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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追在她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儿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时,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帆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会坚持说,我是哭我的花格子小衫。而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说,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的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被看做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会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地落在我身前。只有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是疼痛,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时光。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今夜干脆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会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啊!
22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没有如纪戎歌所愿。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去医院照看溪蓝。
我最惧怕别人在我面前给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每次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情节,我眼睛都会哭得跟牡丹花一样红艳艳,何况这个男主角还是我喜欢的人。我担心到时候我会分不清自己的眼泪是为了他们缠绵坚贞的感情,还是为了自己爱而不得的破运气。
那天晚上,白楚的电话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屏幕上,好在我已调成无声,所以在宿舍里没有遭遇群殴。其实,也不会遭遇什么群殴了,麦乐在住院,黄小诗今晚又没回宿舍,另外两个女生今天晚上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只有我和秦岚遥遥对望。
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侧身看着这个名字,反复地跳跃,跳跃着。有种不死不休的味道。
我想,白楚此时的执着,是不是同我对他的喜欢的执着一样呢?
或者,我和白楚真是满相似的人,都是那种不折不扣、不死不休的人。只是,他贵如蚕丝,我贱如蒲草。
此时的他,是想同我发泄他的那些悲愁吗?我对他似乎还是蛮重要的,能令他这样不眠不休地给我打电话。可是,他打通电话的唯一目的,是不是就只是倾吐将要失去溪蓝伤心呢?
在这个世界上,同样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是不是还有同我一样的女孩子,一直在为那些自己喜欢到心里的男孩子充当忘忧草、解语花的职责呢?
可是,做草也需要阳光,否则便会枯死;做花也不想只做解语花,而是想做并蒂莲。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肚白中,而我,也昏然地跌入了睡梦中。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那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幼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了他的名字里。于是,我哭了,只是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划过我清秀的额际,他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带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是的,白楚,我也不想叫莫春。
如果我可以叫溪蓝的话,我想就能让你多看我一眼。我并没有像你想象中那样活得那么如鱼得水,那么满不在乎,那么大大咧咧,那么坚强。其实我比那个叫溪蓝的女孩还要细致,还要敏感,还要容易惊恐失措。如果我没有背负那么多心事和生活的压力的话,如果我不需要在莫帆面前站成一堵挡风遮雨的墙的话,那么,我也会细声细气地说话,撒娇,咬着嘴巴一笑,像那朵狗尾巴花一样不胜寒风的娇羞。这一些我都会。
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所以,我不能不坚强。
如果,这样的坚强,让你以为那是一座厚厚的壁堡,让你也将其当作倾吐你的烦恼,倾吐你的心事的地方,以至于可以不在乎我的感觉,那么我宁愿自己迅速风化,风化成一堆柔软的沙,将你埋入我的身体里,然后让后人在这座坟茔的软沙上刻字:莫春的白楚!
当我从这堆乌七八糟的梦里醒来时,发现天已经大亮。
我想我该去看麦乐,如果她没有大碍,我就将她接出院,天天给她炖小母鸡,将她的身体补得见不到一丝伤口,永远像以前那个完完整整、臭屁不止的麦乐。
我一边胡乱地扎头发,一边喊了同宿舍的秦岚,让她上课点名时帮我和麦乐答到。
秦岚虽然前些日子被麦乐推门给撞伤了脑壳,但还是一口应承了下来。然后,她很神秘地探过她有些黄瓜型的脑袋来问我,听说麦乐住院了,她怎么了?
我眼珠子转都没转,轻轻应了一声说,这女人领舞的时候,从舞台上扭了下来,把屁股给摔成四瓣了。
秦岚一见没有什么可打听的消息,便收拾起课本冲出了寝室,离开前回头眨了眨眼睛说,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屁股跌成了四瓣的姑娘哈。说完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继续补上,对了,莫春啊,我听人说,你最近常和一开宝马的帅哥来往,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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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追在她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儿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时,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帆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会坚持说,我是哭我的花格子小衫。而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说,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的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被看做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会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地落在我身前。只有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是疼痛,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时光。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今夜干脆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会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啊!
22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没有如纪戎歌所愿。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去医院照看溪蓝。
我最惧怕别人在我面前给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每次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情节,我眼睛都会哭得跟牡丹花一样红艳艳,何况这个男主角还是我喜欢的人。我担心到时候我会分不清自己的眼泪是为了他们缠绵坚贞的感情,还是为了自己爱而不得的破运气。
那天晚上,白楚的电话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屏幕上,好在我已调成无声,所以在宿舍里没有遭遇群殴。其实,也不会遭遇什么群殴了,麦乐在住院,黄小诗今晚又没回宿舍,另外两个女生今天晚上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只有我和秦岚遥遥对望。
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侧身看着这个名字,反复地跳跃,跳跃着。有种不死不休的味道。
我想,白楚此时的执着,是不是同我对他的喜欢的执着一样呢?
或者,我和白楚真是满相似的人,都是那种不折不扣、不死不休的人。只是,他贵如蚕丝,我贱如蒲草。
此时的他,是想同我发泄他的那些悲愁吗?我对他似乎还是蛮重要的,能令他这样不眠不休地给我打电话。可是,他打通电话的唯一目的,是不是就只是倾吐将要失去溪蓝伤心呢?
在这个世界上,同样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是不是还有同我一样的女孩子,一直在为那些自己喜欢到心里的男孩子充当忘忧草、解语花的职责呢?
可是,做草也需要阳光,否则便会枯死;做花也不想只做解语花,而是想做并蒂莲。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肚白中,而我,也昏然地跌入了睡梦中。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那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幼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了他的名字里。于是,我哭了,只是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划过我清秀的额际,他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带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是的,白楚,我也不想叫莫春。
如果我可以叫溪蓝的话,我想就能让你多看我一眼。我并没有像你想象中那样活得那么如鱼得水,那么满不在乎,那么大大咧咧,那么坚强。其实我比那个叫溪蓝的女孩还要细致,还要敏感,还要容易惊恐失措。如果我没有背负那么多心事和生活的压力的话,如果我不需要在莫帆面前站成一堵挡风遮雨的墙的话,那么,我也会细声细气地说话,撒娇,咬着嘴巴一笑,像那朵狗尾巴花一样不胜寒风的娇羞。这一些我都会。
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所以,我不能不坚强。
如果,这样的坚强,让你以为那是一座厚厚的壁堡,让你也将其当作倾吐你的烦恼,倾吐你的心事的地方,以至于可以不在乎我的感觉,那么我宁愿自己迅速风化,风化成一堆柔软的沙,将你埋入我的身体里,然后让后人在这座坟茔的软沙上刻字:莫春的白楚!
当我从这堆乌七八糟的梦里醒来时,发现天已经大亮。
我想我该去看麦乐,如果她没有大碍,我就将她接出院,天天给她炖小母鸡,将她的身体补得见不到一丝伤口,永远像以前那个完完整整、臭屁不止的麦乐。
我一边胡乱地扎头发,一边喊了同宿舍的秦岚,让她上课点名时帮我和麦乐答到。
秦岚虽然前些日子被麦乐推门给撞伤了脑壳,但还是一口应承了下来。然后,她很神秘地探过她有些黄瓜型的脑袋来问我,听说麦乐住院了,她怎么了?
我眼珠子转都没转,轻轻应了一声说,这女人领舞的时候,从舞台上扭了下来,把屁股给摔成四瓣了。
秦岚一见没有什么可打听的消息,便收拾起课本冲出了寝室,离开前回头眨了眨眼睛说,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屁股跌成了四瓣的姑娘哈。说完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继续补上,对了,莫春啊,我听人说,你最近常和一开宝马的帅哥来往,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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