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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寡/妇之心的传说中,约翰·卡文迪许并不怎么出彩,更多的笔墨描绘在他的母亲——手刃亲夫、血洗侯爵堡的侯爵夫人索菲娜·卡文迪许身上。除了和老管家在地下室幸运躲过一夜灭门惨案外,这位小侯爵几乎没什么值得着墨的地方。
啊,好像有人看见小侯爵带着他的老管家出了海,称要去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寻找他一心想知道的秘密。
难道那秘密和戚岳山、戚家,以及张献忠宝藏有关?
庄轶看向旁边的偷鸡狗,不知道偷鸡狗有没有看到过这位英伦小侯爵。
约翰是十七世纪中叶的人,张献忠兵败,戚家先祖离开张献忠大部队时,差不多也是这个时间。那个时候的华夏,对异色头发异色眼的洋人是格外稀奇的,约翰来狼神庙捐赠,看名字在石碑上的位置,捐的还不少。负责接待的一定是戚家本家的人,说不定就是戚家先祖。
偷鸡狗在戚岳山称王称霸了这么多年,肯定知道不少秘密。唉,如果能听懂偷鸡狗的狼嚎就好了。
突然心念一转:既然偷鸡狗能听懂我的猪语,我问它答,点头摇头不就成了?
方法甚好,可搭档太不给力,问啥都是摇头,侯爵不知道,张献忠宝藏不知道,冥文石不知道,连戚家先祖也不知道!
“亏得人家后世子孙把你当狼神崇拜了将近四百年!你丫狼神个屁!蠢神还差不多!”庄轶瞪着偷鸡狗道。
果然神什么的就和偶像明星一样,全是包装捧出来的!信徒捧神,粉丝捧偶像,没几个靠谱。
他不明白了,偷鸡狗这货在戚家寨偷鸭偷羊偷牛偷鱼,偷得风生水起,将戚家寨众耍得团团转,明明一副游击圣手、聪明逆天的样子,怎么可能蠢到这种地步?
偷鸡狗耷眉耷眼一脸委屈瞅着他。
他扯了根偷鸡狗眼睛上方金色的异毛,又一把拨拉过小蓝虎,蹄叉指着小蓝虎莹蓝的眼睛:“这种颜色的眼睛!这种颜色的头发!你没看到过?”
小蓝虎又要蹭头过来拱肚皮,庄轶一蹄撩开小蓝虎,却看到偷鸡狗硕大的头点得像啄米的鸡。
他本来没抱期望,洋人金发蓝眼只是一部分而已,没想到居然撞对了。
又见偷鸡狗一脸兴奋地重新恢复活力,庄轶暗叹自己错怪了偷鸡狗。
偷鸡狗怎么可能知道什么侯爵、先祖,是他问的方式有问题,他不能苛求偷鸡狗站在人的角度回忆过去。在偷鸡狗眼里,从巨型鬣狗嘴里救下一个人和救下一头猪是同样的性质,它也非戚家先祖的宠物,天天屁颠颠跟着戚家先祖过日子,指不定救人一命后就再也没出现在别人面前过,比扶老奶奶过马路的红领巾还红领巾。
问答程序改良之后,庄轶获得了不少信息,结合自己的可靠猜测,大致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如他所料,偷鸡狗救戚家先祖完全是临时起意,它不过是惯性同巨型鬣狗们过不去而已。
它同巨型鬣狗一族是宿敌,因为尚是条小幼狼时曾经被巨型鬣狗的祖宗欺负过,所以后来只要遇到这些欺负它的巨型鬣狗的子孙,它兴致一起会追得这帮家伙屁滚尿流,满山飞窜。
祖宗债子孙偿!
莫欺小狼弱!
说直白点这货就是头心眼儿极小,有仇必报且报复心极强的狼。
对戚家先祖这个人偷鸡狗没有丁点印象,估计它从巨型鬣狗嘴下救出的生物太多了。不过对约翰小侯爵,它倒是有些模糊印象的。
偷鸡狗这几百年来几乎都在戚岳山打晃,没见过多少洋人,再加上这个有着它眼毛颜色头发的两肢直立行走动物每回见到它,都会给它大鸡腿大... -->>
在黑寡/妇之心的传说中,约翰·卡文迪许并不怎么出彩,更多的笔墨描绘在他的母亲——手刃亲夫、血洗侯爵堡的侯爵夫人索菲娜·卡文迪许身上。除了和老管家在地下室幸运躲过一夜灭门惨案外,这位小侯爵几乎没什么值得着墨的地方。
啊,好像有人看见小侯爵带着他的老管家出了海,称要去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寻找他一心想知道的秘密。
难道那秘密和戚岳山、戚家,以及张献忠宝藏有关?
庄轶看向旁边的偷鸡狗,不知道偷鸡狗有没有看到过这位英伦小侯爵。
约翰是十七世纪中叶的人,张献忠兵败,戚家先祖离开张献忠大部队时,差不多也是这个时间。那个时候的华夏,对异色头发异色眼的洋人是格外稀奇的,约翰来狼神庙捐赠,看名字在石碑上的位置,捐的还不少。负责接待的一定是戚家本家的人,说不定就是戚家先祖。
偷鸡狗在戚岳山称王称霸了这么多年,肯定知道不少秘密。唉,如果能听懂偷鸡狗的狼嚎就好了。
突然心念一转:既然偷鸡狗能听懂我的猪语,我问它答,点头摇头不就成了?
方法甚好,可搭档太不给力,问啥都是摇头,侯爵不知道,张献忠宝藏不知道,冥文石不知道,连戚家先祖也不知道!
“亏得人家后世子孙把你当狼神崇拜了将近四百年!你丫狼神个屁!蠢神还差不多!”庄轶瞪着偷鸡狗道。
果然神什么的就和偶像明星一样,全是包装捧出来的!信徒捧神,粉丝捧偶像,没几个靠谱。
他不明白了,偷鸡狗这货在戚家寨偷鸭偷羊偷牛偷鱼,偷得风生水起,将戚家寨众耍得团团转,明明一副游击圣手、聪明逆天的样子,怎么可能蠢到这种地步?
偷鸡狗耷眉耷眼一脸委屈瞅着他。
他扯了根偷鸡狗眼睛上方金色的异毛,又一把拨拉过小蓝虎,蹄叉指着小蓝虎莹蓝的眼睛:“这种颜色的眼睛!这种颜色的头发!你没看到过?”
小蓝虎又要蹭头过来拱肚皮,庄轶一蹄撩开小蓝虎,却看到偷鸡狗硕大的头点得像啄米的鸡。
他本来没抱期望,洋人金发蓝眼只是一部分而已,没想到居然撞对了。
又见偷鸡狗一脸兴奋地重新恢复活力,庄轶暗叹自己错怪了偷鸡狗。
偷鸡狗怎么可能知道什么侯爵、先祖,是他问的方式有问题,他不能苛求偷鸡狗站在人的角度回忆过去。在偷鸡狗眼里,从巨型鬣狗嘴里救下一个人和救下一头猪是同样的性质,它也非戚家先祖的宠物,天天屁颠颠跟着戚家先祖过日子,指不定救人一命后就再也没出现在别人面前过,比扶老奶奶过马路的红领巾还红领巾。
问答程序改良之后,庄轶获得了不少信息,结合自己的可靠猜测,大致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如他所料,偷鸡狗救戚家先祖完全是临时起意,它不过是惯性同巨型鬣狗们过不去而已。
它同巨型鬣狗一族是宿敌,因为尚是条小幼狼时曾经被巨型鬣狗的祖宗欺负过,所以后来只要遇到这些欺负它的巨型鬣狗的子孙,它兴致一起会追得这帮家伙屁滚尿流,满山飞窜。
祖宗债子孙偿!
莫欺小狼弱!
说直白点这货就是头心眼儿极小,有仇必报且报复心极强的狼。
对戚家先祖这个人偷鸡狗没有丁点印象,估计它从巨型鬣狗嘴下救出的生物太多了。不过对约翰小侯爵,它倒是有些模糊印象的。
偷鸡狗这几百年来几乎都在戚岳山打晃,没见过多少洋人,再加上这个有着它眼毛颜色头发的两肢直立行走动物每回见到它,都会给它大鸡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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