做什么?
林雨桐又问了一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话听过吗?”
王成摇头,迷茫了一瞬之后就愤然的道:“这话说的极好,很该说给那些读书人听听,一个个的可脸红?”
林雨桐:“………………”她特别不可置信的看四爷,从没有人告诉自己,大明是这样的大明!
四爷摆手叫王成去忙去了,这才问桐桐说:“知道钱谦益吗?”
知道!这人五十九岁了,娶了二十出头的名妓柳如是!
四爷:“……”我说的是这人兴起的‘新文化运动’,你说的是啥?有用的从来不记,老是记些屁用没有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被执行!从西周到西汉,千年的时间里,蠢愚一直被当做正常人,且是正常的成年人来看待的,因此,并不在赦免之列。这期间,有人提出过,说是‘狂易杀人,得减重论’,而后又说了,‘若母子兄弟代死,赦所代者’……”
这是说,有人觉得这种脑子不正常的人若是杀人了,可以减免刑罚,但是不是说就不处罚了。但如果家里的母亲兄弟愿意替他死,替他接受惩罚,那就可以减免此人的罪责。
林雨桐皱眉,她倒是没研究的这么详细过,还真是不知道这一点!但无疑,这样的规定是无法执行的,这是挑战人性的!
一个不正常的人,若是看着他死,别人说家人无情无义。可若以身相代,这又很荒诞!用一个正常人的死,去换一个不正常的人活着,谁也不能乐意呀!
却不想元山平又道,“这样的提法,得到了当时在位的汉安帝的赞同,因此,得以上下推广。”
林雨桐:“……”这玩意听着都不靠谱!汉安帝……也不算是明君,不纠结这个了!元山平说推广过,那应该错不了!他必然是考据过的。
元山平也从皇后的表情里读懂了她的意思,紧跟着就说道:“在魏晋时期,便有人对此提出异议。而到了隋朝,沿用的依旧是《周礼》的赦免之例,在《隋书》上有‘合赎者,老小阉痴并过失之属’。隋二世而亡,律制不算完备。而《唐律》却不同,包括大明律在内的律法,都是依唐律为模板的。唐律对此有规定,说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蠢愚者,若是参与了造反、谋逆、杀人这般的罪行,需得‘上请’……”
上请,是说请示皇帝。皇帝说可赦免便赦免,若不赦,那照样得死。
“宋律对比唐律,改动不大,但是到了元朝,改动就不小了。在《元典章》上记载过一个案子,说是有个疯癫之人,发狂之下半夜闯到邻居家里,把邻居家的男主人用棍子给打死了,且把邻居家的其他人都打伤了,严重程度不一。而元朝皇帝给的审判是,‘免罪,征烧埋银’。”
是说不治罪,只要支付丧葬费就可以了。
“而同样的,在元朝的《刑法志》中也有一个类似的案子,是疯癫的孙子,杀了祖父母。结果被判了斩立决!”
林雨桐明白这个意思了,一样的案子两个判法,只能说明,元朝哪怕是外来的异族,在孝道上也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他说的是律,可又不光是律!他是说,儒家的很多东西,深入骨髓,没有一个统治者可以轻忽它。
元山平点到即止,又说这个律法,“从西周到大明律,其宗旨,都在于一个‘仁’字!其实,赦免者从西周开始就不曾变过,但是,从西周的不执行,到后来的一点点的放宽了赦免条件可以看出,‘仁’在律法上的体现。”
而‘仁’却是儒家思想的核心。
这一节课,讲了足足一个时辰,元山平才算是讲完了。当时四爷什么也没说,只叫王成将人送出宫去了。
林雨桐憋尿憋的,方便了之后出来,四爷就在怔怔出神。
关于赦免不赦免,其实从林雨桐的角度来讲,这种事谁摊上谁知道!不摊到自己身上,谁都能说一句‘他不是故意的’,‘他啥也不知道’,可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活该倒霉吗?
因此上,在这个律法指定上,她一直没发表过意见。
而元山平今儿将这个争论给定了一个方向,他认为,从最开始的不执行,到后来慢慢对周礼上所列的赦免人等的具体执行,是‘仁’的一个体现。
可仁是仁了,林雨桐却觉得,她心里的这股子气却下不去。
因此,她跟四爷说道:“……可以赦免,但是得是有条件的赦免。家中若有这般人等,首先,不能遗弃!”不能将这样的人推出来了事,这是不负责任,“第二,伤害这些人,罪责跟伤害普通人罪责等同。第三,若是看护不好,这些人伤人,甚至致人死命,看护者需得赔偿。赔偿多少,再议……”
那家里人不得被拖累死?!
四爷摇头,“真若是如此,这些人的生命将无法得到保障。你说的这个行不通,律院会给你拦了的。”只能一点点去细化,无法做到根治。这个问题再过几百年依旧无法完美解决,倒是不用为这个太费心。
他点了点册子,“瞧瞧,上面都罗列的是哪些内容。”
首先,二十四孝经。
是的!孝也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这个不能否认,但二十四孝,得删改一些。
这是元朝一个叫郭居敬的人编的,别看距今时间不远,可想删减这个,估计没有一翻龙争虎斗,是休想达成目的的。
其次,论语。
这个是得拆分,哪些适合蒙童,哪些是大了之后才能学的,这都得划分开来。
像是‘两小儿辩日’这种的,林雨桐就觉得这都是能拿出来做大文章的。
再是如何,论语肯定是要让学的。
两人把册子翻了个遍,很多林雨桐看了第一句不知道是节选哪里的,但是四爷知道呀!两人一问一答的,把册子上这些读书人罗列的篇章都过了一遍。
然后桐桐总觉得哪里别扭。
哪里别扭呢?
这里面有《墨子》《韩非子》,有很多秦汉时期的古文,但是,木有散文。
林雨桐不确定的问四爷:“像是……”后世流传的及其广泛的名篇,“怎么一篇都不见。”
王成进来续茶,就问了一句,“哪一篇不见?”
林雨桐就说,“滕王阁序,文章不好吗?”
什么序?
滕王阁序!
王成迷蒙了一瞬,“谁做的?您知道收录到哪里了吗?”
林雨桐眨巴了一下眼睛,再眨巴了一下眼睛,这是毛意思?王成书读的不少了,经史子集,就问他什么读的不好,怎么就不知道滕王阁序呢?
我来的是个平行时空的假大明吗?
我能用这些散文装一把才女吗?
四爷就笑,说王成,“你找一下,有没有一本叫做《唐宋八大家文抄》的书。”
有这本书吗?
应该有吧,“嘉靖时期做过翰林院编修的唐顺之编的,应该有收录,你叫人找一下。”
嗳!这就去!
王成走了,四爷才点桐桐,“你呀,学什么都学一半!这个时期,文坛是这样的!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他们记得住八股范文,散文谁花时间瞧这个干什么?十年生死两茫茫这样的诗词,在大明是不允许的!思念亡妻,夸妻子几句贤惠,这是可以的!其他的,不成。”
男女之情之类的,不像话。
林雨桐就愕然了,问说,“那像是《岳阳楼记》这样的名篇,读过的人也不多?”
四爷摇头,“没刻意问过。”
林雨桐不死心,等王成回来了,张口就问王成,“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下面是什么?”
王成懵了一瞬,“庆历……宋朝仁宗皇帝用过的年号,庆历这个年号用了八年……滕子京,是说滕宗谅吧……”
林雨桐看王成,在确保他不是在跟自己逗闷子的时候,就又问了一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个话……”
这个话说的好!但是提点我这个做什么?
林雨桐又问了一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话听过吗?”
王成摇头,迷茫了一瞬之后就愤然的道:“这话说的极好,很该说给那些读书人听听,一个个的可脸红?”
林雨桐:“………………”她特别不可置信的看四爷,从没有人告诉自己,大明是这样的大明!
四爷摆手叫王成去忙去了,这才问桐桐说:“知道钱谦益吗?”
知道!这人五十九岁了,娶了二十出头的名妓柳如是!
四爷:“……”我说的是这人兴起的‘新文化运动’,你说的是啥?有用的从来不记,老是记些屁用没有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