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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抢了,二是马子被人抢了。
姑且粗鄙地把他们家向南称作马子,但宋臣还是有点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说好的正常性取向呢?
没料到向南重新投了一回胎,连喜欢女人这种标配都给丢了,宋臣顿时痛心疾首。
向南也是没料到自己跟封厉之间的事会被宋臣一眼看穿,也没打算隐瞒,言简意骇的答:“前任。”
宋臣挑眉望着他,“你被他甩了?”
向南无语,“算是吧。”
这下宋臣不乐意了,“丫的找抽呢,敢甩你!”
向南见他又要炸毛了,立刻顺着毛摸,把自己跟封厉的那点事七七八八的说了,没想到宋臣听罢立刻就跳脚了,在尚算宽敞的电梯里连骂了好几声靠,“丫的真找抽啊!这下就算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老子也饶不了他!明明当初是他先招惹的你,怎么着,惹完了就想跑!没那么容易!”然后又对向南说,“你等着,他铁定会后悔的!”
向南又好气又好笑,最后叹了口气,轻声道:“宋臣,你给我留点尊严吧,别去找封厉麻烦,其实这件事他也没有错啊,说穿了就是场误会。”
比起向南温和得好欺负的性子,宋臣是个不报此仇不罢休的主,但是看着向南低头时眉宇间那一抹愁容,宋臣终是软下了心肠,嘴里答应着,“好,我不去找他麻烦。”才怪!
这家位于山顶的温泉酒店以温泉闻名,这里与温泉同样出名的是位于顶层的旋转餐厅,坐在其中,可以直接鸟瞰整座城市,远山,近海,以及被山水包围的这座城市亦能一览无遗。
曹秋冬一早上都觉得不自在,尤其当许斌和颜浩那伙人竟然不打一声招呼就退房跑路只留下他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这种感觉更是酸爽得难以言表。他此刻正坐在远近闻名的旋转餐厅内,其实这里他也是第一次来,但是众人口耳相传的绝美风景却是完全没有兴致去欣赏。因为周遭的气压从刚才从酒店房间离开时就一直没有升高过。
他端起咖啡杯,借着喝咖啡的当口偷眼打量了一□□侧坐着的男人。
“看来向南还挺抢手的啊,厉,你似乎多了个情敌啊。”这话他当然不敢说,是曹三叔说的。几乎在三叔这句话刚落下的时候,曹秋冬敏锐的感觉到身侧的封厉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他吓得缩了缩脖子,在心里第一万遍咒骂许斌和颜浩那几个没义气的家伙。
比起封厉的面无表情,曹京云就高兴得多了,生怕全世界的人不知道他此刻是在幸灾乐祸,“宋臣这个人看着虽然吊儿郎当的,却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咱们跟他合作的那几个项目都赚不了少钱,而且这个人也很够义气,值得深交。”
封厉端起青瓷的茶杯,置入唇边轻呡一口,俊脸被氤氲的雾气挡在后面,半晌,意味深长的应了一个字,“哦?”
曹京云看着他,笑眯眯的,“你跟他接触接触就知道我没说假话。”
将手里的茶杯重新放回桌面,封厉的目光落在曹京云的脸上,漫不经心的道:“我对他不感兴趣,但我对那个叫翟清的人很感兴趣。”曹京云嘴角不受控制的一抽,下意识的问,“你认识翟清?”
封厉堪堪露出一丝笑容,“刚刚认识。”说着晃了晃手机,手机屏幕上是一则秦一刀几分钟前刚刚发过来的关于宋臣的资料,那些外界公开的和外界所不知道的事项一一罗列其上,无一遗漏。
曹京云掩饰地清咳一声,“再怎么说咱们是合作伙伴关系,别把事情弄僵了。”
封厉淡淡的看他一眼,声音没有一丝起伏,“这是两码事。”
曹京云一时竟无言以对。
封厉所说的两码事在他看来就是一码事,如果封厉因为向南这层关系动了翟清,那无疑是在宋臣心头上剜肉啊,这么一弄,双方肯定再无合作的可能,搞不好,两人还会搞得水火不容,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封厉这无疑是要弄得两家公司老死不相往来,曹京云觉得吧,跟什么都可以过不去,但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啊。
封厉和宋臣这两个人,各自盘踞一地,若真打起来,最后只会两败俱伤。
正因为清楚的知道这两个人都是说一不二的性格,而且他低估了向南在封厉心目中的地位,或者应该说,他高估了封厉在面对与向南有关的任何事情时的理智,所以曹京云现在觉得这场戏一点都不好看,反而异常的棘手。
沉默间,电梯门突然叮的一声开了。
虽然隔得远,但那声音还是细细密密的传了过来,曹京云一抬头,就看见宋臣正亲密的搂着封厉家的向南从电梯里走出来,旁若无人嬉笑的态度让曹京云看了都火大,他忙侧过头去看封厉,发现他正在喝茶,面色如常的仿佛他们刚才的对话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曹京云再一看,突然了悟了。
封厉20岁的时候,曾有份报纸这样评价他,说封厉其人年纪虽轻,却把面皮功夫做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比起贵圈的影帝丝毫不逊色,即使心中再多情绪,表露在外的,不过一个轻描淡写的眼神和一张万年不变的脸。
这话隔了近十年再看,封厉的面皮功夫早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所以向南一出电梯,看到的就是封厉脸上平静无波的表情,向南霎时也就释怀了,他虽说要对封厉死心,却一直保留着一些期待,如今看见封厉没有表情的模样,向南想,自己的执著注定不能像别人的等待一样直到天荒地老。因为应该坚持的才能称之为执著,而不该坚持的则是愚蠢,他对感情虽然一向迟钝,却也不愿做个感情里的蠢人,既然封厉能这样心如止水,为何他还要自困其中?
实在太不划算。
想通了这一层,向南觉得浑身轻松了不少,落坐时的姿态也变得从容坦然。
曹秋冬觉得桌上的气氛随着向南和宋臣的加入变得更加诡异,简直能用风云诡谲来形容,他只恨为什么这是一张圆桌而不是一张方形桌子,如果是方桌,那他就能顺理成章的把位置空出来,然后自己再随便扯个什么理由遁走,但是没有如果,所以曹秋冬还坐在那里,而且还要努力忽视如坐针毡的感觉,脸上端出一副四平八稳的模样。
宋臣坐下后,露出宋氏招牌笑容,“封先生,久仰大名。”
封厉亦是皮笑肉不笑,“宋先生的大名才是如雷贯耳。”
两人说话的同时,眼神毫不避讳的在半空中碰撞在了一起,一个从容,一个潇洒,优雅贵公子的派头十足,火药味儿却足足漫出了好几张桌子。人家常说越有风度的人幼稚起来越是叫人不敢恭维,曹京云此刻终于明白了个中精髓,以他对宋臣的了解,这人经常会做出一些让人费解的举动来,所以曹京云还能理解宋臣此刻这像是要吃人的眼神,但他不能理解的是,封厉这么个连笑话都不屑讲的男人竟也有这么针锋外露的一面,曹京云仔细一想,又了悟了。
曹京云最后把目光移到当事人向南身上,发现他正端着一杯白开水一口一口的喝,边喝边低着头看刚刚侍者送上来的晨报,曹京云一口气差点卡在喉管里,心想这向南是真的迟钝呢还是假的迟钝呢。
事实上向南也发现了桌上这诡异的气氛,但他觉得自己跟封厉既然什么关系都没有了,那跟封厉一切有关的事就都跟他没关系了,而且他知道宋臣虽然看着不可靠,但做事情还是很有分寸的,既然答应了他不会找封厉的麻烦,自然就会兑现,所以他喝水喝得自在非常,看报纸也看得十分的专心投入。
假设封厉和宋臣是武林高手,曹京云毫不怀疑他们眼前这张桌子会被他俩的“内力”给震得粉碎,好在侍者恰恰端上餐点,打断了两位男士之间的“眼神交流”,让其余几个人得以安静惬意的享受接下来这顿丰盛的早餐。
但是这个用餐的过程也是让人挺蛋疼的。
因为宋少爷全程都在给向南夹菜,而且不是用公筷,是用自己的筷子。问题又来了,向南竟然不嫌脏,直接把宋少爷夹过去的菜全部吃进了肚子里,这下别说曹京云,连一旁努力充当空气的曹秋冬也觉得蛋疼无比,他没敢去看封厉的表情,因为怕看一眼就会折寿好几年。
偶尔宋少爷杯子里的水喝完了,把空杯子往那一放,向南立刻乖乖的替他满上,这一副乖巧懂事又人、妻的派头让宋少爷十分受用,让曹京云十分蛋疼,让曹秋冬十分捉急,他真怕封厉会突然站起来掀桌子。
封厉自然不可能毫无风度的掀桌子,他只是沉凝着一张脸,拿着刀叉的手上青筋暴起,它们仿佛随时会张牙舞爪的破皮而出,变成藤蔓将对面的宋臣干净利落的勒死。
你问向南为什么给宋臣倒水倒得那么自然又顺手,他会理所当然的回答你:我习惯了。
所以说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等到磨人又惊心的早餐终于结束了,曹秋冬立马找了个理由遁走,向南本来打算跟他一起走,却被宋臣一把拉住,“你不是要回学校补课吗?我送你。”
向南点头答应了。
曹京云见他点头点得这么干脆,而且还当着前任的面,觉得更蛋疼了。心想这个叫向南的少年还真是个干脆无比的人,竟然能把全城排行第一的优质男人封厉给甩了,断还能断得这么潇洒利落,正应了那句老话: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种毫不拖泥带水的性格真是让曹京云又爱又恨,那些拼了命也想爬上封厉的床的男人女人们若是见着了向南,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找块豆腐撞死。
宋臣今天扳回一城,得意非常的跟封厉与曹京云道了再见,揽着向南的肩膀飘然而去。
被人抢了,二是马子被人抢了。
姑且粗鄙地把他们家向南称作马子,但宋臣还是有点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说好的正常性取向呢?
没料到向南重新投了一回胎,连喜欢女人这种标配都给丢了,宋臣顿时痛心疾首。
向南也是没料到自己跟封厉之间的事会被宋臣一眼看穿,也没打算隐瞒,言简意骇的答:“前任。”
宋臣挑眉望着他,“你被他甩了?”
向南无语,“算是吧。”
这下宋臣不乐意了,“丫的找抽呢,敢甩你!”
向南见他又要炸毛了,立刻顺着毛摸,把自己跟封厉的那点事七七八八的说了,没想到宋臣听罢立刻就跳脚了,在尚算宽敞的电梯里连骂了好几声靠,“丫的真找抽啊!这下就算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老子也饶不了他!明明当初是他先招惹的你,怎么着,惹完了就想跑!没那么容易!”然后又对向南说,“你等着,他铁定会后悔的!”
向南又好气又好笑,最后叹了口气,轻声道:“宋臣,你给我留点尊严吧,别去找封厉麻烦,其实这件事他也没有错啊,说穿了就是场误会。”
比起向南温和得好欺负的性子,宋臣是个不报此仇不罢休的主,但是看着向南低头时眉宇间那一抹愁容,宋臣终是软下了心肠,嘴里答应着,“好,我不去找他麻烦。”才怪!
这家位于山顶的温泉酒店以温泉闻名,这里与温泉同样出名的是位于顶层的旋转餐厅,坐在其中,可以直接鸟瞰整座城市,远山,近海,以及被山水包围的这座城市亦能一览无遗。
曹秋冬一早上都觉得不自在,尤其当许斌和颜浩那伙人竟然不打一声招呼就退房跑路只留下他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这种感觉更是酸爽得难以言表。他此刻正坐在远近闻名的旋转餐厅内,其实这里他也是第一次来,但是众人口耳相传的绝美风景却是完全没有兴致去欣赏。因为周遭的气压从刚才从酒店房间离开时就一直没有升高过。
他端起咖啡杯,借着喝咖啡的当口偷眼打量了一□□侧坐着的男人。
“看来向南还挺抢手的啊,厉,你似乎多了个情敌啊。”这话他当然不敢说,是曹三叔说的。几乎在三叔这句话刚落下的时候,曹秋冬敏锐的感觉到身侧的封厉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他吓得缩了缩脖子,在心里第一万遍咒骂许斌和颜浩那几个没义气的家伙。
比起封厉的面无表情,曹京云就高兴得多了,生怕全世界的人不知道他此刻是在幸灾乐祸,“宋臣这个人看着虽然吊儿郎当的,却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咱们跟他合作的那几个项目都赚不了少钱,而且这个人也很够义气,值得深交。”
封厉端起青瓷的茶杯,置入唇边轻呡一口,俊脸被氤氲的雾气挡在后面,半晌,意味深长的应了一个字,“哦?”
曹京云看着他,笑眯眯的,“你跟他接触接触就知道我没说假话。”
将手里的茶杯重新放回桌面,封厉的目光落在曹京云的脸上,漫不经心的道:“我对他不感兴趣,但我对那个叫翟清的人很感兴趣。”曹京云嘴角不受控制的一抽,下意识的问,“你认识翟清?”
封厉堪堪露出一丝笑容,“刚刚认识。”说着晃了晃手机,手机屏幕上是一则秦一刀几分钟前刚刚发过来的关于宋臣的资料,那些外界公开的和外界所不知道的事项一一罗列其上,无一遗漏。
曹京云掩饰地清咳一声,“再怎么说咱们是合作伙伴关系,别把事情弄僵了。”
封厉淡淡的看他一眼,声音没有一丝起伏,“这是两码事。”
曹京云一时竟无言以对。
封厉所说的两码事在他看来就是一码事,如果封厉因为向南这层关系动了翟清,那无疑是在宋臣心头上剜肉啊,这么一弄,双方肯定再无合作的可能,搞不好,两人还会搞得水火不容,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封厉这无疑是要弄得两家公司老死不相往来,曹京云觉得吧,跟什么都可以过不去,但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啊。
封厉和宋臣这两个人,各自盘踞一地,若真打起来,最后只会两败俱伤。
正因为清楚的知道这两个人都是说一不二的性格,而且他低估了向南在封厉心目中的地位,或者应该说,他高估了封厉在面对与向南有关的任何事情时的理智,所以曹京云现在觉得这场戏一点都不好看,反而异常的棘手。
沉默间,电梯门突然叮的一声开了。
虽然隔得远,但那声音还是细细密密的传了过来,曹京云一抬头,就看见宋臣正亲密的搂着封厉家的向南从电梯里走出来,旁若无人嬉笑的态度让曹京云看了都火大,他忙侧过头去看封厉,发现他正在喝茶,面色如常的仿佛他们刚才的对话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曹京云再一看,突然了悟了。
封厉20岁的时候,曾有份报纸这样评价他,说封厉其人年纪虽轻,却把面皮功夫做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比起贵圈的影帝丝毫不逊色,即使心中再多情绪,表露在外的,不过一个轻描淡写的眼神和一张万年不变的脸。
这话隔了近十年再看,封厉的面皮功夫早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所以向南一出电梯,看到的就是封厉脸上平静无波的表情,向南霎时也就释怀了,他虽说要对封厉死心,却一直保留着一些期待,如今看见封厉没有表情的模样,向南想,自己的执著注定不能像别人的等待一样直到天荒地老。因为应该坚持的才能称之为执著,而不该坚持的则是愚蠢,他对感情虽然一向迟钝,却也不愿做个感情里的蠢人,既然封厉能这样心如止水,为何他还要自困其中?
实在太不划算。
想通了这一层,向南觉得浑身轻松了不少,落坐时的姿态也变得从容坦然。
曹秋冬觉得桌上的气氛随着向南和宋臣的加入变得更加诡异,简直能用风云诡谲来形容,他只恨为什么这是一张圆桌而不是一张方形桌子,如果是方桌,那他就能顺理成章的把位置空出来,然后自己再随便扯个什么理由遁走,但是没有如果,所以曹秋冬还坐在那里,而且还要努力忽视如坐针毡的感觉,脸上端出一副四平八稳的模样。
宋臣坐下后,露出宋氏招牌笑容,“封先生,久仰大名。”
封厉亦是皮笑肉不笑,“宋先生的大名才是如雷贯耳。”
两人说话的同时,眼神毫不避讳的在半空中碰撞在了一起,一个从容,一个潇洒,优雅贵公子的派头十足,火药味儿却足足漫出了好几张桌子。人家常说越有风度的人幼稚起来越是叫人不敢恭维,曹京云此刻终于明白了个中精髓,以他对宋臣的了解,这人经常会做出一些让人费解的举动来,所以曹京云还能理解宋臣此刻这像是要吃人的眼神,但他不能理解的是,封厉这么个连笑话都不屑讲的男人竟也有这么针锋外露的一面,曹京云仔细一想,又了悟了。
曹京云最后把目光移到当事人向南身上,发现他正端着一杯白开水一口一口的喝,边喝边低着头看刚刚侍者送上来的晨报,曹京云一口气差点卡在喉管里,心想这向南是真的迟钝呢还是假的迟钝呢。
事实上向南也发现了桌上这诡异的气氛,但他觉得自己跟封厉既然什么关系都没有了,那跟封厉一切有关的事就都跟他没关系了,而且他知道宋臣虽然看着不可靠,但做事情还是很有分寸的,既然答应了他不会找封厉的麻烦,自然就会兑现,所以他喝水喝得自在非常,看报纸也看得十分的专心投入。
假设封厉和宋臣是武林高手,曹京云毫不怀疑他们眼前这张桌子会被他俩的“内力”给震得粉碎,好在侍者恰恰端上餐点,打断了两位男士之间的“眼神交流”,让其余几个人得以安静惬意的享受接下来这顿丰盛的早餐。
但是这个用餐的过程也是让人挺蛋疼的。
因为宋少爷全程都在给向南夹菜,而且不是用公筷,是用自己的筷子。问题又来了,向南竟然不嫌脏,直接把宋少爷夹过去的菜全部吃进了肚子里,这下别说曹京云,连一旁努力充当空气的曹秋冬也觉得蛋疼无比,他没敢去看封厉的表情,因为怕看一眼就会折寿好几年。
偶尔宋少爷杯子里的水喝完了,把空杯子往那一放,向南立刻乖乖的替他满上,这一副乖巧懂事又人、妻的派头让宋少爷十分受用,让曹京云十分蛋疼,让曹秋冬十分捉急,他真怕封厉会突然站起来掀桌子。
封厉自然不可能毫无风度的掀桌子,他只是沉凝着一张脸,拿着刀叉的手上青筋暴起,它们仿佛随时会张牙舞爪的破皮而出,变成藤蔓将对面的宋臣干净利落的勒死。
你问向南为什么给宋臣倒水倒得那么自然又顺手,他会理所当然的回答你:我习惯了。
所以说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等到磨人又惊心的早餐终于结束了,曹秋冬立马找了个理由遁走,向南本来打算跟他一起走,却被宋臣一把拉住,“你不是要回学校补课吗?我送你。”
向南点头答应了。
曹京云见他点头点得这么干脆,而且还当着前任的面,觉得更蛋疼了。心想这个叫向南的少年还真是个干脆无比的人,竟然能把全城排行第一的优质男人封厉给甩了,断还能断得这么潇洒利落,正应了那句老话: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种毫不拖泥带水的性格真是让曹京云又爱又恨,那些拼了命也想爬上封厉的床的男人女人们若是见着了向南,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找块豆腐撞死。
宋臣今天扳回一城,得意非常的跟封厉与曹京云道了再见,揽着向南的肩膀飘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