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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面对面的坐着,沈季尧的目光落在被蓝千珏抱着逗乐的小豆米身上,见他穿的淡黄色小衣裳面前又脏了,颇有些头疼,这小家伙自从手能拿嘴能吃之后,衣服就总是脏得特别快,一个不注意,什么东西都往衣服上抹,流口水等,很快就将一件刚换上的小衣裳弄脏了,这件还是出门前刚换上的,来了镇上也不过才半天而已。
虽说现在天气好了洗几件衣裳也没多累,但洗的速度还赶不上换的速度这就有些尴尬了,且小豆米还有个小习惯,总喜欢扯衣服来咬,只要一个转身没瞧见,他就自己抓着自己衣服往嘴里送,现在这个天气穿得都是比较宽松的,这样不仅导致他自己的小肚皮露在外面容易着凉,还可能会吃到衣服上的细菌生病。
他盯着小豆米的衣裳瞧了半天,正发愁间,下一刻他却突然来了灵感,遂说:“千珏,过会儿吃了饭咱们去布庄一趟,选块布来给小豆米做个围兜,这样他吃东西流口水就不会把前面弄脏了,以后洗围兜就行。”
蓝千珏自是没听过围兜一物,他两手插在小豆米腋下让他靠着自己身体站在自己腿上踩动玩闹,一边说:“那是何物。”
“嗯,怎么说。”沈季尧思量了会儿该如何形容,几息后终是想到了十分贴切的比喻,笑道:“跟尿布的用途差不多,脏了就摘围兜下来洗,这样就不用老是给他脱衣服来洗,你说是不是方便了许多。”
蓝千珏略一思索,亦觉确实如此,村里常有那些玩闹时将衣裳弄得脏兮兮的孩童,在热天还无所谓,但若换到冷天,每隔两天便有一堆孩子的脏衣服得洗,为此周哥也常与蓝千珏吐苦水,毕竟那些脏衣服在冬天都是他洗,如果沈季尧能按着他说的法子做出围兜来,那冬天照顾小孩可就方便多了,天气这般冷也不用总是得去洗衣裳。
思及此,蓝千珏看向沈季尧的眼中满是赞叹,真不知他怎么能想出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来,遂笑道:“确实方便,若实用的话,也能指点他人一二,如此一来大伙也不必大冬天的还得为了小孩的衣服隔三差五的就去河边凿冰洗涤。”
“要教也就交给那几个熟人,其他人不愿意教,想穿自己去买。”沈季尧说到这事突然楞住了,他不禁想起以前想到的那个商机来,以后酒楼要是做得好,生意发展顺利之后,他就可以继续往另一个行业发展,而这另一个行业,指的自然是服装这类,小孩子的东西,女子的衣物以及贴身衣物以及男子穿的四角裤以及坎肩背心等等,这些一旦做出来,只要有人觉得穿着舒服了,就不愁卖。
不过有一点比较重要,古代人民的思想都颇为保守,所以衣服必须做得大方且还得要与众不同,简单利索,好穿得体是最至关重要的因素,不过沈季尧若真想往服饰这方面发展,这些因素也难不倒他一个现代人,沈季尧暗暗保留了这个念头,只等着以后有机会,定要往这方面发展试试。
当然,还有许多行业,沈季尧也打算去试试,其实他对吃的最感兴趣,他其实更想做烤串跟烧烤这些来卖,不过目前镇上的夜市如何他还没考察过,他的抱负绝不仅仅是在这个小镇上发展,他想去县上,那里一隅都比镇上热闹,不过挑战也会更大,是以现在先得将酒楼做好才有资格去思考其他的。
如今沈季尧有什么也不会自己暗搓搓的想,而是喜欢与蓝千珏说,遂将方才的打算与蓝千珏说了一边,蓝千珏自然是毫无异议,无条件的支持沈季尧,不过蓝千珏的想法与他无二,都是要先做好镇上的生意之后,再考虑其他,基础要一步步的打扎实,才不会出现其他没考虑到的问题。
两人坐着等了好些时候,直将沈季尧等得肚子饿得受不了,约摸过去两刻多钟后,店家才开始上菜。
沈季尧眼巴巴的看着伙计上菜,所谓的蓬莱鲈鱼其实就是清蒸鲈鱼,叫花鸡则是用荷叶包住,再用泥裹上来烤的,而茱萸点猪肝其实是另一种变相的宫爆猪肝,只不过用的是茱萸果,炒出来的猪肝有些泛白,另外两个下酒菜则是卤好的肉片与清炒的豆子,至于汤嘛,据小二说,这是鹿鞭汤,不仅滋补,还壮阳。
沈季尧正给小豆米倒奶,闻言动作一顿,嘴角抽了抽,说:“鹿鞭,那可稀罕了,多少钱一份啊。”
“不贵,瞧您这般长相哪里像是喝不起的人。”小二笑道:“见两位头一次来,也就收你们三两银子而已。”
“三两?”沈季尧蹙眉,说:“这天气那么闷热,你给我上个壮阳的汤做什么,吃了怕燥,且价格也太高,你上这个汤我根本没法吃,收我三两,你们酒楼也太黑了,我不要,你端走吧。”
小二一脸犯难的模样,说:“客官,您别为难小的了,小的也只是个跑堂的,这不您方才没说要哪个汤吗,掌勺的大哥就给你安排了这么一个汤,您看要不这样吧,给您再少点,二两五百钱怎么样。”
“买白菜么讨价还价。”沈季尧有些不悦,居然卖鹿唧唧给他们吃,谁吃得下去,以前听人说过什么虎鞭牛鞭泡药酒来喝能怎样怎样,沈季尧还挺好奇的,可现在乍然给他煮了个鹿鞭汤送来,沈季尧一时无法接受,再说蓝千珏那方面已经很能了,再补也不知得多持久,他想来想去还是不想要。
“客官,要不您先尝尝看?万一味道合您胃口呢。”小二见沈季尧当真不要,心中不禁有些懊悔,遂满脸哀求地说:“退回去了掌柜可是要发火的,其实这汤是我擅自做主给你点的,我也是看二位感情十分要好,是以想给你们添些乐子,谁知您不喜欢这鹿鞭,虽说想着是恶心了些,可它确实是大补之物,您就行行好吧,我可不想白白遭一顿骂,要不您先试试,若是好吃,将就收下可行?”
沈季尧看着店小二一脸可怜巴巴的模样颇为无奈,虽然心中还是对鹿唧唧膈应,店小二的话也不知有几分真假,现在怪只怪他并未点名要什么汤,若再退回去反而有些说不过去,是以他看向蓝千珏,说:“要不你尝尝?”
“放下吧。”蓝千珏说着舀了两勺汤放到碗里呷了一口品了品,说:“不过太贵,跟你们掌柜说说,这碗汤我只出二两银子。”
小二见状顿时喜笑颜开,也不管价格的事,反正这鹿鞭掌柜交代过,二两银子以下都可出手,遂千恩万谢的走了。
沈季尧看着搪瓷碗里的那根鹿鞭就有些喉头发紧,他有些嫌弃地问道:“味道怎么样,好喝吗。”
蓝千珏拿起一旁的酒壶给自己倒了杯酒,淡淡地说:“还行,除了有些腥味,跟一般的汤没什么两样。”
沈季尧点了点头,说:“那你多喝点。”他说着将小豆米从蓝千珏怀里接了过来让他坐在自己腿上靠着,用筷子撬开叫花鸡外层的干泥,将其剥掉后露出了里面烤得干枯发黄的荷叶来,一股清新的香味儿顿时扑面而来。
沈季尧嗅了几下,迅速的剥开荷叶,用准备好的匕首去割烤得流油的鸡肉,将一只腿放到了蓝千珏碗里,另一只鸡腿则进了自己的碗。
叫花鸡油而不腻,味道不错,不过沈季尧总觉得少了些佐料,要是有点辣椒水来蘸估计会更好吃,如果让沈季尧做这道菜,他不会只包一只鸡抹盐就拿去烤,而是会在鸡肚子里多多少少塞些东西,比如菌子或者蘑菇等,再放些葱姜蒜之类的调味进去,这样做出来的鸡肉吃法就不会太单一,吃腻了鸡肉还可以吃鸡肚子里的食材,毕竟想将一整只鸡就这样吃完难免会觉得腻。
沈季尧吃了几口鸡肉便放下,转而去吃猪肝,猪肝单是看色泽就不怎么讨喜,蒜叶炒得太死,茱萸果也并未磨成面来炒,是以看上去不怎么好看,沈季尧夹了一块吃进嘴里,猪肝炒得有些老了,且猪肝并未用芡粉勾兑过,是以这份猪肝少了一种糯的感觉,不过盐味儿这些却拿捏得很不错,也没什么大问题,但若是给沈季尧炒的话,宫爆猪肝会比现在这个炒法好吃许多。
吃过猪肝后又继续吃鲈鱼,不得不说鱼做得非常好,鱼很鲜,且还入味,沈季尧自顾自的吃着,时不时给蓝千珏挑出一块鱼肉给他下酒,被忽视的小豆米此时啊啊叫了起来,沈季尧一把将小豆米抱起来,好笑地说:“你也想来点?”
“啊啊。”小豆米兴奋的喊道。
沈季尧单手将他抱在怀里,夹了一小坨白嫩的鱼肉来放在碗里用筷子压平,仔细将刺挑出来,这才将肉喂给小豆米吃。
小豆米几下咽了,又啊啊叫,示意还要。
沈季尧无奈莞尔,感觉现在小豆米简直精得不像一个小孩子,只得先伺候他,不过也不敢喂他太多了,在一岁以前,还是以羊奶为主。
一家三人在酒楼吃了顿饭,结账时拢共用了五两银子,直让沈季尧好不肉疼,实在是太不划算了,味道不咋样就不说了,关键是白白被一碗鹿鞭汤给坑去二两,心中怎么都有些堵塞,不过沈季尧倒也想得开,没多久便将这事抛诸脑后。
沈季尧打算明日再去别的酒楼瞧瞧,这次一定要先点酒楼的特色菜,不能在被菜名迷惑了,沈季尧想着那蓬莱鲈鱼不禁有些好笑,名字倒是仙,都把他给迷住了,两人出了酒楼后便带着小豆米去布庄扯布,沈季尧买了一块正方形的宝蓝色布料,这颜色不仅好看,还耐脏,给小豆米做围兜再合适不过。
回到客栈后蓝千珏带小豆米在床上玩乐,沈季尧则抱着一块布在思考该怎么剪裁来做围兜才好。
小孩子的围兜种类较多,他最常见的就是类似衣服的围兜,那是在老家时每个小孩子都会穿的,样式与开衫衣裳相差无几,实则是将正面穿到背面,背面还有许多衣盼,与开衫服的纽扣作用差不多,另一种则是直接做成小肚兜的形状,还有最后一种,就是剪一小块布来直接压进脖子的衣服里,不过那种只能针对这些还不会跑不会跳的婴儿,对小豆米明显用不上了,他太精。
沈季尧考虑许久,最后还是做了一件开衫的围兜跟直接压进衣领里的围兜,他的儿子,必须帅气点,在自家就用开衫围兜做个小土包子,去外面再用围巾款式的围兜帅翻一票人,思及此沈季尧不禁笑了。
而今沈季尧的针线活也有了些微的进步,做几件... -->>
两人面对面的坐着,沈季尧的目光落在被蓝千珏抱着逗乐的小豆米身上,见他穿的淡黄色小衣裳面前又脏了,颇有些头疼,这小家伙自从手能拿嘴能吃之后,衣服就总是脏得特别快,一个不注意,什么东西都往衣服上抹,流口水等,很快就将一件刚换上的小衣裳弄脏了,这件还是出门前刚换上的,来了镇上也不过才半天而已。
虽说现在天气好了洗几件衣裳也没多累,但洗的速度还赶不上换的速度这就有些尴尬了,且小豆米还有个小习惯,总喜欢扯衣服来咬,只要一个转身没瞧见,他就自己抓着自己衣服往嘴里送,现在这个天气穿得都是比较宽松的,这样不仅导致他自己的小肚皮露在外面容易着凉,还可能会吃到衣服上的细菌生病。
他盯着小豆米的衣裳瞧了半天,正发愁间,下一刻他却突然来了灵感,遂说:“千珏,过会儿吃了饭咱们去布庄一趟,选块布来给小豆米做个围兜,这样他吃东西流口水就不会把前面弄脏了,以后洗围兜就行。”
蓝千珏自是没听过围兜一物,他两手插在小豆米腋下让他靠着自己身体站在自己腿上踩动玩闹,一边说:“那是何物。”
“嗯,怎么说。”沈季尧思量了会儿该如何形容,几息后终是想到了十分贴切的比喻,笑道:“跟尿布的用途差不多,脏了就摘围兜下来洗,这样就不用老是给他脱衣服来洗,你说是不是方便了许多。”
蓝千珏略一思索,亦觉确实如此,村里常有那些玩闹时将衣裳弄得脏兮兮的孩童,在热天还无所谓,但若换到冷天,每隔两天便有一堆孩子的脏衣服得洗,为此周哥也常与蓝千珏吐苦水,毕竟那些脏衣服在冬天都是他洗,如果沈季尧能按着他说的法子做出围兜来,那冬天照顾小孩可就方便多了,天气这般冷也不用总是得去洗衣裳。
思及此,蓝千珏看向沈季尧的眼中满是赞叹,真不知他怎么能想出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来,遂笑道:“确实方便,若实用的话,也能指点他人一二,如此一来大伙也不必大冬天的还得为了小孩的衣服隔三差五的就去河边凿冰洗涤。”
“要教也就交给那几个熟人,其他人不愿意教,想穿自己去买。”沈季尧说到这事突然楞住了,他不禁想起以前想到的那个商机来,以后酒楼要是做得好,生意发展顺利之后,他就可以继续往另一个行业发展,而这另一个行业,指的自然是服装这类,小孩子的东西,女子的衣物以及贴身衣物以及男子穿的四角裤以及坎肩背心等等,这些一旦做出来,只要有人觉得穿着舒服了,就不愁卖。
不过有一点比较重要,古代人民的思想都颇为保守,所以衣服必须做得大方且还得要与众不同,简单利索,好穿得体是最至关重要的因素,不过沈季尧若真想往服饰这方面发展,这些因素也难不倒他一个现代人,沈季尧暗暗保留了这个念头,只等着以后有机会,定要往这方面发展试试。
当然,还有许多行业,沈季尧也打算去试试,其实他对吃的最感兴趣,他其实更想做烤串跟烧烤这些来卖,不过目前镇上的夜市如何他还没考察过,他的抱负绝不仅仅是在这个小镇上发展,他想去县上,那里一隅都比镇上热闹,不过挑战也会更大,是以现在先得将酒楼做好才有资格去思考其他的。
如今沈季尧有什么也不会自己暗搓搓的想,而是喜欢与蓝千珏说,遂将方才的打算与蓝千珏说了一边,蓝千珏自然是毫无异议,无条件的支持沈季尧,不过蓝千珏的想法与他无二,都是要先做好镇上的生意之后,再考虑其他,基础要一步步的打扎实,才不会出现其他没考虑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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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季尧眼巴巴的看着伙计上菜,所谓的蓬莱鲈鱼其实就是清蒸鲈鱼,叫花鸡则是用荷叶包住,再用泥裹上来烤的,而茱萸点猪肝其实是另一种变相的宫爆猪肝,只不过用的是茱萸果,炒出来的猪肝有些泛白,另外两个下酒菜则是卤好的肉片与清炒的豆子,至于汤嘛,据小二说,这是鹿鞭汤,不仅滋补,还壮阳。
沈季尧正给小豆米倒奶,闻言动作一顿,嘴角抽了抽,说:“鹿鞭,那可稀罕了,多少钱一份啊。”
“不贵,瞧您这般长相哪里像是喝不起的人。”小二笑道:“见两位头一次来,也就收你们三两银子而已。”
“三两?”沈季尧蹙眉,说:“这天气那么闷热,你给我上个壮阳的汤做什么,吃了怕燥,且价格也太高,你上这个汤我根本没法吃,收我三两,你们酒楼也太黑了,我不要,你端走吧。”
小二一脸犯难的模样,说:“客官,您别为难小的了,小的也只是个跑堂的,这不您方才没说要哪个汤吗,掌勺的大哥就给你安排了这么一个汤,您看要不这样吧,给您再少点,二两五百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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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季尧看着店小二一脸可怜巴巴的模样颇为无奈,虽然心中还是对鹿唧唧膈应,店小二的话也不知有几分真假,现在怪只怪他并未点名要什么汤,若再退回去反而有些说不过去,是以他看向蓝千珏,说:“要不你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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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见状顿时喜笑颜开,也不管价格的事,反正这鹿鞭掌柜交代过,二两银子以下都可出手,遂千恩万谢的走了。
沈季尧看着搪瓷碗里的那根鹿鞭就有些喉头发紧,他有些嫌弃地问道:“味道怎么样,好喝吗。”
蓝千珏拿起一旁的酒壶给自己倒了杯酒,淡淡地说:“还行,除了有些腥味,跟一般的汤没什么两样。”
沈季尧点了点头,说:“那你多喝点。”他说着将小豆米从蓝千珏怀里接了过来让他坐在自己腿上靠着,用筷子撬开叫花鸡外层的干泥,将其剥掉后露出了里面烤得干枯发黄的荷叶来,一股清新的香味儿顿时扑面而来。
沈季尧嗅了几下,迅速的剥开荷叶,用准备好的匕首去割烤得流油的鸡肉,将一只腿放到了蓝千珏碗里,另一只鸡腿则进了自己的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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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季尧吃了几口鸡肉便放下,转而去吃猪肝,猪肝单是看色泽就不怎么讨喜,蒜叶炒得太死,茱萸果也并未磨成面来炒,是以看上去不怎么好看,沈季尧夹了一块吃进嘴里,猪肝炒得有些老了,且猪肝并未用芡粉勾兑过,是以这份猪肝少了一种糯的感觉,不过盐味儿这些却拿捏得很不错,也没什么大问题,但若是给沈季尧炒的话,宫爆猪肝会比现在这个炒法好吃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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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季尧单手将他抱在怀里,夹了一小坨白嫩的鱼肉来放在碗里用筷子压平,仔细将刺挑出来,这才将肉喂给小豆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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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季尧无奈莞尔,感觉现在小豆米简直精得不像一个小孩子,只得先伺候他,不过也不敢喂他太多了,在一岁以前,还是以羊奶为主。
一家三人在酒楼吃了顿饭,结账时拢共用了五两银子,直让沈季尧好不肉疼,实在是太不划算了,味道不咋样就不说了,关键是白白被一碗鹿鞭汤给坑去二两,心中怎么都有些堵塞,不过沈季尧倒也想得开,没多久便将这事抛诸脑后。
沈季尧打算明日再去别的酒楼瞧瞧,这次一定要先点酒楼的特色菜,不能在被菜名迷惑了,沈季尧想着那蓬莱鲈鱼不禁有些好笑,名字倒是仙,都把他给迷住了,两人出了酒楼后便带着小豆米去布庄扯布,沈季尧买了一块正方形的宝蓝色布料,这颜色不仅好看,还耐脏,给小豆米做围兜再合适不过。
回到客栈后蓝千珏带小豆米在床上玩乐,沈季尧则抱着一块布在思考该怎么剪裁来做围兜才好。
小孩子的围兜种类较多,他最常见的就是类似衣服的围兜,那是在老家时每个小孩子都会穿的,样式与开衫衣裳相差无几,实则是将正面穿到背面,背面还有许多衣盼,与开衫服的纽扣作用差不多,另一种则是直接做成小肚兜的形状,还有最后一种,就是剪一小块布来直接压进脖子的衣服里,不过那种只能针对这些还不会跑不会跳的婴儿,对小豆米明显用不上了,他太精。
沈季尧考虑许久,最后还是做了一件开衫的围兜跟直接压进衣领里的围兜,他的儿子,必须帅气点,在自家就用开衫围兜做个小土包子,去外面再用围巾款式的围兜帅翻一票人,思及此沈季尧不禁笑了。
而今沈季尧的针线活也有了些微的进步,做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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