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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每天定时到这儿看黄昏的习惯已经持续三个月,从陈晚能下床活动的那天起,风雨无阻。
宋明谦的心理状态却逐渐趋于古怪。
先是狂喜,然后快乐,到现在忧心难静。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越来越喜欢走神,并且一天比一天严重。
陈晚已经从当初的半死不活,恢复到五六成。从借助呼吸机,到说上五分钟话才带点儿喘,身体未完全康复,但神智是活回来了。
这日的火烧云特别嚣张,陈晚盯久了会就眼睛发胀。她拉了拉宋明谦的手,“你在想什么?”
宋明谦条件反射般握住,像是如梦初醒,“没什么。”
陈晚的身体比一个月前好多了,健康时叫瘦,受伤时是虚,两颗子弹打的地方太刁钻,愣是让她历经八十一难才得以超度。
宋明谦不敢让她在外待太久,大衣往她身上一裹,扶着人就往住的地方走。
绕两个弯的路,走了足足半小时。
陈晚有点力气,本性就开始呼之欲出,走十步歇五步,一边自责一边叹气,“宋明谦我多大了?”
宋明谦说:“二十七。”
陈晚说:“当保姆是什么感受?”
宋明谦:“……”随后纠正,“是奴隶。”
陈晚按这个词将问题重复了一遍。
宋明谦问:“你觉得我是什么感受?”
陈晚想了想,说:“恨我。”
欧洲小镇天黑的快,大有快刀斩乱麻之势,繁星跟倒豆子似的一茬接一茬,像顶着一头顶的银河。
宋明谦淡淡的,“不恨。是累。”
累是真心累,身体扛着,心也悬着,很长一段时间,宋明谦都恨不得将那些医疗仪器给砸了,陈晚经过无数次抢救,死了又活了,一脚在人间,一脚掉地狱,宋明谦愣是把她给拉了回来。
渡人渡己都耗费精气,宋明谦曾觉得自己刀枪不入,宋氏那么大的家族,他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了精英人生,教育是最好的,物质供给是最好的,他打小就活成了人精,在世事历练之下,又自成气候,无论商场还是家族,都成了一个狠角色。
“狠”这个字,左边是豺狼利爪,右边是狼心狗肺。
只有把自己置身事外,才能清醒看世界,才能在这个糟心的世界里片叶不沾身,独活独醉。
宋明谦的人生大有独孤求败的意味,而陈晚就是那个“败”。
因为冷情,所以动起心来,排山倒海。
宋明谦几乎把感情里的全部家当,都散在了陈晚身上。
他张狂惯了,理所当然地将陈晚划分为自己的所有物,她可以不爱他,但也不能爱别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的思想,以至于终有一天,陈晚对他说:“我想和他有未来。”
和另个男人有未来。
宋明谦彻底懵了,二十年的感情,竟然不是排第一的,竟然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替代了。
他怒过,恨过,无数次地想报复,但还是被陈晚的一滴眼泪给压了下去。
三十岁的男人,在一个小女人面前这么怂。
也罢。
认了。
直到陈晚受了枪伤,躺在那就跟死人一样。
宋明谦就真的害怕了。
最严重的一次,陈晚肝淤血肿大,肝包膜被扩张导致右心急性衰竭,腹部肿的跟皮球一样,一次次出现休克和呼吸暂停,那帮老外医生也是拼了命地救,教授用英语问他,要不要进去见她一面。
宋明谦答得干脆,“不见。”
又不是永别,赶着这趟有什么好见的。
执手相看泪眼吗?那下一句就是无语凝噎,天人永别。
宋明谦觉得自己被陈晚整得越发脆弱,他终于承认自己是,不敢。
他私心认为,我不见你,不见你,让你吊着最后一口气,让你死也不瞑目,给我好好活过来,没有如愿的人生,就别轻易放弃。
可惜那一次陈晚没往这块想,在手术室半截身子都陷进了阎王殿,就连主刀教授都跑了出来,劝宋明谦去看看她,这刻不看,下一次就等着清明节。
宋明谦神色平静,在心里把陈晚从头到脚骂了个遍,拜你所赐啊,老子明年多了一个可以过的节了。
烛台,花圈,墓碑。
人的恐惧到了极致,就开始凭空想象那些场景。
宋明谦想着想着,拳头就握紧了,他像一樽风火轮,杀进了手术室。
主刀教授的手依次滑过额头、胸前、左右肩膀,画了个十字架,念念有词:
“愿主保佑你,阿门。”
陈晚躺在手术室,人已经非常消瘦,头发也因为伤口的原因而剪短,要多丑有多丑。
宋明谦楞在原地,第一想法是,如果当年第一次见你,你丑成这样,我可能就不会念念不忘二十年了。
要不是仪器还在作响,真以为她是个死人。
宋明谦心一沉,大步跨了过去,在陈晚耳边恶狠狠地说:“活着,给我活着!哪怕是植物人,我也养你一辈子!”
话一落音他就后悔了,人在无助的时候,会开始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种谜之现象。
宋明谦觉得这话太不吉利,于是他改口,比刚才更恶毒的语气。
“陈晚,你要是敢死,我就把霍星撕了,听到了没!”
把他杀了,陪你一起下黄泉。
不是开玩笑。
不知道是不是这句话真的起了作用,陈晚又一次从生死线挣扎回了人间。
医生护士涌进去急救,宋明谦行尸走肉一般走出手术室。
他走到窗户处,抬眼就能看见远处的阿尔卑斯雪山,整个人也像从深海潜出水面,大口大口呼吸,跟里面的女人一道起死回生。
大概是雪山的白太过刺眼,他眼眶又红了。
失而复得,没有狂喜,只有护犊心切的执念。
宋明谦的私心在叫嚣,这条命是我给救回来的,就自私这一回吧,就这一回跟老天爷作作对,看看能不能争来个岁月静好。
国内的情况孙舟每天都会汇报,宋氏的营运状况,重要的企业规划,以及霍星的一举一动。当听说他准备在上海久居,并且租好了房子。宋明谦冷笑,他还是不肯放弃找陈晚。
凭什么?
凭什么!
让她爱上你,又因为你差点死去。没能力照顾好她,那就别再出来现眼。
长久的压抑让宋明谦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他拿出手机,拨通了霍星的电话。
“陈晚死了,你别等了。”
宋明谦的办事效率堪称乘火箭,吩咐孙舟在国内弄了一套死亡证明材料,公章红印一个都不少,丢在了霍星面前。
宋明谦资本家的恶劣手段发挥得淋漓极致,给了霍星致命一击。
这一生,总算赢他一回。
孙舟的“日报”准点发送:
“霍星在出租屋里关了三天,日夜不开灯,也不见个人影。”
“他还在上海,拿着那些材料去医院问了,我已打好招呼,口径一致不会出纰漏。”
“宋总,人回云南了,坐的火车。”
“开了个火锅店,人看起来没啥事。”
按理说,宋明谦的心应该可以落地,但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没有想象中轻松。
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陈晚。
陈晚也是个不信命的人,从小经历坎坷,该受宠的年龄受的全是苦。所以她也学会了随心所欲这个臭毛病,和宋明谦一样。
她喜欢的男人,就放下面子追。
她不喜欢的人,帅成宋明谦这样的也不答应。
她想活,就一定要活。
从无数次的“暂... -->>
第六十章
每天定时到这儿看黄昏的习惯已经持续三个月,从陈晚能下床活动的那天起,风雨无阻。
宋明谦的心理状态却逐渐趋于古怪。
先是狂喜,然后快乐,到现在忧心难静。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越来越喜欢走神,并且一天比一天严重。
陈晚已经从当初的半死不活,恢复到五六成。从借助呼吸机,到说上五分钟话才带点儿喘,身体未完全康复,但神智是活回来了。
这日的火烧云特别嚣张,陈晚盯久了会就眼睛发胀。她拉了拉宋明谦的手,“你在想什么?”
宋明谦条件反射般握住,像是如梦初醒,“没什么。”
陈晚的身体比一个月前好多了,健康时叫瘦,受伤时是虚,两颗子弹打的地方太刁钻,愣是让她历经八十一难才得以超度。
宋明谦不敢让她在外待太久,大衣往她身上一裹,扶着人就往住的地方走。
绕两个弯的路,走了足足半小时。
陈晚有点力气,本性就开始呼之欲出,走十步歇五步,一边自责一边叹气,“宋明谦我多大了?”
宋明谦说:“二十七。”
陈晚说:“当保姆是什么感受?”
宋明谦:“……”随后纠正,“是奴隶。”
陈晚按这个词将问题重复了一遍。
宋明谦问:“你觉得我是什么感受?”
陈晚想了想,说:“恨我。”
欧洲小镇天黑的快,大有快刀斩乱麻之势,繁星跟倒豆子似的一茬接一茬,像顶着一头顶的银河。
宋明谦淡淡的,“不恨。是累。”
累是真心累,身体扛着,心也悬着,很长一段时间,宋明谦都恨不得将那些医疗仪器给砸了,陈晚经过无数次抢救,死了又活了,一脚在人间,一脚掉地狱,宋明谦愣是把她给拉了回来。
渡人渡己都耗费精气,宋明谦曾觉得自己刀枪不入,宋氏那么大的家族,他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了精英人生,教育是最好的,物质供给是最好的,他打小就活成了人精,在世事历练之下,又自成气候,无论商场还是家族,都成了一个狠角色。
“狠”这个字,左边是豺狼利爪,右边是狼心狗肺。
只有把自己置身事外,才能清醒看世界,才能在这个糟心的世界里片叶不沾身,独活独醉。
宋明谦的人生大有独孤求败的意味,而陈晚就是那个“败”。
因为冷情,所以动起心来,排山倒海。
宋明谦几乎把感情里的全部家当,都散在了陈晚身上。
他张狂惯了,理所当然地将陈晚划分为自己的所有物,她可以不爱他,但也不能爱别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的思想,以至于终有一天,陈晚对他说:“我想和他有未来。”
和另个男人有未来。
宋明谦彻底懵了,二十年的感情,竟然不是排第一的,竟然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替代了。
他怒过,恨过,无数次地想报复,但还是被陈晚的一滴眼泪给压了下去。
三十岁的男人,在一个小女人面前这么怂。
也罢。
认了。
直到陈晚受了枪伤,躺在那就跟死人一样。
宋明谦就真的害怕了。
最严重的一次,陈晚肝淤血肿大,肝包膜被扩张导致右心急性衰竭,腹部肿的跟皮球一样,一次次出现休克和呼吸暂停,那帮老外医生也是拼了命地救,教授用英语问他,要不要进去见她一面。
宋明谦答得干脆,“不见。”
又不是永别,赶着这趟有什么好见的。
执手相看泪眼吗?那下一句就是无语凝噎,天人永别。
宋明谦觉得自己被陈晚整得越发脆弱,他终于承认自己是,不敢。
他私心认为,我不见你,不见你,让你吊着最后一口气,让你死也不瞑目,给我好好活过来,没有如愿的人生,就别轻易放弃。
可惜那一次陈晚没往这块想,在手术室半截身子都陷进了阎王殿,就连主刀教授都跑了出来,劝宋明谦去看看她,这刻不看,下一次就等着清明节。
宋明谦神色平静,在心里把陈晚从头到脚骂了个遍,拜你所赐啊,老子明年多了一个可以过的节了。
烛台,花圈,墓碑。
人的恐惧到了极致,就开始凭空想象那些场景。
宋明谦想着想着,拳头就握紧了,他像一樽风火轮,杀进了手术室。
主刀教授的手依次滑过额头、胸前、左右肩膀,画了个十字架,念念有词:
“愿主保佑你,阿门。”
陈晚躺在手术室,人已经非常消瘦,头发也因为伤口的原因而剪短,要多丑有多丑。
宋明谦楞在原地,第一想法是,如果当年第一次见你,你丑成这样,我可能就不会念念不忘二十年了。
要不是仪器还在作响,真以为她是个死人。
宋明谦心一沉,大步跨了过去,在陈晚耳边恶狠狠地说:“活着,给我活着!哪怕是植物人,我也养你一辈子!”
话一落音他就后悔了,人在无助的时候,会开始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种谜之现象。
宋明谦觉得这话太不吉利,于是他改口,比刚才更恶毒的语气。
“陈晚,你要是敢死,我就把霍星撕了,听到了没!”
把他杀了,陪你一起下黄泉。
不是开玩笑。
不知道是不是这句话真的起了作用,陈晚又一次从生死线挣扎回了人间。
医生护士涌进去急救,宋明谦行尸走肉一般走出手术室。
他走到窗户处,抬眼就能看见远处的阿尔卑斯雪山,整个人也像从深海潜出水面,大口大口呼吸,跟里面的女人一道起死回生。
大概是雪山的白太过刺眼,他眼眶又红了。
失而复得,没有狂喜,只有护犊心切的执念。
宋明谦的私心在叫嚣,这条命是我给救回来的,就自私这一回吧,就这一回跟老天爷作作对,看看能不能争来个岁月静好。
国内的情况孙舟每天都会汇报,宋氏的营运状况,重要的企业规划,以及霍星的一举一动。当听说他准备在上海久居,并且租好了房子。宋明谦冷笑,他还是不肯放弃找陈晚。
凭什么?
凭什么!
让她爱上你,又因为你差点死去。没能力照顾好她,那就别再出来现眼。
长久的压抑让宋明谦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他拿出手机,拨通了霍星的电话。
“陈晚死了,你别等了。”
宋明谦的办事效率堪称乘火箭,吩咐孙舟在国内弄了一套死亡证明材料,公章红印一个都不少,丢在了霍星面前。
宋明谦资本家的恶劣手段发挥得淋漓极致,给了霍星致命一击。
这一生,总算赢他一回。
孙舟的“日报”准点发送:
“霍星在出租屋里关了三天,日夜不开灯,也不见个人影。”
“他还在上海,拿着那些材料去医院问了,我已打好招呼,口径一致不会出纰漏。”
“宋总,人回云南了,坐的火车。”
“开了个火锅店,人看起来没啥事。”
按理说,宋明谦的心应该可以落地,但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没有想象中轻松。
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陈晚。
陈晚也是个不信命的人,从小经历坎坷,该受宠的年龄受的全是苦。所以她也学会了随心所欲这个臭毛病,和宋明谦一样。
她喜欢的男人,就放下面子追。
她不喜欢的人,帅成宋明谦这样的也不答应。
她想活,就一定要活。
从无数次的“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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