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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的丝绸,价值连城的白玉,耀眼的黄金。
不用怀疑,此时此刻,在迪亚士眼中,着华服佩玉带挂金牌的孟清和不只是天使,更是一座金山,浑身上下都闪着金光。
“赞美神!”
他千辛万苦,冒着死亡的风险来到东方,为的是什么?
发财!
用金币堆满整间屋子,送上华贵的丝绸,再高傲的-贵--妇也将拜倒在他的脚下。
能够帮他实现这一切的人,就在他的眼前。
迪亚士曾是个虔诚的教徒,但为了黄金和丝绸,他不介意改变信仰。
这就是早期的欧洲冒险家,打着各种名号,目的却只有一个,金子,更多的金子!
迪亚士的目光过于炽热,就像饿了数天的乞丐突然看到一顿大餐。
孟清和本想和蔼一点,友善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友善不起来。
咳嗽一声,勉强压下想揍人的冲动。
现在还不是时候,先摸底,其他的,稍后再说。
迪亚士想要的无非是财富。
孟清和可以给他。
前提是,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干活,别生出其他不好的念头。
东方的丝绸,瓷器和香料,贩卖到欧洲,每一样都价值不菲。至于茶叶,孟清和决定上疏朝廷,不只对欧洲,对大食人也实行限购。
没有茶叶,欧洲人就无法解决长途航行遇到的困难,即使冲过奥斯曼帝国的封锁,也走不远。到达美洲,更是想都别想。
若论此举是否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孟清和表示,只要对华夏有利,他完全不介意欧洲再贫穷几百年。
孟清和不会葡萄牙语,大食语同样不行,英语还算不错。可惜,十五世纪的欧洲,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的流通范围更广。而且,中古时期的英语和现代英语差别极大,无论词汇还是语法,都有相当大的区别。甭说迪亚士是个葡萄牙人,就算面对真正的英格兰人,孟清和照样无法沟通。
打个比方,能熟练读写现代汉语,不代表能完全掌握文言文。会写宋体字,遇上大篆照样晕头转向。
这个时候,通译的作用就表现出来了。
大明的伯爵,佛郎机的冒险家,却需要通过大食语沟通,也算是一件趣事,
虽然,这场谈话的内容同“有趣”两个字相差十万八千里。
经历过最初的激动,迪亚士逐渐冷静下来。
按照通译教授的礼仪,郑重向孟清和行礼。
孟清和抬手,“请坐。”
按照迪亚士的身份,本来只有站着说话的份,不客气点,跪着也说得过去。孟清和如此客气,自有他的理由。
从丁千户口中,他对迪亚士有了一定了解。这个人很有趣,会相当就用。说不准,真是他的后代发现了好望角。
那位葡萄牙航海家的祖父和父亲同样喜欢冒险,也曾跟随船队出航。是不是到过东方,就未可知了。
“迪亚士先生是佛郎机人?”孟清和笑着说道,“是搭乘大食的海船来到大明?”
通译翻译之后,迪亚士连忙点头,“是的,尊贵的爵爷。”
迪亚士不清楚大明的封爵和葡萄牙有什么不同,但这并不妨碍他确信孟清和是个了不起的大贵族。
下意识的攥紧拳头,心仍跳得飞快,黄金之国的伯爵,他果然交了好运。
“来到东方,是受神的指引。能见到爵爷,更是我的荣幸。”
“是吗?”孟清和笑笑, “迪亚士,我对佛郎机很感兴趣,对欧罗巴也是一样。”
“爵爷知道我的国家?”
“不是太了解,大概知道一些。”孟清和点头,仿似不经意的问道:“大不列颠和法兰西还在打仗?神圣罗马帝国的国王,现在是谁?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吗?
“爵爷……”
迪亚士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全部落空。他想假称自己是一名贵族,以期得到孟清和的另眼相看,可惜,孟清和对欧洲的了解完全超出他的想象,这条路很可能行不通了。
见迪亚士沉默,孟清和皱眉,“怎么,你不知道吗?”
“不是。”迪亚士忙道,“我只是惊讶,爵爷竟会对我的国家如此了解。”
“这有什么?”孟清和嗤笑,好似看透了迪亚士,“迪亚士,你对大明的了解还不够。”
“是。”迪亚士有些冒汗,“感谢爵爷的提醒。”
见人老实了,孟清和才继续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迪亚士,我可以实现你的冤枉。”
两枚算不上精美的金币出现在孟清和手里,互相碰撞,发出一声轻响。
这是丁千户带回来的。
听到孟清和的话,迪亚士猛的抬起头,“爵爷,您说的都是真的?”
“自然。”孟清和脸上的笑意加深,“但是,你必须向我证明你的价值。否则,我的属下能将你从海里捞上来,照样能把你再扔下去。”
孟清和这番话说得太直白,实在不符合-官-场-美学。
“伯爷,这……”通译有些犹豫。
“直述即可。”
威胁人,就要平铺直叙,比出拳头。拐弯抹角,这个佛郎机人未必真能听明白。和这个时期的欧洲冒险家打交道,甜枣可以给,大棒更要上,必要时,还可换成狼牙棒。
孟清和不在乎迪亚士是否宣誓向自己效忠,他向上帝发誓,自己也未必会信他。但孟清和相信,只要给出足够的利益,顺便讲明不合作的后果,就能让这个佛郎机人尽全力为自己做事。
中世纪的欧洲,神-权-至高无上,国家的观念尚未根深蒂固。骑士被他-国雇佣,提着刀盾攻打自己国家的情形并不罕见。最有名的是日耳曼骑士,堪称王牌雇佣军。
到了中世纪末期,此类情况少了,可有钱能使鬼推磨,给出相当的报酬,照样金币在前,国王靠后。
迪亚士很纠结,孟清和则是老神在在。
从一开始,他就抓准了迪亚士的弱点,挖好了坑,只等着这个佛郎机人自己往下跳。
美洲是一定要去的,欧洲也可以顺道去一趟。
开辟新航路的人,在史书上换个名字也不错。
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孟清和相信,迪亚士一定会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
“尊贵的爵爷,”迪亚士站起身,郑重说道,“以上帝的名义,我宣誓向您效忠!”
话落,单膝跪地,就要去牵孟清和的手。
孟清和没动,通译已经蹦起来,上前一把薅住迪亚士的衣领,厉声道:“你这夷人,竟敢-冒-犯-伯爷?!”
听到通译的叱喝,门外守着的亲卫眉眼倒竖,冒-犯-伯爷?这还了得!
转眼之间,房门大开,亲卫冲进室内,迪亚士被按倒在地,动弹不得。
“行了,放开他。”
“伯爷?”
“无事,误会罢了。”
亲卫不敢抗命,离开时,又狠狠瞪了迪亚士几眼,光明正大的踹了他两脚,理由很正当,警告一下,以防万一。
“起来吧。”
迪亚士站起身,揉着发青的眼眶,丝毫不敢抱怨,见孟清和正看着他,忙放下手,说道:“爵爷,我会绘制海图,还能制造火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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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的丝绸,价值连城的白玉,耀眼的黄金。
不用怀疑,此时此刻,在迪亚士眼中,着华服佩玉带挂金牌的孟清和不只是天使,更是一座金山,浑身上下都闪着金光。
“赞美神!”
他千辛万苦,冒着死亡的风险来到东方,为的是什么?
发财!
用金币堆满整间屋子,送上华贵的丝绸,再高傲的-贵--妇也将拜倒在他的脚下。
能够帮他实现这一切的人,就在他的眼前。
迪亚士曾是个虔诚的教徒,但为了黄金和丝绸,他不介意改变信仰。
这就是早期的欧洲冒险家,打着各种名号,目的却只有一个,金子,更多的金子!
迪亚士的目光过于炽热,就像饿了数天的乞丐突然看到一顿大餐。
孟清和本想和蔼一点,友善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友善不起来。
咳嗽一声,勉强压下想揍人的冲动。
现在还不是时候,先摸底,其他的,稍后再说。
迪亚士想要的无非是财富。
孟清和可以给他。
前提是,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干活,别生出其他不好的念头。
东方的丝绸,瓷器和香料,贩卖到欧洲,每一样都价值不菲。至于茶叶,孟清和决定上疏朝廷,不只对欧洲,对大食人也实行限购。
没有茶叶,欧洲人就无法解决长途航行遇到的困难,即使冲过奥斯曼帝国的封锁,也走不远。到达美洲,更是想都别想。
若论此举是否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孟清和表示,只要对华夏有利,他完全不介意欧洲再贫穷几百年。
孟清和不会葡萄牙语,大食语同样不行,英语还算不错。可惜,十五世纪的欧洲,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的流通范围更广。而且,中古时期的英语和现代英语差别极大,无论词汇还是语法,都有相当大的区别。甭说迪亚士是个葡萄牙人,就算面对真正的英格兰人,孟清和照样无法沟通。
打个比方,能熟练读写现代汉语,不代表能完全掌握文言文。会写宋体字,遇上大篆照样晕头转向。
这个时候,通译的作用就表现出来了。
大明的伯爵,佛郎机的冒险家,却需要通过大食语沟通,也算是一件趣事,
虽然,这场谈话的内容同“有趣”两个字相差十万八千里。
经历过最初的激动,迪亚士逐渐冷静下来。
按照通译教授的礼仪,郑重向孟清和行礼。
孟清和抬手,“请坐。”
按照迪亚士的身份,本来只有站着说话的份,不客气点,跪着也说得过去。孟清和如此客气,自有他的理由。
从丁千户口中,他对迪亚士有了一定了解。这个人很有趣,会相当就用。说不准,真是他的后代发现了好望角。
那位葡萄牙航海家的祖父和父亲同样喜欢冒险,也曾跟随船队出航。是不是到过东方,就未可知了。
“迪亚士先生是佛郎机人?”孟清和笑着说道,“是搭乘大食的海船来到大明?”
通译翻译之后,迪亚士连忙点头,“是的,尊贵的爵爷。”
迪亚士不清楚大明的封爵和葡萄牙有什么不同,但这并不妨碍他确信孟清和是个了不起的大贵族。
下意识的攥紧拳头,心仍跳得飞快,黄金之国的伯爵,他果然交了好运。
“来到东方,是受神的指引。能见到爵爷,更是我的荣幸。”
“是吗?”孟清和笑笑, “迪亚士,我对佛郎机很感兴趣,对欧罗巴也是一样。”
“爵爷知道我的国家?”
“不是太了解,大概知道一些。”孟清和点头,仿似不经意的问道:“大不列颠和法兰西还在打仗?神圣罗马帝国的国王,现在是谁?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吗?
“爵爷……”
迪亚士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全部落空。他想假称自己是一名贵族,以期得到孟清和的另眼相看,可惜,孟清和对欧洲的了解完全超出他的想象,这条路很可能行不通了。
见迪亚士沉默,孟清和皱眉,“怎么,你不知道吗?”
“不是。”迪亚士忙道,“我只是惊讶,爵爷竟会对我的国家如此了解。”
“这有什么?”孟清和嗤笑,好似看透了迪亚士,“迪亚士,你对大明的了解还不够。”
“是。”迪亚士有些冒汗,“感谢爵爷的提醒。”
见人老实了,孟清和才继续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迪亚士,我可以实现你的冤枉。”
两枚算不上精美的金币出现在孟清和手里,互相碰撞,发出一声轻响。
这是丁千户带回来的。
听到孟清和的话,迪亚士猛的抬起头,“爵爷,您说的都是真的?”
“自然。”孟清和脸上的笑意加深,“但是,你必须向我证明你的价值。否则,我的属下能将你从海里捞上来,照样能把你再扔下去。”
孟清和这番话说得太直白,实在不符合-官-场-美学。
“伯爷,这……”通译有些犹豫。
“直述即可。”
威胁人,就要平铺直叙,比出拳头。拐弯抹角,这个佛郎机人未必真能听明白。和这个时期的欧洲冒险家打交道,甜枣可以给,大棒更要上,必要时,还可换成狼牙棒。
孟清和不在乎迪亚士是否宣誓向自己效忠,他向上帝发誓,自己也未必会信他。但孟清和相信,只要给出足够的利益,顺便讲明不合作的后果,就能让这个佛郎机人尽全力为自己做事。
中世纪的欧洲,神-权-至高无上,国家的观念尚未根深蒂固。骑士被他-国雇佣,提着刀盾攻打自己国家的情形并不罕见。最有名的是日耳曼骑士,堪称王牌雇佣军。
到了中世纪末期,此类情况少了,可有钱能使鬼推磨,给出相当的报酬,照样金币在前,国王靠后。
迪亚士很纠结,孟清和则是老神在在。
从一开始,他就抓准了迪亚士的弱点,挖好了坑,只等着这个佛郎机人自己往下跳。
美洲是一定要去的,欧洲也可以顺道去一趟。
开辟新航路的人,在史书上换个名字也不错。
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孟清和相信,迪亚士一定会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
“尊贵的爵爷,”迪亚士站起身,郑重说道,“以上帝的名义,我宣誓向您效忠!”
话落,单膝跪地,就要去牵孟清和的手。
孟清和没动,通译已经蹦起来,上前一把薅住迪亚士的衣领,厉声道:“你这夷人,竟敢-冒-犯-伯爷?!”
听到通译的叱喝,门外守着的亲卫眉眼倒竖,冒-犯-伯爷?这还了得!
转眼之间,房门大开,亲卫冲进室内,迪亚士被按倒在地,动弹不得。
“行了,放开他。”
“伯爷?”
“无事,误会罢了。”
亲卫不敢抗命,离开时,又狠狠瞪了迪亚士几眼,光明正大的踹了他两脚,理由很正当,警告一下,以防万一。
“起来吧。”
迪亚士站起身,揉着发青的眼眶,丝毫不敢抱怨,见孟清和正看着他,忙放下手,说道:“爵爷,我会绘制海图,还能制造火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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