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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写的东西很小白,很虚幻,不会有这样的爱情,有那么纯洁纯洁的爱情。因为我没有爱情,所以我才会赋予人物爱情。
而且,赋予他们最唯美最唯美的爱情。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不会有人能视外表于皮囊。当我6年前流离失所,从自己的美梦中醒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以前的那些文字化身成一个个尖嘴猴腮的魔鬼嘲笑着我。我想说:你们这群魔鬼已经够丑了,就不要笑了!笑起来比我还丑!
当我走上职业写手这条路的时候,我换了个笔名,笔名很简单,就是——月半子,我想我要用自己的文字来接济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只能用那胖子的笔名来激励自己。如果说有什么比肥胖更重要,那就是生存。
月半子的笔名很好的激励了我,我成为那种一日狂飙一万字的写手,写着我自己也看不下去的小说。什么题材火,就写什么,读者想看什么就写什么。床戏吻戏这些我没经历过的,我都能描写火辣。言情火的时候,我就转战言情,*收益好,便也开始写*,np更好写,也更能满足我的意淫。我在各种题材中穿梭,手里有三个作者号,月半子是我的大号,每个作者号下面至少开一篇文章,有的甚至开了三篇。
这就是职业写手的我,以写作作为生活所需的来源。我想当年那只写纯爱的自己看到现在这个卖萌求票,无耻刷点击的自己是不是会失望。应该是肯定的,生活总是把自己往当初最厌恶的人上发展。
刚开始码字的时候,我还是个小透明,我放不开所谓的皮面,不愿意迎合一些读者的需求,于是,我只能每天吃一餐饭,还拖欠了小老太婆两个月的房租,虽然小老太婆不在意,过年过节还邀请没有回家的房客一起吃饭,包括我。可我只去过一次,就再也不愿意去了,即使和我一样奋战在生计边缘性的人也不惮从我身上寻找快乐。
我宁愿自己是自己的笑话,也再不愿成为别人的笑话。有时候想想,我很感谢那些发生在我身上不公平的事情,因为它们,我比更多人活着自尊。
可那时候的我没有想到的是,很快,生活把我最后仅有的自尊也剥夺。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把那些没有人看的小说停更,开始写最火的题材小说。不再去想该表达什么,寄托什么,读者会告诉你他们想要什么。
写小说开始变的简单,可我还是去那地下血庄卖了一次血。因为虽然签约了入v了,可收益并不能维持我的生活,我连水也喝不起,只能口渴的时候喝点自来水。大城市的自来水天生像是带着漂白味,趴在满是黑垢的水槽上,我有时候忍不住把已经进嘴巴里的自来水吐出来,像是一条肥胖的死狗趴在水槽上,一动不动。而更重要的是,小老太婆生日了。
我拖着肥胖的身躯走出我的小房子,去了那些不代表贫穷的店子,我接受到路人的眼神与笑容,也感觉到店子里面导购员的厌恶,或者我一身带着穷酸味道的衣服让他们觉得为我做导购是一种磨难。
我不喜欢连累别人,所以我很快就选中的礼物,那是一件做工很精致的唐装,颜色很适合小老太婆,不算太艳丽也不会死气沉沉。我按着小老太婆的尺码询问导购员。
导购员是一位不算漂亮的中年女人,她一脸不耐烦终于在我的询问中找到释放口,脸上的表情一下变得很生动。她说:“五千块的唐装,你买的起吗?”
说我写的东西很小白,很虚幻,不会有这样的爱情,有那么纯洁纯洁的爱情。因为我没有爱情,所以我才会赋予人物爱情。
而且,赋予他们最唯美最唯美的爱情。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不会有人能视外表于皮囊。当我6年前流离失所,从自己的美梦中醒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以前的那些文字化身成一个个尖嘴猴腮的魔鬼嘲笑着我。我想说:你们这群魔鬼已经够丑了,就不要笑了!笑起来比我还丑!
当我走上职业写手这条路的时候,我换了个笔名,笔名很简单,就是——月半子,我想我要用自己的文字来接济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只能用那胖子的笔名来激励自己。如果说有什么比肥胖更重要,那就是生存。
月半子的笔名很好的激励了我,我成为那种一日狂飙一万字的写手,写着我自己也看不下去的小说。什么题材火,就写什么,读者想看什么就写什么。床戏吻戏这些我没经历过的,我都能描写火辣。言情火的时候,我就转战言情,*收益好,便也开始写*,np更好写,也更能满足我的意淫。我在各种题材中穿梭,手里有三个作者号,月半子是我的大号,每个作者号下面至少开一篇文章,有的甚至开了三篇。
这就是职业写手的我,以写作作为生活所需的来源。我想当年那只写纯爱的自己看到现在这个卖萌求票,无耻刷点击的自己是不是会失望。应该是肯定的,生活总是把自己往当初最厌恶的人上发展。
刚开始码字的时候,我还是个小透明,我放不开所谓的皮面,不愿意迎合一些读者的需求,于是,我只能每天吃一餐饭,还拖欠了小老太婆两个月的房租,虽然小老太婆不在意,过年过节还邀请没有回家的房客一起吃饭,包括我。可我只去过一次,就再也不愿意去了,即使和我一样奋战在生计边缘性的人也不惮从我身上寻找快乐。
我宁愿自己是自己的笑话,也再不愿成为别人的笑话。有时候想想,我很感谢那些发生在我身上不公平的事情,因为它们,我比更多人活着自尊。
可那时候的我没有想到的是,很快,生活把我最后仅有的自尊也剥夺。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把那些没有人看的小说停更,开始写最火的题材小说。不再去想该表达什么,寄托什么,读者会告诉你他们想要什么。
写小说开始变的简单,可我还是去那地下血庄卖了一次血。因为虽然签约了入v了,可收益并不能维持我的生活,我连水也喝不起,只能口渴的时候喝点自来水。大城市的自来水天生像是带着漂白味,趴在满是黑垢的水槽上,我有时候忍不住把已经进嘴巴里的自来水吐出来,像是一条肥胖的死狗趴在水槽上,一动不动。而更重要的是,小老太婆生日了。
我拖着肥胖的身躯走出我的小房子,去了那些不代表贫穷的店子,我接受到路人的眼神与笑容,也感觉到店子里面导购员的厌恶,或者我一身带着穷酸味道的衣服让他们觉得为我做导购是一种磨难。
我不喜欢连累别人,所以我很快就选中的礼物,那是一件做工很精致的唐装,颜色很适合小老太婆,不算太艳丽也不会死气沉沉。我按着小老太婆的尺码询问导购员。
导购员是一位不算漂亮的中年女人,她一脸不耐烦终于在我的询问中找到释放口,脸上的表情一下变得很生动。她说:“五千块的唐装,你买的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