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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公一阵长吁短叹,一脸郁闷道:“要灭除咱丐帮,除非天下大同。各国各朝各代的当权者都应该知道,咱丐帮是最灭不了也最不用灭的天下第一大帮,不如改灭为用。但咱丐帮的穷苦出身,注定了从根本上与官府最势不两立,不可以直接动用,唯有利用。乔帮主是雄材伟略,英雄盖世,但天性见不惯官场上那一套作风,所有雄材伟略都不在官场上。但官府是可以忽视的吗?咱丐帮近年来发展得太快,当权者不想方设法打压才怪。木秀于林,风必催之。那位女中尧舜稳居幕后,随手一指,多得是人推波助澜,咱丐帮的好日子,唉…唉……”唉声叹气了半天。
苦笑道:“将平时不敢说的话都说了出来,不吐不快。我这人真够胡思乱想,虽说就连太阳都总有落山的时候,但咱乔帮主正值壮年,咱丐帮的好日子理应还有很长。只要乔帮主还在一天,丐帮就绝不会衰落。”话里话外仍满是对乔峰的尊敬和信心。
秦朝没有点头,也没摇头,心中暗叹:“你都知道,别人又怎么不知道,擒贼先擒王。丐帮的好日子不长了!丐帮是成也乔峰,败也乔峰。攀得越高,摔得越惨。”
吴公狠狠地灌下几大口酒,继续道:“那女中尧舜最怎么厉害,都不会跟咱乔帮主比武拼命,亦不会正面对咱丐帮动手,只会隐在暗中,操作外力,隔山打牛,防不胜防。”
秦朝十分佩服他的智慧和远见,不由伸出大拇指夸赞道:“凭老头子这几句话,足够胜任丐帮长老。至少我个人感觉,那宋、溪、陈、吴四大长老在这方面都明显不如你。”
吴公神色复杂地呗了一声,摇头苦笑道:“我这一生,最后悔正是这些胡思乱想,满脑子的杂念,一身武功杂而不纯。你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别人一拳打得你满地找牙。”
秦朝点了点头,想起在龚家武馆门前挨的那一顿揍,别说有理说不清,连说理的机会都没有。公理都需要有强权来维持,一个人智慧最高都缺不了武力的保护。
耳边又传来吴公的声音:“你再会纸上谈兵,连个秀才都考不上,谁肯相信你的话?在官场上混不了,活受罪。在江湖上一样难混。拳头硬才是硬道理,咱男人更是软不得。”
秦朝想了一会,还想说什么,见那吴公已经打起了呼噜,不由轻轻一叹,心道:“这吴老头眼光长远,阅历丰富,但身上各种毛病数不胜偻,确实不怎么适合在官场上混。”
吴公呆在龚家酒楼,也渐渐迷上了《寻秦记》,也迷上了酒楼自酿的米酒。
一起都舍不得离开。
如今丐帮最流行的七十二路‘驱蛇棍法’,吴公就认真学了其中一路,但每天都会反反复复熟悉十来遍。小柳和龚婉跟秦朝学了基本剑术,三人喜欢合在一块挑战吴公,既不用担心误伤,又可以增加实战经验。霍青偶尔会加入三人的阵营,四个年青人都还是胜不了吴公一个老酒鬼。不是生死之战,秦朝没必要用凌波微步,像作弊一样欺负人。
自缚手脚不用凌波微步,理由类似修炼轻功时绑沙腿,背沙包,等渐渐习惯了负重行走,再体会轻装而行的轻快。不过往往是偶尔用一用很有效,用多了也没什么了不起。
不够一招鲜吃遍天。
老酒鬼说霍青是个天生的剑手,可惜入门之前未遇名师,反把一块好材料废了一半。说什么连一道家常菜也要师出高徒,但材料越普通越不怕浪费,越好的材料才越需要名师。
又说小柳天生媚骨,也是块练武的好材料,但接触武功迟了何止一两年,最终成就最高都高不起。愚昧的说,还有克夫的命,实际是那些男人太**,不自量力,自制力弱,不然不一定无福享受。
还说龚婉的天资最高,但接触武功最迟,最没必要学武。
不只一次说秦朝的身体最怪异,表面的资质最低,内在的潜力最高,身上存在有太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吴公喝掉了普通客人两三年的酒量,终与吴婆一起离开了南涧镇,继续任务。
那吴婆离开前说:“咱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被毁尸灭迹,也要找那凶手算算。万一找不着凶手,那就找四大恶人的徒子徒孙。大不了多杀几个,总之不可便宜了那些坏人。”
秦朝听了,总算有些理解,以吴公的厉害,怎么会被那吴婆吃得那... -->>
吴公一阵长吁短叹,一脸郁闷道:“要灭除咱丐帮,除非天下大同。各国各朝各代的当权者都应该知道,咱丐帮是最灭不了也最不用灭的天下第一大帮,不如改灭为用。但咱丐帮的穷苦出身,注定了从根本上与官府最势不两立,不可以直接动用,唯有利用。乔帮主是雄材伟略,英雄盖世,但天性见不惯官场上那一套作风,所有雄材伟略都不在官场上。但官府是可以忽视的吗?咱丐帮近年来发展得太快,当权者不想方设法打压才怪。木秀于林,风必催之。那位女中尧舜稳居幕后,随手一指,多得是人推波助澜,咱丐帮的好日子,唉…唉……”唉声叹气了半天。
苦笑道:“将平时不敢说的话都说了出来,不吐不快。我这人真够胡思乱想,虽说就连太阳都总有落山的时候,但咱乔帮主正值壮年,咱丐帮的好日子理应还有很长。只要乔帮主还在一天,丐帮就绝不会衰落。”话里话外仍满是对乔峰的尊敬和信心。
秦朝没有点头,也没摇头,心中暗叹:“你都知道,别人又怎么不知道,擒贼先擒王。丐帮的好日子不长了!丐帮是成也乔峰,败也乔峰。攀得越高,摔得越惨。”
吴公狠狠地灌下几大口酒,继续道:“那女中尧舜最怎么厉害,都不会跟咱乔帮主比武拼命,亦不会正面对咱丐帮动手,只会隐在暗中,操作外力,隔山打牛,防不胜防。”
秦朝十分佩服他的智慧和远见,不由伸出大拇指夸赞道:“凭老头子这几句话,足够胜任丐帮长老。至少我个人感觉,那宋、溪、陈、吴四大长老在这方面都明显不如你。”
吴公神色复杂地呗了一声,摇头苦笑道:“我这一生,最后悔正是这些胡思乱想,满脑子的杂念,一身武功杂而不纯。你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别人一拳打得你满地找牙。”
秦朝点了点头,想起在龚家武馆门前挨的那一顿揍,别说有理说不清,连说理的机会都没有。公理都需要有强权来维持,一个人智慧最高都缺不了武力的保护。
耳边又传来吴公的声音:“你再会纸上谈兵,连个秀才都考不上,谁肯相信你的话?在官场上混不了,活受罪。在江湖上一样难混。拳头硬才是硬道理,咱男人更是软不得。”
秦朝想了一会,还想说什么,见那吴公已经打起了呼噜,不由轻轻一叹,心道:“这吴老头眼光长远,阅历丰富,但身上各种毛病数不胜偻,确实不怎么适合在官场上混。”
吴公呆在龚家酒楼,也渐渐迷上了《寻秦记》,也迷上了酒楼自酿的米酒。
一起都舍不得离开。
如今丐帮最流行的七十二路‘驱蛇棍法’,吴公就认真学了其中一路,但每天都会反反复复熟悉十来遍。小柳和龚婉跟秦朝学了基本剑术,三人喜欢合在一块挑战吴公,既不用担心误伤,又可以增加实战经验。霍青偶尔会加入三人的阵营,四个年青人都还是胜不了吴公一个老酒鬼。不是生死之战,秦朝没必要用凌波微步,像作弊一样欺负人。
自缚手脚不用凌波微步,理由类似修炼轻功时绑沙腿,背沙包,等渐渐习惯了负重行走,再体会轻装而行的轻快。不过往往是偶尔用一用很有效,用多了也没什么了不起。
不够一招鲜吃遍天。
老酒鬼说霍青是个天生的剑手,可惜入门之前未遇名师,反把一块好材料废了一半。说什么连一道家常菜也要师出高徒,但材料越普通越不怕浪费,越好的材料才越需要名师。
又说小柳天生媚骨,也是块练武的好材料,但接触武功迟了何止一两年,最终成就最高都高不起。愚昧的说,还有克夫的命,实际是那些男人太**,不自量力,自制力弱,不然不一定无福享受。
还说龚婉的天资最高,但接触武功最迟,最没必要学武。
不只一次说秦朝的身体最怪异,表面的资质最低,内在的潜力最高,身上存在有太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吴公喝掉了普通客人两三年的酒量,终与吴婆一起离开了南涧镇,继续任务。
那吴婆离开前说:“咱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被毁尸灭迹,也要找那凶手算算。万一找不着凶手,那就找四大恶人的徒子徒孙。大不了多杀几个,总之不可便宜了那些坏人。”
秦朝听了,总算有些理解,以吴公的厉害,怎么会被那吴婆吃得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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