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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崇拉着段媗的手,将她的手握在手里,轻轻的摩挲,他很喜欢亲亲蹭蹭的感觉,哪怕什么都不干,也喜欢跟人贴在一起。这一点,从上一世到这一世倒是一直都没有变。甚至这一世,还有点儿变本加厉。
段媗曾经在书上看过,如果人特别喜欢被人温柔的抚摸安慰,很有可能是因为婴儿时期缺少来自母亲的关怀,缺少安全感,从而导致肌肤饥渴症。
这在盛崇身上,其实还是有点儿道理的。
他的童年,其实算不上太幸福。父亲盛镇川和母亲韦若秀是自由恋爱结的婚,那个时候,盛家还未曾如现在这般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而韦家的家世也还不错,两人的结合算是两家人都乐见其成。
韦若秀是个非常独立并且有个性的女人,在结婚之前一直在米兰留学读服装设计,在和盛镇川结婚之后才几个月就怀上了盛琪。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也为了养育孩子,韦若秀没有再返回米兰,放弃了自己十分热爱的服装设计,选择在家中当家庭主妇。那几年,盛镇川和韦若秀的感情非常好,是叶城众多豪门中,让人羡慕的一对小夫妻。然而,好景并不长。在怀上盛崇的时候,韦若秀已经厌倦了停留在同一个地方,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
盛崇出生之后,她选择重新回到米兰追求梦想。从盛崇三个月到四岁,基本上每年见到母亲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聚少离多的生活,不仅让盛崇缺失了一部分母爱,也让家庭关系变得岌岌可危。
在盛崇五岁那年,韦若秀原本准备回国发展,却在这个时候发现,盛镇川身边已有了其他人。
两人的离异显得是那样的突如其来又顺理成章,再好的感情,也禁不住长期两地分居的寂寞与折磨。于是,盛崇在四岁到十岁之间,除了每年生日的时候能够见到母亲,其他时候对母亲的印象几乎为零。再到后来,国内富人阶层流行起将孩子送出国接受国外高等教育,于是盛镇川也准备将盛崇送出国。正好韦若秀也想要亲近儿子,于是盛崇从十岁到十六岁,平日里在英国念书,然后假期跟着母亲在米兰和巴黎两地流转。
盛崇的生活富足,但是跟盛琪比起来,确实称得上是颠沛流离。
“你觉得,这两种,哪一个好一点儿?”盛崇问。
“啊?”段媗回过神来,见盛崇认真的看着她:“你刚刚说什么?”
“你没听见?”盛崇一脸被雷劈的表情,他刚刚好不容,用一种还算正常的语气,跟段媗把两种可能性,用一个故事表达出来了,然后让她选择,结果对方竟然在发呆!
“我刚刚在发呆。”段媗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看着盛崇,见他脸色有点儿难看,连忙两手握着他的手,声音里头带着点儿娇气:“你再说一遍么。”
“算了,不说了。”盛崇挥挥手,果断他还是去卧佛寺找个大师给自己做做法事,看能不能把这个什么鬼任务系统给弄走吧!
(任务系统:呵呵,来打我呀!)
盛崇不愿意说,段媗也没放在心上,反正盛崇奇奇怪怪的时候多得很,她要是什么都计较,一天到晚想着他就够了。于是,段媗将自己的笔记本挪到客厅里头,靠着盛崇看杂志的插图。至于那个有关于潜规则的恶心事,她早已经将之扔到脑后了。
实际上,即便她没有忘记,也不会告诉盛崇。如果她告诉盛崇,他必定会为她出头,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又不想公开自己和盛崇的关系,如今段媗想得很开,瞒一天算一天,瞒到瞒不下去再公开,省得段家一家子都想着要背靠大树好乘凉,她欠盛崇的只会还都还不清。
盛崇一手搂着段媗的腰,看着她认真工作的样子,突然问道:“你以后,有没有想过将宸羽的总部挪到更大的城市?”
“哈?”段媗转头看着他。
“江城毕竟是内地城市,发展速度、人才资源跟东南沿海地区以及国家中心比起来,都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盛崇的语气轻描淡写,就像他只是向她提出意见建议,没有丝毫鼓吹和劝她的意思:“你的公司扩张的速度很快,如果资金跟得上,再多签一些文笔好的作者,发行范围肯定不会仅限于内地。到那个时候,你还要将公司的总部放在江城吗?”
段媗想了想,道:“不会啊,如果真有那一天,我要么在其他地方设立分部,要么就只能把公司往外挪。”
盛崇点点头,算是放下了心。他并没有要限制段媗,让她当全职主妇的意思,但是也不想重复自己父母的悲剧。很多时候,人都是脆弱的生物,感情更禁不起太多的挫折和考验。他不可能一直留在江城,除非他自己把盛隆的股份全部吃下来,然后独立发展,不然他迟早是要回叶城总部的。
到那个时候,让段媗放弃自己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城市,远离熟悉的亲朋好友,还要放弃经营了几年的事业,跟他一起去叶城,这根本不现实。如果是为了公司发展的战略转移,那要说服她,就容易多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段媗也是一个将工作看得非常重的人。为了事业的发展,她有牺牲某些东西的决心。
“怎么,你想要我把公司挪到叶城去?”段媗试探着问。
让她吃惊的是,盛崇竟然点了头。段媗如今的思维还停留在上一世,在她的印象中,盛崇可是在江城呆了足足十年,现在考虑让她把公司安在哪里,不是太早了么?
“不想跟你分开。”盛崇将头埋在段媗肩头,原本因为系统任务和来自叶城方面的压力而引发的急切和焦躁,在这一刻就这样慢慢被抚平了。
段媗身上,有一种很细密而坚韧的力量,乍一看显得柔软而不堪一击,然而真正深陷其中,才会感觉得到她的柔韧。这大概也是他对段媗,情有独钟的原因。
“好了好了,肉麻兮兮的。”段媗受不了的摸了摸自己的胳臂,她上一世怎么没发现盛崇这么粘人呢?
段媗将盛崇难得的感性给‘镇压’下去之后,继续将他当成一个大型靠枕,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盛崇无所事事的看着段媗敲电脑,然后看着看着,发现段媗在写一个策划案。
“你准备以杂志的名义,发起一个,额……文学比赛?”盛崇饶有兴致的问。
段媗看他一眼,点点头,见他一副感兴趣的样子,便说起了她的构想:“我想用《天晴》这个平台,在全国范围之内召开一场‘明日之星’的文学比赛,寻找文笔好有实力的作者,同时提升《天晴》的知名度。”
在某些时候,用未来的视角来观察现在,有很多问题都会变得清晰明了,就如同段媗心中其实很清楚,杂志社未来的发展方向。
目前,《天晴》的销售量虽然在一年之内有一个堪称飞跃的增长,但是销售的范围仍然被局限于内地。段媗想要进一步扩大杂志的影响力,在同一块地方继续纵向深入的宣传,其实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她只能想办法横向提高杂志的知名度。而举行一场比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引发话题的作用,从而对杂志本身进行宣传。
“这个想法还不错。”盛崇点点头,在段媗脑门上弹了一下,提出了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但是,你有没想过,《天晴》的销售区域本来就只有以江城为中心的周边省市,利用《天晴》这个平台宣传这场比赛,到头来也只能起到纵向深入的作用。要横向扩大杂志的影响力、扩大杂志的销售版图,不是做不到,而是收效甚微。”
段媗冲他努了努嘴,露出一个略微得意的笑,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狡黠:“这种问题,我当然考虑到了啊。”
“我目前就已经着手建立《天晴》的官方网站,在官网建好之后,我才会公布消息。再之后,我准备雇佣大批网络水军,在各大社区论坛上进行公开宣传。如果到时候力度还不够,就和各大网站散发弹窗友链。”在二十一世纪,网络绝对是信息传播速度最快的媒介,没有之一。
“那赛制呢?”盛崇点点头,又问:“既然比赛的范围这么大,你要怎么保证比赛的公平和公正?”
段媗喝了口水,继续勾画着她脑内的蓝图:“参赛者不问年龄,不问性别,任何人都可以向《天晴》投稿,题材包括悬疑科幻、都市言情等八个类型题材。海选由杂志社内部决定,也就是《天晴》的编辑部审稿。三十二名往上走,由读者进行网络和杂志双向投票。”
说到这里的时候,段媗露出了一个有些狡猾的微笑:“在官网上,会在获得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对作者本人形象进行包装,公布作者部分个人信息,每个IP地址每天只能投票一次。”
“至于奖励,前三十二名可以将小说公开发表在《天晴》上,并且将获得千字两百的奖金。前十六名,将获得与宸羽公司签约的机会。前八名将获得三万元的奖金,前四名在之前的基础上,还将获得欧洲十日游。而最终的冠军,不仅可以获得宸羽公司特别提出的有大量福利的合同,还将获得二十万的奖金。同时,公司将会为你量身打造属于自己的形象,着重宣传你的小说,将你打造成真正的明星级作家。”
段媗刚刚将自己的设想说完,盛崇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虽然在如今这个社会,创作和艺术已经日渐与商业接轨,然而在出版行业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还保持着一种比较古老而缓慢的发展步调。优秀的作者在很多时候缺少出头的渠道,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创作值得被人肯定,不仅可以带来精神上的愉悦,也可以为他们本人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而出版社和杂志社也觉得好的作品可遇不可求。
段媗这个比赛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将作者明星化商业化了。作者在普通人心中,大多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许多人知道一个三线的小明星长什么样子,却不知道畅销书的作家到底叫什么名字。因此一个作者可能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体,却难以和读者建立起稳定的联系。
段媗提出的计划,在某种程度上刷新了人们的观念,将作者的选拔和明星选秀的方式结合起来,以比赛和读者投票的方式决出名次,甚至给出不同层次的奖励,为最终的冠军量身打造形象,进行包装设计,这和如今大行其道的明星选秀节目,在某种程度上是殊途同归的。
而这种方式,也能在最大的程度上,以最快的速度打开市场,引起读者的关注。甚至为旗下刚刚签约的作家,收揽一批较为忠实的读者。
“你这个想法,还挺新鲜的。”盛崇不得不承认,他对段媗有种刮目相看的感觉,又或者说,每次跟段媗聊事业,都能刷新他对她的认知。
“新鲜又没用,能将之变成现实,才是最重要的。”段媗心中得意,面儿上却丝毫不显,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继续写她的策划案。
她才不会告诉盛崇,能在事业上得到他一句称赞,于她而言是多么大的肯定。
——
次日依旧是一大早爬起来,将盛崇叫醒之后,段媗从衣柜里头翻出套衣服,去卫生间里头换上。洗漱的时候,段媗看着洗漱台上盛崇的东西堆得满满当当的,再次生出一种‘我是不是该买个大房子’的想法。
她不愿意搬到盛崇那边的,两人要住在一起,就只能盛崇搬过来。不过,想起盛崇家里那浩浩荡荡的行李大军,段媗认为,这个想法应该从长计议。
除此之外,昨晚还有一件事情让段媗觉得十分费解。两人分别小半个月,她身上又没有不方便,按照盛崇之前的尿性,不爬上床摸摸蹭蹭简直不正常。可是昨天晚上,盛崇简直老实得不得了,小心翼翼的缩在床的左边,别说摸摸蹭蹭,她躺在床的右边,根本连他的体温都感觉不到,闭上眼睛,还以为自己床上没躺人呢。
在段媗看来,吊了盛崇小半年了,如果真要发生点儿什么,她也不会拒绝。反正上辈子该经历的都经历过,盛崇长相好身材好,她又不吃亏。昨天晚上洗澡的时候,她还特地往身上抹了玫瑰味道的精油,准备好好享受一下。
然而,从浴室里头出来,盛崇硬是跟压根没看懂她的暗示似的,规规矩矩的就睡觉了。
如果是普通的女人,可能会因此而觉得沮丧,觉得是因为自己吸引力不够。然而,段媗可不会这么想,她就是对盛崇的心思把握不准,那她对自己的外貌身材也是有自信的。
那既然不是自己的原因,就只能从盛崇身上找原因了。段媗的视线从盛崇下身扫过,难道在叶城的时候,他又被烫到了?可是他看他走路的姿势,不像是有问题啊。
盛崇有些尴尬的从床上爬起来,等到段媗去厨房做早餐的时候,才到浴室洗漱。他身上的毛发并不弄浓密,小腿上也没有跟某些大男人一样,长着乌压压的腿毛,只有颜色不太深的一层,看上去不会显得娘娘腔,有一种恰到好处的性感。
至于脸上的胡子,他从来都是用剃须膏剃得干干净净的,白白净净一张脸,更是俊美无双。
盛崇对着镜子漱口,一边洗漱,就忍不住回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段媗躺到床上的时候,他就连忙将床头灯给拧灭了。在黑暗之中,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玫瑰花香气都显得格外清晰,让他觉得浑身发热。但是,有关于到底是一夜七次还是一年不举的问题,他真的无法做出决定。
前者太难为段媗,后者太难为他自己,若只是难为他自己也就算了,他完全不敢想象,他和段媗进行了圆满的第一次以后,接下来一年,他都不行,段媗会用一种什么眼光看待他。是个男人都没办法不在意这种问题,更别提像盛崇这种傲娇到骨子里头的男人了。
光是想一想,都觉得囧到无与伦比好么。
可是,如果初夜就那么禽兽的话,段媗肯定会很疼吧。
盛崇纠结了半天,发现问题无解,只好吃完早餐去公司上班。
______________
段媗如今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事业上的,所谓爱情,不过是她闲暇时光中的调剂品。
中午的时候,包包敲门进来,对段媗说:“段总,您今天中午约了蒋先生吃饭。”
段媗这才想起来,将电脑阖上,然后到卫生间补了个妆,出门赴约。她如今算是可以体会盛崇为什么约她吃饭的地点,都喜欢定在公司附近了。实在是工作太忙,为了吃顿午饭绕城半周,然后再绕回来,太划不来。
段媗到的时候,蒋则桓已经在餐厅等着了。十月的深秋,他穿着一件驼色的呢子风衣,白色的衬衫露出笔挺的领子,显得干净又温暖。
段媗走过去,蒋则桓站起身,为她抽出了对面的那张椅子,绅士风度十足。段媗笑着坐下,忍不住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自从蒋则桓的工作室分崩离析之后,两人便很少见面了。段媗是因为太过忙碌,而蒋则桓则是因为尴尬。一年多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已经足够两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蒋则桓变得更加沉淀了,抛却了当初留在他身上的青涩和文人傲气,变得温柔又内敛,已经有了几分日后在电视上出现时从容淡定君子如玉的模样。而段媗的变化更是显而易见,如果说当初的段媗,像是一朵艳丽的玫瑰,现在就是一朵人间的富贵牡丹花,沾染了人间的尘土气息,却依旧不掩其间的气度和芳华。
“很久没见了,你变化挺大的。”蒋则桓笑笑,将桌上的菜单递过去。
段媗接过菜单,淡淡道:“你也是。”
两人相视一笑,之前那隐隐若若的隔阂,在笑容中消散于无形。
“真没想到,最后反而是你把杂志社做起来了,还做得这么好。”蒋则桓如今说起这个话题,显然是放得很开了。曾经他也有这样的梦想,甚至只差一点儿就能将这个梦想变成现实,然而事实证明,他就是差了那么一点儿。他只适合当一个作家,却并不太适应老板的角色。
“要不是你说话的语气太自然,我都要以为你是在讽刺我了。”段媗用眼角瞄了蒋则桓一眼,语气里带着亲昵的嗔怒,就像是两人还在大学的时候,是感情非常亲密的知己好友,没有之后经历的挫折与隔阂。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明明是在夸你。”蒋则桓两手一摊,清朗隽永的眼中带着一丝笑意:“《天晴》我也看了,其实跟我们最初的构想很像。其实我应该感谢你,好歹还是把我们之前的构想变成了现实。”
“有什么好感谢我的,我可和某人不一样,连个帐都算不清,我赚了不少钱呢。”段媗打趣儿道。
站在时光的这头回望当初,两人都已经能够潇洒的释怀。曾经的后悔和不甘心,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淡化、消失。蒋则桓将之当成一次人生的经历,而段媗则将它当成的前进的阶梯。没有曾经的挫折和失败,就没有今天的《天晴》。
“这一年多都没看到你出书,以后呢?你不会准备转行吧?”段媗故意打趣儿道。
“怎么会?”蒋则桓摆摆手:“我一介书生,除了还能拿得起笔,也没别的事情能做了。现在正准备重新投身于畅销书榜单的血战厮杀之中,你可要当心了。”
两人互相调侃过一阵,段媗问起了之前工作室的其他人的情况。贾明宇如今在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工作,彻底放弃了当初带着文艺气息的梦想,成为了一个朝九晚五的办公族。而毕孟辉去了另外一家杂志社,如今已经做到了副主编,不知是否还能更进一步。
“对了,你知道尤飘现在怎么样了吗?”蒋则桓突然问,他其实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非常深刻。
“她啊,现在为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飘雪,新书的销量也很不错。”段媗毕竟身在这个圈子里头,对身处其间的人们,消息还是比较灵通的。值得一提的是,直到尤飘改名为飘雪之后,段媗才将她和记忆中对上号儿。
在上一世,飘雪也成为了电视剧圈子里头声名大振的编剧之一,不过跟蒋则桓不同,蒋则桓始终是因为自身的才华和俊逸的外表而引人关注,而尤飘则是始终伴随在她身上的潜规则传闻。一个炒红,一个炒黑,但是却都混得还不错,也算是内地编剧圈子里头的两座大山了。
“是么。”蒋则桓眉头皱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却还是被段媗察觉到了。
“怎么了?”段媗追问:“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蒋则桓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你还记得当初咱们一起做工作室的时候,她曾经有好几天脸色都特别难看,而且还躲着我的事吗?”
段媗茫然的摇头,她真的记不清了。
蒋则桓叹了一口气:“我曾经很严肃的跟她聊一次,因为她抄袭了读者的投稿,试图当成她自己的稿子交给我。”
“什么!”段媗吃了一惊,倒不是说她对抄袭有多么震惊,虽然大多数作者对抄袭这种事情深恶痛绝,但是抄袭这种现象,在小说圈子里头,其实是屡禁不鲜的。然而,会去抄读者的来稿,这就显得太过了。毕竟,你自己要抄别人的稿子,是你自己个人的问题。但是你要是抄读者的稿子,又被读者看见了,读者会怎么看待这本杂志?
“她并没有完全照搬,语句全部改了,但是故事的主线一模一样,支线改了一小截。”蒋则桓声音有些低,带着些无可奈何:“读者来件不是我看的,我差一点儿就让她上稿了,之后也吓了一跳,所以说话有些重,她那时候还哭了。”
“我看你还挺后悔的?”段媗调侃道。
“不后悔,当时真的很生气,现在是只是觉得都过去了。”蒋则桓笑笑,眉眼间是一片洒脱。
——
段媗下午跟赶场子一样,去参加某个颇有名气的协会举行的交流活动。这样的场合,从来都是拓展人脉的好时机,段媗一般是不会推辞的。
以段媗的外形条件,哪怕是在众星云集的红地毯,她都不会成为被忽略的那一个,更别说在一群文词远胜外表的主编作家出版商之间。
段媗的记忆力很好,大部分的人见过几次便会有清楚的印象,常打交道的,更是连最近一次在哪里见面,说了什么话题都一清二楚。穿着一身米色包臀裙的段媗在人群中笑脸迎人长袖善舞,热切又不谄媚,态度把握得刚刚好。
“你们出的健康周刊我每期都有看呢,里面有些养生的知识,我觉得特别好。”段媗笑着对某健康周刊的主编说。
“你们的时尚周刊我有买,今年秋天的衣服,就是买的你们推荐的款式呢。”段媗笑着对某时尚周刊的编辑说。
“你们的杂志我有看呢,里面的故事写得特别精彩,我都想把你们写手挖过来了。”段媗笑着对某竞争对手说。
包包在她身后默默捂住了自己的脸,虽然段总你真的每一本都看了,但是你每本都是一边看一边吐槽吗,你根本就没有在私底下说过她们有哪里好啊!要不要这么体嫌口正直?
段媗像是一只在花丛中翩翩飞过的花蝴蝶,跟一群人打了招呼,又被朋友介绍给朋友,一时间到处都是欢声笑语,直到迎面遇上了熟人。
“尤飘,好久不见了。”段媗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笑着和尤飘打招呼。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现在的尤飘比当初漂亮了许多,鼻子似乎都变得高了一点儿。联想起如今周边某个国家发达的整容业,段媗心中难免有些猜测,不过又觉得没必要。尤飘本来就长得不错,也还挺有气质的,哪怕她认为作家也应该学会包装自己,但是一个作者最根本的东西还是笔下的文字,形象么,一百分的满分,只要有七十分就够了。毕竟不是真正靠脸吃饭的明星,没必要太过苛求。
虽然蒋则桓上午才跟她说过尤飘的事情,让她心中略有些芥蒂,但是反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段媗如今为人处世的... -->>
盛崇拉着段媗的手,将她的手握在手里,轻轻的摩挲,他很喜欢亲亲蹭蹭的感觉,哪怕什么都不干,也喜欢跟人贴在一起。这一点,从上一世到这一世倒是一直都没有变。甚至这一世,还有点儿变本加厉。
段媗曾经在书上看过,如果人特别喜欢被人温柔的抚摸安慰,很有可能是因为婴儿时期缺少来自母亲的关怀,缺少安全感,从而导致肌肤饥渴症。
这在盛崇身上,其实还是有点儿道理的。
他的童年,其实算不上太幸福。父亲盛镇川和母亲韦若秀是自由恋爱结的婚,那个时候,盛家还未曾如现在这般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而韦家的家世也还不错,两人的结合算是两家人都乐见其成。
韦若秀是个非常独立并且有个性的女人,在结婚之前一直在米兰留学读服装设计,在和盛镇川结婚之后才几个月就怀上了盛琪。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也为了养育孩子,韦若秀没有再返回米兰,放弃了自己十分热爱的服装设计,选择在家中当家庭主妇。那几年,盛镇川和韦若秀的感情非常好,是叶城众多豪门中,让人羡慕的一对小夫妻。然而,好景并不长。在怀上盛崇的时候,韦若秀已经厌倦了停留在同一个地方,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
盛崇出生之后,她选择重新回到米兰追求梦想。从盛崇三个月到四岁,基本上每年见到母亲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聚少离多的生活,不仅让盛崇缺失了一部分母爱,也让家庭关系变得岌岌可危。
在盛崇五岁那年,韦若秀原本准备回国发展,却在这个时候发现,盛镇川身边已有了其他人。
两人的离异显得是那样的突如其来又顺理成章,再好的感情,也禁不住长期两地分居的寂寞与折磨。于是,盛崇在四岁到十岁之间,除了每年生日的时候能够见到母亲,其他时候对母亲的印象几乎为零。再到后来,国内富人阶层流行起将孩子送出国接受国外高等教育,于是盛镇川也准备将盛崇送出国。正好韦若秀也想要亲近儿子,于是盛崇从十岁到十六岁,平日里在英国念书,然后假期跟着母亲在米兰和巴黎两地流转。
盛崇的生活富足,但是跟盛琪比起来,确实称得上是颠沛流离。
“你觉得,这两种,哪一个好一点儿?”盛崇问。
“啊?”段媗回过神来,见盛崇认真的看着她:“你刚刚说什么?”
“你没听见?”盛崇一脸被雷劈的表情,他刚刚好不容,用一种还算正常的语气,跟段媗把两种可能性,用一个故事表达出来了,然后让她选择,结果对方竟然在发呆!
“我刚刚在发呆。”段媗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看着盛崇,见他脸色有点儿难看,连忙两手握着他的手,声音里头带着点儿娇气:“你再说一遍么。”
“算了,不说了。”盛崇挥挥手,果断他还是去卧佛寺找个大师给自己做做法事,看能不能把这个什么鬼任务系统给弄走吧!
(任务系统:呵呵,来打我呀!)
盛崇不愿意说,段媗也没放在心上,反正盛崇奇奇怪怪的时候多得很,她要是什么都计较,一天到晚想着他就够了。于是,段媗将自己的笔记本挪到客厅里头,靠着盛崇看杂志的插图。至于那个有关于潜规则的恶心事,她早已经将之扔到脑后了。
实际上,即便她没有忘记,也不会告诉盛崇。如果她告诉盛崇,他必定会为她出头,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又不想公开自己和盛崇的关系,如今段媗想得很开,瞒一天算一天,瞒到瞒不下去再公开,省得段家一家子都想着要背靠大树好乘凉,她欠盛崇的只会还都还不清。
盛崇一手搂着段媗的腰,看着她认真工作的样子,突然问道:“你以后,有没有想过将宸羽的总部挪到更大的城市?”
“哈?”段媗转头看着他。
“江城毕竟是内地城市,发展速度、人才资源跟东南沿海地区以及国家中心比起来,都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盛崇的语气轻描淡写,就像他只是向她提出意见建议,没有丝毫鼓吹和劝她的意思:“你的公司扩张的速度很快,如果资金跟得上,再多签一些文笔好的作者,发行范围肯定不会仅限于内地。到那个时候,你还要将公司的总部放在江城吗?”
段媗想了想,道:“不会啊,如果真有那一天,我要么在其他地方设立分部,要么就只能把公司往外挪。”
盛崇点点头,算是放下了心。他并没有要限制段媗,让她当全职主妇的意思,但是也不想重复自己父母的悲剧。很多时候,人都是脆弱的生物,感情更禁不起太多的挫折和考验。他不可能一直留在江城,除非他自己把盛隆的股份全部吃下来,然后独立发展,不然他迟早是要回叶城总部的。
到那个时候,让段媗放弃自己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城市,远离熟悉的亲朋好友,还要放弃经营了几年的事业,跟他一起去叶城,这根本不现实。如果是为了公司发展的战略转移,那要说服她,就容易多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段媗也是一个将工作看得非常重的人。为了事业的发展,她有牺牲某些东西的决心。
“怎么,你想要我把公司挪到叶城去?”段媗试探着问。
让她吃惊的是,盛崇竟然点了头。段媗如今的思维还停留在上一世,在她的印象中,盛崇可是在江城呆了足足十年,现在考虑让她把公司安在哪里,不是太早了么?
“不想跟你分开。”盛崇将头埋在段媗肩头,原本因为系统任务和来自叶城方面的压力而引发的急切和焦躁,在这一刻就这样慢慢被抚平了。
段媗身上,有一种很细密而坚韧的力量,乍一看显得柔软而不堪一击,然而真正深陷其中,才会感觉得到她的柔韧。这大概也是他对段媗,情有独钟的原因。
“好了好了,肉麻兮兮的。”段媗受不了的摸了摸自己的胳臂,她上一世怎么没发现盛崇这么粘人呢?
段媗将盛崇难得的感性给‘镇压’下去之后,继续将他当成一个大型靠枕,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盛崇无所事事的看着段媗敲电脑,然后看着看着,发现段媗在写一个策划案。
“你准备以杂志的名义,发起一个,额……文学比赛?”盛崇饶有兴致的问。
段媗看他一眼,点点头,见他一副感兴趣的样子,便说起了她的构想:“我想用《天晴》这个平台,在全国范围之内召开一场‘明日之星’的文学比赛,寻找文笔好有实力的作者,同时提升《天晴》的知名度。”
在某些时候,用未来的视角来观察现在,有很多问题都会变得清晰明了,就如同段媗心中其实很清楚,杂志社未来的发展方向。
目前,《天晴》的销售量虽然在一年之内有一个堪称飞跃的增长,但是销售的范围仍然被局限于内地。段媗想要进一步扩大杂志的影响力,在同一块地方继续纵向深入的宣传,其实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她只能想办法横向提高杂志的知名度。而举行一场比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引发话题的作用,从而对杂志本身进行宣传。
“这个想法还不错。”盛崇点点头,在段媗脑门上弹了一下,提出了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但是,你有没想过,《天晴》的销售区域本来就只有以江城为中心的周边省市,利用《天晴》这个平台宣传这场比赛,到头来也只能起到纵向深入的作用。要横向扩大杂志的影响力、扩大杂志的销售版图,不是做不到,而是收效甚微。”
段媗冲他努了努嘴,露出一个略微得意的笑,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狡黠:“这种问题,我当然考虑到了啊。”
“我目前就已经着手建立《天晴》的官方网站,在官网建好之后,我才会公布消息。再之后,我准备雇佣大批网络水军,在各大社区论坛上进行公开宣传。如果到时候力度还不够,就和各大网站散发弹窗友链。”在二十一世纪,网络绝对是信息传播速度最快的媒介,没有之一。
“那赛制呢?”盛崇点点头,又问:“既然比赛的范围这么大,你要怎么保证比赛的公平和公正?”
段媗喝了口水,继续勾画着她脑内的蓝图:“参赛者不问年龄,不问性别,任何人都可以向《天晴》投稿,题材包括悬疑科幻、都市言情等八个类型题材。海选由杂志社内部决定,也就是《天晴》的编辑部审稿。三十二名往上走,由读者进行网络和杂志双向投票。”
说到这里的时候,段媗露出了一个有些狡猾的微笑:“在官网上,会在获得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对作者本人形象进行包装,公布作者部分个人信息,每个IP地址每天只能投票一次。”
“至于奖励,前三十二名可以将小说公开发表在《天晴》上,并且将获得千字两百的奖金。前十六名,将获得与宸羽公司签约的机会。前八名将获得三万元的奖金,前四名在之前的基础上,还将获得欧洲十日游。而最终的冠军,不仅可以获得宸羽公司特别提出的有大量福利的合同,还将获得二十万的奖金。同时,公司将会为你量身打造属于自己的形象,着重宣传你的小说,将你打造成真正的明星级作家。”
段媗刚刚将自己的设想说完,盛崇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虽然在如今这个社会,创作和艺术已经日渐与商业接轨,然而在出版行业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还保持着一种比较古老而缓慢的发展步调。优秀的作者在很多时候缺少出头的渠道,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创作值得被人肯定,不仅可以带来精神上的愉悦,也可以为他们本人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而出版社和杂志社也觉得好的作品可遇不可求。
段媗这个比赛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将作者明星化商业化了。作者在普通人心中,大多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许多人知道一个三线的小明星长什么样子,却不知道畅销书的作家到底叫什么名字。因此一个作者可能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体,却难以和读者建立起稳定的联系。
段媗提出的计划,在某种程度上刷新了人们的观念,将作者的选拔和明星选秀的方式结合起来,以比赛和读者投票的方式决出名次,甚至给出不同层次的奖励,为最终的冠军量身打造形象,进行包装设计,这和如今大行其道的明星选秀节目,在某种程度上是殊途同归的。
而这种方式,也能在最大的程度上,以最快的速度打开市场,引起读者的关注。甚至为旗下刚刚签约的作家,收揽一批较为忠实的读者。
“你这个想法,还挺新鲜的。”盛崇不得不承认,他对段媗有种刮目相看的感觉,又或者说,每次跟段媗聊事业,都能刷新他对她的认知。
“新鲜又没用,能将之变成现实,才是最重要的。”段媗心中得意,面儿上却丝毫不显,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继续写她的策划案。
她才不会告诉盛崇,能在事业上得到他一句称赞,于她而言是多么大的肯定。
——
次日依旧是一大早爬起来,将盛崇叫醒之后,段媗从衣柜里头翻出套衣服,去卫生间里头换上。洗漱的时候,段媗看着洗漱台上盛崇的东西堆得满满当当的,再次生出一种‘我是不是该买个大房子’的想法。
她不愿意搬到盛崇那边的,两人要住在一起,就只能盛崇搬过来。不过,想起盛崇家里那浩浩荡荡的行李大军,段媗认为,这个想法应该从长计议。
除此之外,昨晚还有一件事情让段媗觉得十分费解。两人分别小半个月,她身上又没有不方便,按照盛崇之前的尿性,不爬上床摸摸蹭蹭简直不正常。可是昨天晚上,盛崇简直老实得不得了,小心翼翼的缩在床的左边,别说摸摸蹭蹭,她躺在床的右边,根本连他的体温都感觉不到,闭上眼睛,还以为自己床上没躺人呢。
在段媗看来,吊了盛崇小半年了,如果真要发生点儿什么,她也不会拒绝。反正上辈子该经历的都经历过,盛崇长相好身材好,她又不吃亏。昨天晚上洗澡的时候,她还特地往身上抹了玫瑰味道的精油,准备好好享受一下。
然而,从浴室里头出来,盛崇硬是跟压根没看懂她的暗示似的,规规矩矩的就睡觉了。
如果是普通的女人,可能会因此而觉得沮丧,觉得是因为自己吸引力不够。然而,段媗可不会这么想,她就是对盛崇的心思把握不准,那她对自己的外貌身材也是有自信的。
那既然不是自己的原因,就只能从盛崇身上找原因了。段媗的视线从盛崇下身扫过,难道在叶城的时候,他又被烫到了?可是他看他走路的姿势,不像是有问题啊。
盛崇有些尴尬的从床上爬起来,等到段媗去厨房做早餐的时候,才到浴室洗漱。他身上的毛发并不弄浓密,小腿上也没有跟某些大男人一样,长着乌压压的腿毛,只有颜色不太深的一层,看上去不会显得娘娘腔,有一种恰到好处的性感。
至于脸上的胡子,他从来都是用剃须膏剃得干干净净的,白白净净一张脸,更是俊美无双。
盛崇对着镜子漱口,一边洗漱,就忍不住回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段媗躺到床上的时候,他就连忙将床头灯给拧灭了。在黑暗之中,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玫瑰花香气都显得格外清晰,让他觉得浑身发热。但是,有关于到底是一夜七次还是一年不举的问题,他真的无法做出决定。
前者太难为段媗,后者太难为他自己,若只是难为他自己也就算了,他完全不敢想象,他和段媗进行了圆满的第一次以后,接下来一年,他都不行,段媗会用一种什么眼光看待他。是个男人都没办法不在意这种问题,更别提像盛崇这种傲娇到骨子里头的男人了。
光是想一想,都觉得囧到无与伦比好么。
可是,如果初夜就那么禽兽的话,段媗肯定会很疼吧。
盛崇纠结了半天,发现问题无解,只好吃完早餐去公司上班。
______________
段媗如今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事业上的,所谓爱情,不过是她闲暇时光中的调剂品。
中午的时候,包包敲门进来,对段媗说:“段总,您今天中午约了蒋先生吃饭。”
段媗这才想起来,将电脑阖上,然后到卫生间补了个妆,出门赴约。她如今算是可以体会盛崇为什么约她吃饭的地点,都喜欢定在公司附近了。实在是工作太忙,为了吃顿午饭绕城半周,然后再绕回来,太划不来。
段媗到的时候,蒋则桓已经在餐厅等着了。十月的深秋,他穿着一件驼色的呢子风衣,白色的衬衫露出笔挺的领子,显得干净又温暖。
段媗走过去,蒋则桓站起身,为她抽出了对面的那张椅子,绅士风度十足。段媗笑着坐下,忍不住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自从蒋则桓的工作室分崩离析之后,两人便很少见面了。段媗是因为太过忙碌,而蒋则桓则是因为尴尬。一年多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已经足够两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蒋则桓变得更加沉淀了,抛却了当初留在他身上的青涩和文人傲气,变得温柔又内敛,已经有了几分日后在电视上出现时从容淡定君子如玉的模样。而段媗的变化更是显而易见,如果说当初的段媗,像是一朵艳丽的玫瑰,现在就是一朵人间的富贵牡丹花,沾染了人间的尘土气息,却依旧不掩其间的气度和芳华。
“很久没见了,你变化挺大的。”蒋则桓笑笑,将桌上的菜单递过去。
段媗接过菜单,淡淡道:“你也是。”
两人相视一笑,之前那隐隐若若的隔阂,在笑容中消散于无形。
“真没想到,最后反而是你把杂志社做起来了,还做得这么好。”蒋则桓如今说起这个话题,显然是放得很开了。曾经他也有这样的梦想,甚至只差一点儿就能将这个梦想变成现实,然而事实证明,他就是差了那么一点儿。他只适合当一个作家,却并不太适应老板的角色。
“要不是你说话的语气太自然,我都要以为你是在讽刺我了。”段媗用眼角瞄了蒋则桓一眼,语气里带着亲昵的嗔怒,就像是两人还在大学的时候,是感情非常亲密的知己好友,没有之后经历的挫折与隔阂。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明明是在夸你。”蒋则桓两手一摊,清朗隽永的眼中带着一丝笑意:“《天晴》我也看了,其实跟我们最初的构想很像。其实我应该感谢你,好歹还是把我们之前的构想变成了现实。”
“有什么好感谢我的,我可和某人不一样,连个帐都算不清,我赚了不少钱呢。”段媗打趣儿道。
站在时光的这头回望当初,两人都已经能够潇洒的释怀。曾经的后悔和不甘心,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淡化、消失。蒋则桓将之当成一次人生的经历,而段媗则将它当成的前进的阶梯。没有曾经的挫折和失败,就没有今天的《天晴》。
“这一年多都没看到你出书,以后呢?你不会准备转行吧?”段媗故意打趣儿道。
“怎么会?”蒋则桓摆摆手:“我一介书生,除了还能拿得起笔,也没别的事情能做了。现在正准备重新投身于畅销书榜单的血战厮杀之中,你可要当心了。”
两人互相调侃过一阵,段媗问起了之前工作室的其他人的情况。贾明宇如今在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工作,彻底放弃了当初带着文艺气息的梦想,成为了一个朝九晚五的办公族。而毕孟辉去了另外一家杂志社,如今已经做到了副主编,不知是否还能更进一步。
“对了,你知道尤飘现在怎么样了吗?”蒋则桓突然问,他其实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非常深刻。
“她啊,现在为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飘雪,新书的销量也很不错。”段媗毕竟身在这个圈子里头,对身处其间的人们,消息还是比较灵通的。值得一提的是,直到尤飘改名为飘雪之后,段媗才将她和记忆中对上号儿。
在上一世,飘雪也成为了电视剧圈子里头声名大振的编剧之一,不过跟蒋则桓不同,蒋则桓始终是因为自身的才华和俊逸的外表而引人关注,而尤飘则是始终伴随在她身上的潜规则传闻。一个炒红,一个炒黑,但是却都混得还不错,也算是内地编剧圈子里头的两座大山了。
“是么。”蒋则桓眉头皱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却还是被段媗察觉到了。
“怎么了?”段媗追问:“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蒋则桓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你还记得当初咱们一起做工作室的时候,她曾经有好几天脸色都特别难看,而且还躲着我的事吗?”
段媗茫然的摇头,她真的记不清了。
蒋则桓叹了一口气:“我曾经很严肃的跟她聊一次,因为她抄袭了读者的投稿,试图当成她自己的稿子交给我。”
“什么!”段媗吃了一惊,倒不是说她对抄袭有多么震惊,虽然大多数作者对抄袭这种事情深恶痛绝,但是抄袭这种现象,在小说圈子里头,其实是屡禁不鲜的。然而,会去抄读者的来稿,这就显得太过了。毕竟,你自己要抄别人的稿子,是你自己个人的问题。但是你要是抄读者的稿子,又被读者看见了,读者会怎么看待这本杂志?
“她并没有完全照搬,语句全部改了,但是故事的主线一模一样,支线改了一小截。”蒋则桓声音有些低,带着些无可奈何:“读者来件不是我看的,我差一点儿就让她上稿了,之后也吓了一跳,所以说话有些重,她那时候还哭了。”
“我看你还挺后悔的?”段媗调侃道。
“不后悔,当时真的很生气,现在是只是觉得都过去了。”蒋则桓笑笑,眉眼间是一片洒脱。
——
段媗下午跟赶场子一样,去参加某个颇有名气的协会举行的交流活动。这样的场合,从来都是拓展人脉的好时机,段媗一般是不会推辞的。
以段媗的外形条件,哪怕是在众星云集的红地毯,她都不会成为被忽略的那一个,更别说在一群文词远胜外表的主编作家出版商之间。
段媗的记忆力很好,大部分的人见过几次便会有清楚的印象,常打交道的,更是连最近一次在哪里见面,说了什么话题都一清二楚。穿着一身米色包臀裙的段媗在人群中笑脸迎人长袖善舞,热切又不谄媚,态度把握得刚刚好。
“你们出的健康周刊我每期都有看呢,里面有些养生的知识,我觉得特别好。”段媗笑着对某健康周刊的主编说。
“你们的时尚周刊我有买,今年秋天的衣服,就是买的你们推荐的款式呢。”段媗笑着对某时尚周刊的编辑说。
“你们的杂志我有看呢,里面的故事写得特别精彩,我都想把你们写手挖过来了。”段媗笑着对某竞争对手说。
包包在她身后默默捂住了自己的脸,虽然段总你真的每一本都看了,但是你每本都是一边看一边吐槽吗,你根本就没有在私底下说过她们有哪里好啊!要不要这么体嫌口正直?
段媗像是一只在花丛中翩翩飞过的花蝴蝶,跟一群人打了招呼,又被朋友介绍给朋友,一时间到处都是欢声笑语,直到迎面遇上了熟人。
“尤飘,好久不见了。”段媗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笑着和尤飘打招呼。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现在的尤飘比当初漂亮了许多,鼻子似乎都变得高了一点儿。联想起如今周边某个国家发达的整容业,段媗心中难免有些猜测,不过又觉得没必要。尤飘本来就长得不错,也还挺有气质的,哪怕她认为作家也应该学会包装自己,但是一个作者最根本的东西还是笔下的文字,形象么,一百分的满分,只要有七十分就够了。毕竟不是真正靠脸吃饭的明星,没必要太过苛求。
虽然蒋则桓上午才跟她说过尤飘的事情,让她心中略有些芥蒂,但是反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段媗如今为人处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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