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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曾得过一种病,学名——玛丽苏综合症候群。
得了这种病的少女,患有轻微幻想症,以为自己是生活的主角,自带主角光环,严重者同时伴随有玻璃心、矫情病等并发症。
少女情怀总是诗。
你护我一句,我爱你一生。
但年少的情感总是极其的矛盾,昨天爱你,今天你跟别的女生多说一句话,明天就不爱你了;或者昨天不爱你,今天你从口袋里分了半颗糖给我,我决定从明天起爱你。
简单而纯粹。
丁羡那会儿也是个矛盾体,一方面她不认为自己喜欢周斯越,另一方面,他跟别的女生讲题时,心里确实酸。
她认为自己喜欢的类型应该是许轲那种温柔又绅士的男生,而不是周斯越这只傲慢的孔雀。
可是她在酸什么?
哦,一定是她的玛丽苏病症发作了。
丁羡说完也不看他俩,直接低头收拾桌上的书本给那位女生腾座位,寂静的午休教室,阳光投下一道阴影,窸窸窣窣是她收拾东西的声音。
光影交错。
“你又犯什么病?”
周斯越声音不轻不重,但在这儿寂静的教室里,嗓音格外冷清。
丁羡收拾东西的手一顿,笔袋拉了一半,整个人僵在原地,周围同学齐刷刷回头,几十道视线落在她身上。
她低声解释:“我午休给你们俩腾空间,这样你教起来方便点儿。”
周斯越靠在椅背上讥讽地看着她,哼笑一声:“瞧把你体贴的。”
丁羡充耳不闻,索性不理他,继续低头收拾,冲那女生笑了下,“我马上好。”
女生懵懵懂懂:“哦,真要换吗?”
丁羡:“换啊。”
周斯越低头写题,头也不抬,毛茸茸的头发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像一只温驯的猎犬。
“换了就别回来了。”
他说。
丁羡原本只打算换午休,她只是想换个清静的地方睡一会儿,被他这么一闹,抱着两本书愣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呲啦——”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
丁羡猛地惊醒,整个人从位置上弹起,朝着孔莎迪扑过去,劈手夺过她手中的草稿本,一看。
哪有什么名字,一堆鬼画符而已。
孔莎迪得逞奸笑:“你心里有鬼。”
丁羡心不在焉地坐回去,长叹一声:“你好烦。”
孔莎迪瘪瘪嘴:“我只是想提醒你,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放弃了这么好的机会,是你的损失,邓婉婉一看就对周斯越有意思,到时候人被抢走了,你可别哭。”
丁羡满不在乎地鼓嘴,笔在稿纸上狠狠地划下一道,说着:“赶紧拿走,他俩要是成了,我到时候在校门口放俩大礼炮,就当感谢邓婉婉同学牺牲自我为民除... -->>
我们都曾得过一种病,学名——玛丽苏综合症候群。
得了这种病的少女,患有轻微幻想症,以为自己是生活的主角,自带主角光环,严重者同时伴随有玻璃心、矫情病等并发症。
少女情怀总是诗。
你护我一句,我爱你一生。
但年少的情感总是极其的矛盾,昨天爱你,今天你跟别的女生多说一句话,明天就不爱你了;或者昨天不爱你,今天你从口袋里分了半颗糖给我,我决定从明天起爱你。
简单而纯粹。
丁羡那会儿也是个矛盾体,一方面她不认为自己喜欢周斯越,另一方面,他跟别的女生讲题时,心里确实酸。
她认为自己喜欢的类型应该是许轲那种温柔又绅士的男生,而不是周斯越这只傲慢的孔雀。
可是她在酸什么?
哦,一定是她的玛丽苏病症发作了。
丁羡说完也不看他俩,直接低头收拾桌上的书本给那位女生腾座位,寂静的午休教室,阳光投下一道阴影,窸窸窣窣是她收拾东西的声音。
光影交错。
“你又犯什么病?”
周斯越声音不轻不重,但在这儿寂静的教室里,嗓音格外冷清。
丁羡收拾东西的手一顿,笔袋拉了一半,整个人僵在原地,周围同学齐刷刷回头,几十道视线落在她身上。
她低声解释:“我午休给你们俩腾空间,这样你教起来方便点儿。”
周斯越靠在椅背上讥讽地看着她,哼笑一声:“瞧把你体贴的。”
丁羡充耳不闻,索性不理他,继续低头收拾,冲那女生笑了下,“我马上好。”
女生懵懵懂懂:“哦,真要换吗?”
丁羡:“换啊。”
周斯越低头写题,头也不抬,毛茸茸的头发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像一只温驯的猎犬。
“换了就别回来了。”
他说。
丁羡原本只打算换午休,她只是想换个清静的地方睡一会儿,被他这么一闹,抱着两本书愣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呲啦——”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
丁羡猛地惊醒,整个人从位置上弹起,朝着孔莎迪扑过去,劈手夺过她手中的草稿本,一看。
哪有什么名字,一堆鬼画符而已。
孔莎迪得逞奸笑:“你心里有鬼。”
丁羡心不在焉地坐回去,长叹一声:“你好烦。”
孔莎迪瘪瘪嘴:“我只是想提醒你,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放弃了这么好的机会,是你的损失,邓婉婉一看就对周斯越有意思,到时候人被抢走了,你可别哭。”
丁羡满不在乎地鼓嘴,笔在稿纸上狠狠地划下一道,说着:“赶紧拿走,他俩要是成了,我到时候在校门口放俩大礼炮,就当感谢邓婉婉同学牺牲自我为民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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