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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是谁,方哥还真不怎么在意。
无论马军是谁,哪怕他是林二的亲哥哥,敢对方圆开枪,没有被当场摔死,就已经算是方圆对他法外开恩了。
不过看到叶明媚后,方圆才确定马军跟林家应该没啥关系。
理由很简单,林东海再怎么狂傲,他也不敢来到警局内,拿巴掌招呼李队。
能把警员不当回事,抬手就揍的人,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是做什么的。
只是叶明媚嚣张的有些过了。
这是个没被宠坏了的女人,自以为是。
方圆满眼都是贪婪的目光,依旧不住地在叶明媚的身上看。
叶明媚相信,方圆绝不傻瓜--傻瓜,是不可能把持枪的马军三人,从三楼上扔下来的。
可他却在做着唯有傻瓜才会做的事,说着傻瓜才会说的话,肆无忌惮的盯着她看,当着她的面骂马军是沙比。
叶明媚又笑了,红红的唇儿那么烦人:“我是马军的小姨。嗯,亲小姨。”
“哦,幸亏你告诉我,我还以为你是马军的亲妈呢,这么大年纪了,还穿的这么不要脸,大半夜的跑出来搔首弄姿的,就不怕你家老头子吃醋?”
方先生摇头,叹了口气:“唉,以前就听说明珠人特别自大,还不怎么相信,现在我信了--孩子他小姨,你知道吗,正因为你这样的人,才让真正的明珠人蒙羞。”
“哦,是吗?那我以后得改了。”
叶明媚还在笑,不过眼神却无比的冷。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方先生为自己能说出这么高深的话,而感到自豪。
叶明媚静静的听着。
等他闭嘴后,才问:“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方圆问:“非得说吗?”
叶明媚淡淡的说:“死刑犯在临死前,都可以提个要求的。”
“我要死了?”
方圆脸上,这才露出吃惊的样子:“谁,谁要杀我?”
叶明媚把烟头掐灭在审讯桌上,没有理睬方圆的装比,问道:“真没什么要说的了?”
“有。”
“说。”
“你能满足我?”
“我对死人,从来都很大方的。”
“好,那么……”
方圆又笑了,打量着叶明媚:“你脱掉衣服,跪在我面前,求我上了你。这就是我最想说的话,发自内心的。”
“干净点。”
叶明媚没有生气,只是转过身,淡淡的说了句。
在警局,把已经记录在案的人干掉,这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事。
叶明媚却是那极少一部分人中的一员,就算方圆来头颇大,可在明珠,在她面前--该三更死,就不会拖过五更,尤其是在极度愤怒时。
那三个从进来后,就低眉顺眼好像不存在那样的黑衣人,立即抬头看着方圆,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中间那个更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钢球。
钢球上有个钢环,只要一拉环,就会扯出细细的钢丝。
细钢丝勒在人脖子上时,甚至比刀子还要块!
一下子,就能把喉管勒断!
依着叶明媚的本意,在手下残杀方圆时,她是不会留在现场的,毕竟她是个林志玲般的娇俏美女,怎么可能喜欢看杀人呢?
那么血淋淋的。
不过,方圆的傻瓜行为,让她觉得有必要现场观看,一条丑陋的生命,是怎么被终结的。
坐在审讯桌后面的椅子上,尤其是看到方圆满脸惊恐的,被两个手下牢牢抓住胳膊、细细的钢丝套在脖子上后,叶明媚忽然兴奋了起来。
她发现,自己竟然异常渴望看到,鲜血喷溅的样子。
如果这时候再跟男人做着那种事--绝对是一个女人最兴奋、更是最幸福的时候。
拿着钢丝的手下,双手猛地用力!
眼看就要撕开林二的衣服了,好汉双手都在发抖。
没办法,不兴奋都不行啊,要不然对不起美女一番美意。
“卡姆!”
好汉大喊了一嗓子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完全是下意识的,好汉侧脸去看--街灯闪烁下,竟然有两排交错的犬牙,闪着森寒的光泽,向他极扑而来。
“啊!”
好汉本能的惊叫出声时,已经被毛驴咬住了肩膀,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方圆总是对林二说,要是论起狗胆,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内。
开始时,林二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第一次死皮赖脸的去方家时,毛驴冲她叫唤来着,她一蹲身,就把驴哥给吓的夹着尾巴鼠窜而去。
但现在,如果谁在说毛驴胆小,林二是绝不会跟他辩驳什么的,最多心中冷笑:不知道毛驴跟它大哥一样,是最爱装低调的么?
看看现在,骑在林二身上的那条好汉,膀大腰圆的足有一百七十斤,却被毛驴当稻草人那样,狠狠扑在地上,咬住他肩膀的脑袋,拼命的左右摇晃,就像要把他给撕成碎片那样,比恶狼还要狠。
总共有三个好汉,但毛驴只招呼一个。
老大说过了:打群架时,不用操心去招呼所有人,只需按着一个人猛扁,照死里揍,就能吓坏所有人。>
马军是谁,方哥还真不怎么在意。
无论马军是谁,哪怕他是林二的亲哥哥,敢对方圆开枪,没有被当场摔死,就已经算是方圆对他法外开恩了。
不过看到叶明媚后,方圆才确定马军跟林家应该没啥关系。
理由很简单,林东海再怎么狂傲,他也不敢来到警局内,拿巴掌招呼李队。
能把警员不当回事,抬手就揍的人,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是做什么的。
只是叶明媚嚣张的有些过了。
这是个没被宠坏了的女人,自以为是。
方圆满眼都是贪婪的目光,依旧不住地在叶明媚的身上看。
叶明媚相信,方圆绝不傻瓜--傻瓜,是不可能把持枪的马军三人,从三楼上扔下来的。
可他却在做着唯有傻瓜才会做的事,说着傻瓜才会说的话,肆无忌惮的盯着她看,当着她的面骂马军是沙比。
叶明媚又笑了,红红的唇儿那么烦人:“我是马军的小姨。嗯,亲小姨。”
“哦,幸亏你告诉我,我还以为你是马军的亲妈呢,这么大年纪了,还穿的这么不要脸,大半夜的跑出来搔首弄姿的,就不怕你家老头子吃醋?”
方先生摇头,叹了口气:“唉,以前就听说明珠人特别自大,还不怎么相信,现在我信了--孩子他小姨,你知道吗,正因为你这样的人,才让真正的明珠人蒙羞。”
“哦,是吗?那我以后得改了。”
叶明媚还在笑,不过眼神却无比的冷。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方先生为自己能说出这么高深的话,而感到自豪。
叶明媚静静的听着。
等他闭嘴后,才问:“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方圆问:“非得说吗?”
叶明媚淡淡的说:“死刑犯在临死前,都可以提个要求的。”
“我要死了?”
方圆脸上,这才露出吃惊的样子:“谁,谁要杀我?”
叶明媚把烟头掐灭在审讯桌上,没有理睬方圆的装比,问道:“真没什么要说的了?”
“有。”
“说。”
“你能满足我?”
“我对死人,从来都很大方的。”
“好,那么……”
方圆又笑了,打量着叶明媚:“你脱掉衣服,跪在我面前,求我上了你。这就是我最想说的话,发自内心的。”
“干净点。”
叶明媚没有生气,只是转过身,淡淡的说了句。
在警局,把已经记录在案的人干掉,这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事。
叶明媚却是那极少一部分人中的一员,就算方圆来头颇大,可在明珠,在她面前--该三更死,就不会拖过五更,尤其是在极度愤怒时。
那三个从进来后,就低眉顺眼好像不存在那样的黑衣人,立即抬头看着方圆,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中间那个更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钢球。
钢球上有个钢环,只要一拉环,就会扯出细细的钢丝。
细钢丝勒在人脖子上时,甚至比刀子还要块!
一下子,就能把喉管勒断!
依着叶明媚的本意,在手下残杀方圆时,她是不会留在现场的,毕竟她是个林志玲般的娇俏美女,怎么可能喜欢看杀人呢?
那么血淋淋的。
不过,方圆的傻瓜行为,让她觉得有必要现场观看,一条丑陋的生命,是怎么被终结的。
坐在审讯桌后面的椅子上,尤其是看到方圆满脸惊恐的,被两个手下牢牢抓住胳膊、细细的钢丝套在脖子上后,叶明媚忽然兴奋了起来。
她发现,自己竟然异常渴望看到,鲜血喷溅的样子。
如果这时候再跟男人做着那种事--绝对是一个女人最兴奋、更是最幸福的时候。
拿着钢丝的手下,双手猛地用力!
眼看就要撕开林二的衣服了,好汉双手都在发抖。
没办法,不兴奋都不行啊,要不然对不起美女一番美意。
“卡姆!”
好汉大喊了一嗓子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完全是下意识的,好汉侧脸去看--街灯闪烁下,竟然有两排交错的犬牙,闪着森寒的光泽,向他极扑而来。
“啊!”
好汉本能的惊叫出声时,已经被毛驴咬住了肩膀,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方圆总是对林二说,要是论起狗胆,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内。
开始时,林二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第一次死皮赖脸的去方家时,毛驴冲她叫唤来着,她一蹲身,就把驴哥给吓的夹着尾巴鼠窜而去。
但现在,如果谁在说毛驴胆小,林二是绝不会跟他辩驳什么的,最多心中冷笑:不知道毛驴跟它大哥一样,是最爱装低调的么?
看看现在,骑在林二身上的那条好汉,膀大腰圆的足有一百七十斤,却被毛驴当稻草人那样,狠狠扑在地上,咬住他肩膀的脑袋,拼命的左右摇晃,就像要把他给撕成碎片那样,比恶狼还要狠。
总共有三个好汉,但毛驴只招呼一个。
老大说过了:打群架时,不用操心去招呼所有人,只需按着一个人猛扁,照死里揍,就能吓坏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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