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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阳光正好。
我躺在花园角落的西府海棠树下打瞌睡,一睁眼就能看见满树粉粉白白的花朵摇曳在暖洋洋的微风里。
春天的景色最美不过繁花似锦。难怪会有那样的一句诗说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唉,一不留神又文艺了。大概是因为我年纪大了,动不动就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这句诗是我以前的主人念给我听的。她总是说只有把酸甜苦辣都尝一遍,才会知道生活真正的味道。
或许,这句话对一只猫也同样适用吧。
跟小样儿那个冒牌货不同,我的主人是真正的大家出身。她家祖上在乾隆年间曾经出过一位榜眼,后来做官做到三品大员。刚解放的时候老家那边还有一座大宅子,大门口挂着一块黑沉沉的木匾,上书“薛府”两个大字。我曾经在主人的相册里看到过这张老照片,黑白图案的,显得很旧。她说相片也是她家里的老辈们传下来的,这座宅子已经不在了。
我的主人出生在乡下,十多岁的时候从乡下来到这座城市上学,后来就留在这里工作,在这里成家立业,又在这里送走了自己相伴半生的爱人。她经常说当她以为自己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她而去的时候,我来到了她身边。
我对小时候的事情已经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知道她总是抱着我,很温柔的跟我说话,给我做好吃的东西,还花很多的时间陪我玩耍。在后来的岁月中,我见过很多很多的人,但我始终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温柔也最有耐心的人。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们会一直生活在一起。
我的主人那时候已经退休了,但是她的情况跟同龄人不同。她的同事朋友们偶尔聚会说的都是儿子女儿,或者孙子孙女一类的话题,她没有家人,也没有子女,慢慢的,这样的场合她也不再参加了。后来她的朋友介绍了一个在书店里看店的工作给她,工作不累,她只需要每天整理整理书架,顺便收收钱就可以了。书店离学校很近,店里经常有年轻人出来进去,有时候也会跟我的主人聊聊天。我觉得她在书店工作以后变得比以前更爱笑了。这让我也觉得很高兴。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我一起去书店,她工作的时候我就躺在书店的窗台上晒太阳。阳光很暖,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墨香,身边就是我的主人。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书店每天早上十点钟开门,晚上打烊的时间会晚一些。有时候要拖到九十点钟。因为书店附近有一所中学,那些学生经常在下了晚自习的时候跑来找一些资料或者试卷。我的主人要等他们都走了之后才能关门落锁。然后带着我穿过小半个城区回到我们自己家里去。
那条路距离主干道很远,夏天的时候会有一些散步的人,但是到了冬天的晚上行人就变得很少了。天气不好的时候,我的主人赶着带我回家,总是会抄这条近路走。书店的老板,一个中年妇女曾经劝她早点打烊,回家的时候别走那条路。但她觉得那帮孩子大冷天的跑过来买试卷,如果看见书店已经关门,不是会白跑一趟吗?至于抄近路的问题,她说自己一个老婆子,身上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有抢劫的人也不会选她下手的。
书店老板总说:“哎呀,话不是那么说的,早点回家总是安全一些。”
我的主人没把这劝告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她生活了半辈子的城市还是很值得信赖的。但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后来我才明白,遇见鬼并不是顶糟糕的事。比这更可怕的事,就是我们遇见的不是鬼。
那天晚上跟以往的任何一个夜晚都没有什么区别,最后一拨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跟我的主人道别,然后结伴走出书店。我的主人把我放进大衣口袋里,背上自己的背包,关灯、关门、锁好最外面的一层防盗门。
我从主人的大衣口袋里探出头,看见书店对面的路灯在路面上投下一团昏黄的灯光,窄窄的街道显得安静又冷清。偶尔几个行人从那里经过,也都行色匆匆。一阵寒风吹过,她口袋旁边的一簇小小的线头飘了起来,从我的鼻子上拂了过去,痒痒的。
我知道她的这件大衣已经很有年头了,虽然它看上去还挺像样,但是仔细看的话,袖口和口袋这样的地方已经出现了磨损,口袋里的衬布也被她自己换过,换成了结实的厚棉布。原来那种柔滑的衬里布早就已经破了洞,不能再用了。我觉得她应该买一件漂亮的新大衣,就像书店老板穿的那种明亮笔挺的海蓝色大衣,或者邻居家阿姨那种厚实的带着毛毛领子的毛绒外套。不过她总是自言自语的念叨,说现在的鱼都卖的好贵啊,要保证我每天都有鱼吃就不能随便乱花钱。
后来我跟凌冬至说起这些的时候,凌冬至红着眼圈说,那是因为我的主人把我当成了心尖上的宝贝,宁可自己过的辛苦一些,也不愿意我受委屈。他摸着我的耳朵说:“小灰,我早说过你不要到处乱跑,乖乖陪着我就好了。要是你的主人知道你在外面流浪、睡在下水井里、跟狗打架受伤、还翻垃圾箱找东西吃,她一定会哭的。”
咳,咳,怎么说着说着又扯远了。
那天晚上,当我从她的口袋里探出头来的时候,心里只是有点儿遗憾自己不是她的同类。如果我也是一个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工作挣钱的话,我一定要给她买一件这世界上最最漂亮最最暖和的新大衣。
我的主人锁好了大门,把手伸到口袋里揉了揉我的脑袋,喃喃念道:“小灰啊,别随便把脑袋伸出来,风吹的多冷啊。”
其实我不觉得冷,因为她的手盖在我的背上很暖和。不过我还是舔了舔她的手指头,老老实实的缩在了口袋里。后来我就睡着了。睡在她的口袋里,我总是觉得无比安心,所以也就睡得格外沉。
我没能在第一时间醒过来。
这是我的错。
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了有人在说话。除了我的主人之外还有好几个陌生人的声音,其中一个尾音微微挑起,带着一点儿说不出的轻佻和倨傲笑着说:“你看我们出来一趟也不好空手回去是吧,老太太,你就把包包给我们好了。”
然后我的主人摸了摸口袋里的我,像在确认我还留在那里似的。然后我听见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的对那些人说:“我就是个退了休的老太太,能有什么钱。你们走吧,我就当没看见过你们。”
怎么提到钱了呢,我立刻警觉了起来。我刚一动,就被主人的大手按住了。她使了很大的劲儿按着我,好像生怕我会闹出什么动静来似的,我的脖子都被她弄疼了。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于是我不敢再动。
就这么一错神的功夫,他们又说了什么我就没听清。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主人已经松开了按着我的那只手。我从口袋里窜出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他正一脸凶光的从我的主人身上抽回什么东西。在他的身后还有几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似乎在看热闹。
一股奇异的腥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身上的毛毛便统统竖了起来。心头升起焦躁的感觉,仿佛有一只暴躁凶残的野兽正在我的心底慢慢苏醒。
染着黄毛的青年猛的抬脚踹了过来,“死老太婆!”
我顺着主人的围巾跳到了她的肩膀上,我觉得我的爪子似乎沾上了什么东西,湿哒哒的。可是我顾不上看,因为她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两步,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似的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她抬起一只手似乎想要抱我,然后像没有了力气似的倒在了地面上。
那个黄毛抬起脚要踹我的主人,我顺着他的腿脚三窜两窜跳到了他的肩膀上。尖尖的爪子刺进他的皮肤,从眼角的位置一直向下撕扯到了下巴。鲜红的液体迸溅出来,我心中的凶兽似乎得到了短暂的安抚,随即加倍凶猛的叫嚣起来。
黄毛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尖叫。
这声音似乎让他身后的人都慌了起来,一个大个子的男人骂道:“没见过世面就是没见过世面,老子特意给你挑了个老太太练手你都能练成这个德行……赶紧翻翻她的包!”
我听不懂什么叫练手,但是他们要抢我主人的包包这个我是明白的。于是我顺着那个要抢包的青年的手臂飞快地窜了上去,一爪子挠在了他的脖子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再从他的肩膀上窜起来,跳到他身后那人的脑袋上一通乱抓。
“他妈的,死猫!挠死我了!”男人胡乱挣扎的手一把抓住了我的尾巴,我向外猛然一窜,一阵尖锐的疼痛从尾巴上传来。
我眼前一黑,撕心裂肺的惨叫起来。
等我恢复神智的时候,他们已经跑了。黑漆漆的小街上,只有我的主人静静地躺在那里。我强忍着疼痛歪歪扭扭的朝着她爬了过去,小心翼翼地舔了舔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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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阳光正好。
我躺在花园角落的西府海棠树下打瞌睡,一睁眼就能看见满树粉粉白白的花朵摇曳在暖洋洋的微风里。
春天的景色最美不过繁花似锦。难怪会有那样的一句诗说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唉,一不留神又文艺了。大概是因为我年纪大了,动不动就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这句诗是我以前的主人念给我听的。她总是说只有把酸甜苦辣都尝一遍,才会知道生活真正的味道。
或许,这句话对一只猫也同样适用吧。
跟小样儿那个冒牌货不同,我的主人是真正的大家出身。她家祖上在乾隆年间曾经出过一位榜眼,后来做官做到三品大员。刚解放的时候老家那边还有一座大宅子,大门口挂着一块黑沉沉的木匾,上书“薛府”两个大字。我曾经在主人的相册里看到过这张老照片,黑白图案的,显得很旧。她说相片也是她家里的老辈们传下来的,这座宅子已经不在了。
我的主人出生在乡下,十多岁的时候从乡下来到这座城市上学,后来就留在这里工作,在这里成家立业,又在这里送走了自己相伴半生的爱人。她经常说当她以为自己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她而去的时候,我来到了她身边。
我对小时候的事情已经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知道她总是抱着我,很温柔的跟我说话,给我做好吃的东西,还花很多的时间陪我玩耍。在后来的岁月中,我见过很多很多的人,但我始终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温柔也最有耐心的人。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们会一直生活在一起。
我的主人那时候已经退休了,但是她的情况跟同龄人不同。她的同事朋友们偶尔聚会说的都是儿子女儿,或者孙子孙女一类的话题,她没有家人,也没有子女,慢慢的,这样的场合她也不再参加了。后来她的朋友介绍了一个在书店里看店的工作给她,工作不累,她只需要每天整理整理书架,顺便收收钱就可以了。书店离学校很近,店里经常有年轻人出来进去,有时候也会跟我的主人聊聊天。我觉得她在书店工作以后变得比以前更爱笑了。这让我也觉得很高兴。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我一起去书店,她工作的时候我就躺在书店的窗台上晒太阳。阳光很暖,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墨香,身边就是我的主人。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书店每天早上十点钟开门,晚上打烊的时间会晚一些。有时候要拖到九十点钟。因为书店附近有一所中学,那些学生经常在下了晚自习的时候跑来找一些资料或者试卷。我的主人要等他们都走了之后才能关门落锁。然后带着我穿过小半个城区回到我们自己家里去。
那条路距离主干道很远,夏天的时候会有一些散步的人,但是到了冬天的晚上行人就变得很少了。天气不好的时候,我的主人赶着带我回家,总是会抄这条近路走。书店的老板,一个中年妇女曾经劝她早点打烊,回家的时候别走那条路。但她觉得那帮孩子大冷天的跑过来买试卷,如果看见书店已经关门,不是会白跑一趟吗?至于抄近路的问题,她说自己一个老婆子,身上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有抢劫的人也不会选她下手的。
书店老板总说:“哎呀,话不是那么说的,早点回家总是安全一些。”
我的主人没把这劝告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她生活了半辈子的城市还是很值得信赖的。但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后来我才明白,遇见鬼并不是顶糟糕的事。比这更可怕的事,就是我们遇见的不是鬼。
那天晚上跟以往的任何一个夜晚都没有什么区别,最后一拨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跟我的主人道别,然后结伴走出书店。我的主人把我放进大衣口袋里,背上自己的背包,关灯、关门、锁好最外面的一层防盗门。
我从主人的大衣口袋里探出头,看见书店对面的路灯在路面上投下一团昏黄的灯光,窄窄的街道显得安静又冷清。偶尔几个行人从那里经过,也都行色匆匆。一阵寒风吹过,她口袋旁边的一簇小小的线头飘了起来,从我的鼻子上拂了过去,痒痒的。
我知道她的这件大衣已经很有年头了,虽然它看上去还挺像样,但是仔细看的话,袖口和口袋这样的地方已经出现了磨损,口袋里的衬布也被她自己换过,换成了结实的厚棉布。原来那种柔滑的衬里布早就已经破了洞,不能再用了。我觉得她应该买一件漂亮的新大衣,就像书店老板穿的那种明亮笔挺的海蓝色大衣,或者邻居家阿姨那种厚实的带着毛毛领子的毛绒外套。不过她总是自言自语的念叨,说现在的鱼都卖的好贵啊,要保证我每天都有鱼吃就不能随便乱花钱。
后来我跟凌冬至说起这些的时候,凌冬至红着眼圈说,那是因为我的主人把我当成了心尖上的宝贝,宁可自己过的辛苦一些,也不愿意我受委屈。他摸着我的耳朵说:“小灰,我早说过你不要到处乱跑,乖乖陪着我就好了。要是你的主人知道你在外面流浪、睡在下水井里、跟狗打架受伤、还翻垃圾箱找东西吃,她一定会哭的。”
咳,咳,怎么说着说着又扯远了。
那天晚上,当我从她的口袋里探出头来的时候,心里只是有点儿遗憾自己不是她的同类。如果我也是一个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工作挣钱的话,我一定要给她买一件这世界上最最漂亮最最暖和的新大衣。
我的主人锁好了大门,把手伸到口袋里揉了揉我的脑袋,喃喃念道:“小灰啊,别随便把脑袋伸出来,风吹的多冷啊。”
其实我不觉得冷,因为她的手盖在我的背上很暖和。不过我还是舔了舔她的手指头,老老实实的缩在了口袋里。后来我就睡着了。睡在她的口袋里,我总是觉得无比安心,所以也就睡得格外沉。
我没能在第一时间醒过来。
这是我的错。
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了有人在说话。除了我的主人之外还有好几个陌生人的声音,其中一个尾音微微挑起,带着一点儿说不出的轻佻和倨傲笑着说:“你看我们出来一趟也不好空手回去是吧,老太太,你就把包包给我们好了。”
然后我的主人摸了摸口袋里的我,像在确认我还留在那里似的。然后我听见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的对那些人说:“我就是个退了休的老太太,能有什么钱。你们走吧,我就当没看见过你们。”
怎么提到钱了呢,我立刻警觉了起来。我刚一动,就被主人的大手按住了。她使了很大的劲儿按着我,好像生怕我会闹出什么动静来似的,我的脖子都被她弄疼了。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于是我不敢再动。
就这么一错神的功夫,他们又说了什么我就没听清。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主人已经松开了按着我的那只手。我从口袋里窜出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他正一脸凶光的从我的主人身上抽回什么东西。在他的身后还有几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似乎在看热闹。
一股奇异的腥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身上的毛毛便统统竖了起来。心头升起焦躁的感觉,仿佛有一只暴躁凶残的野兽正在我的心底慢慢苏醒。
染着黄毛的青年猛的抬脚踹了过来,“死老太婆!”
我顺着主人的围巾跳到了她的肩膀上,我觉得我的爪子似乎沾上了什么东西,湿哒哒的。可是我顾不上看,因为她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两步,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似的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她抬起一只手似乎想要抱我,然后像没有了力气似的倒在了地面上。
那个黄毛抬起脚要踹我的主人,我顺着他的腿脚三窜两窜跳到了他的肩膀上。尖尖的爪子刺进他的皮肤,从眼角的位置一直向下撕扯到了下巴。鲜红的液体迸溅出来,我心中的凶兽似乎得到了短暂的安抚,随即加倍凶猛的叫嚣起来。
黄毛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尖叫。
这声音似乎让他身后的人都慌了起来,一个大个子的男人骂道:“没见过世面就是没见过世面,老子特意给你挑了个老太太练手你都能练成这个德行……赶紧翻翻她的包!”
我听不懂什么叫练手,但是他们要抢我主人的包包这个我是明白的。于是我顺着那个要抢包的青年的手臂飞快地窜了上去,一爪子挠在了他的脖子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再从他的肩膀上窜起来,跳到他身后那人的脑袋上一通乱抓。
“他妈的,死猫!挠死我了!”男人胡乱挣扎的手一把抓住了我的尾巴,我向外猛然一窜,一阵尖锐的疼痛从尾巴上传来。
我眼前一黑,撕心裂肺的惨叫起来。
等我恢复神智的时候,他们已经跑了。黑漆漆的小街上,只有我的主人静静地躺在那里。我强忍着疼痛歪歪扭扭的朝着她爬了过去,小心翼翼地舔了舔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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