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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人族不是部落式生活方式,他们是王族式。菲索的是现在鱼人王的小儿子,但是却爱上了游猎者加德纳,两人来了一段跨种族恋,
菲索和加德纳的相遇相爱,就如同童话故事一样,一条不韵世事的美人鱼王子,由于想看到陆地的风景,偷偷的离开海里上岸玩,遇到了游猎到海边部落的加德纳,于是两人相恋。他们的相恋当然开始还是遭到鱼人王子父母的反对,但是兽人的恋爱毕竟比人类将就自由,在两人的坚持下,最后他们还是得到了鱼人王子父母的同意,而美丽的鱼人王子不能长久的待在陆地上,于是两人为了方便,找到了一个美丽的小岛安家。
林晓听了菲索和加德纳的故事,林晓不是感动,也觉得不真实!他有反思他和梵塔就这么在一起了是不是太没有浪漫了,不过想想,他家梵塔还是很好的。
第二天,菲索回鱼人族去商量林晓的事,当然林晓他们没去,不是不想去,是没法去,鱼人族都住在深海里。林晓对于让一个只有二个月就要生产的孕夫,还要帮他跑路,还是很不好意思的,出了什么事情不好。本来想着要不然就等菲索生育后在说,但是菲索说没关系,据说他家的住处里鱼人族的海域不远他很快就能回来。
林晓和梵塔他们也想快点回到部落,好早点整备过冬,虽然有点不好意思,最后还是同意菲索去了。
加德纳虽然也不愿意菲索这样劳累,但是伴侣决定要去,他也没说什么。其实加德纳知道菲索对于自己身为鱼人族的王子却自私的跟他在一起,一直对鱼人族很内疚,现在这件事是鱼人族的责任,菲索一定会努力去做,作为伴侣加德纳只有支持。
菲索走了,是从他家水潭走的,林晓也是这样才知道菲索家的水潭尽然是与海里联通的。这也正好解释了昨天他们一群人闯进他家,菲索没有第一时间出现的原因,人家当时正在海里遨游。
林晓过意不去,他决定做一些适合孕夫吃的营养食物等菲索回来吃,于是林晓就拉着梵塔出去找食物,本来打算这里是海边鱼最多,还是熬鱼汤比较补,但是林晓看到全身长满肉刺的软体动物,林晓改变主意主义了!
“林,这个恶心的虫子难道能吃吗?”梵塔看到林晓对沙滩上爬行的软体动物两眼放光,他有点不确定的问,这虫子比卡达森林里的绵绵虫还难看。
“当然能吃,这可是好东西,在我们那里这个可贵了,一千多块钱一斤。”林晓当然没有吃过海参,实在是太贵了,他也吃比起。知道海参还是自己学动物类药材的时候学的,学了没见过样子,林晓就特意度娘了一次,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尽然一千多二千块一斤,林晓当时就记下了一个长得很难看的金贵动物。
海参,是生活在海边和海里软体动物,海参全身长满肉刺,广布于世界各海洋中。海参同人参、燕窝、鱼翅齐名,是世界八大珍品之一,有“陆有人参,水有海参”。海参之所以是滋补珍品,不仅在于它的营养价值的丰富,还在于海参的适合人群的广泛,是最适合孕妇吃的海产珍品。海参中含有蛋白质、钙、钾、锌、铁、硒、锰等活性物质外,海参体内其它活性成分有海参素及由氨基已糖、已糖醛酸和岩藻糖等组成刺参酸性粘多糖,另含18种氨基酸且不含胆固醇。
海参的好处实在是太多,林晓也不是记得很清楚,梵塔听得不是太懂,但是他只要知道以前林想吃,没吃到,他就发奋要到多一点这叫海参的虫子给林。虽然他还是觉得这虫子很恶心,但是林喜欢也没什么,而且林晓总是能把很多奇怪的东西做成好吃的,梵塔一点也不担心这虫子不好吃。
兽人大陆果然什么都比地球大一号,海参也要肥很多,林晓和梵塔把沙滩找了个遍,捡了大概两斤多,林晓对于这个数量不是满意,这还不够兽人塞牙缝呢!就算是菲索那样的鱼人吃的很多。
“梵塔我们去其他岛上看看,这点太少了还不够菲索一个人吃,我还想让大家都品尝一下海下人参的味道呢!”
“嗯!”
于是梵塔和林晓就有跑了附近的几座岛,最后在一片礁石区发现了大量的海参,林晓才罢休,回去做饭。
掂量掂量手上的海参,也有大概二十来斤,林晓决定一半给菲索清炖补身子,一半烧个麻辣的给他们尝尝鲜。这样一想,他们这一餐饭不是要吃去两万来块钱,没想到他林晓在有生之年也能体会到电视报道的天价午餐!
当然有梵塔和加德纳两个成年兽人,还有小比洛、瓦鲁两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兽人在,二十斤海参只是尝鲜,对于真正的午饭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林晓处理海参,梵塔出去捕猎。
海参的做法林晓当年也是查过,但是只是瞟过一眼,早就不记得了,但是做菜,只要不是要当大厨也没什么那么多穷讲究。要补身子,清炖是最好的选择。林晓先少了一些温水,... -->>
鱼人族不是部落式生活方式,他们是王族式。菲索的是现在鱼人王的小儿子,但是却爱上了游猎者加德纳,两人来了一段跨种族恋,
菲索和加德纳的相遇相爱,就如同童话故事一样,一条不韵世事的美人鱼王子,由于想看到陆地的风景,偷偷的离开海里上岸玩,遇到了游猎到海边部落的加德纳,于是两人相恋。他们的相恋当然开始还是遭到鱼人王子父母的反对,但是兽人的恋爱毕竟比人类将就自由,在两人的坚持下,最后他们还是得到了鱼人王子父母的同意,而美丽的鱼人王子不能长久的待在陆地上,于是两人为了方便,找到了一个美丽的小岛安家。
林晓听了菲索和加德纳的故事,林晓不是感动,也觉得不真实!他有反思他和梵塔就这么在一起了是不是太没有浪漫了,不过想想,他家梵塔还是很好的。
第二天,菲索回鱼人族去商量林晓的事,当然林晓他们没去,不是不想去,是没法去,鱼人族都住在深海里。林晓对于让一个只有二个月就要生产的孕夫,还要帮他跑路,还是很不好意思的,出了什么事情不好。本来想着要不然就等菲索生育后在说,但是菲索说没关系,据说他家的住处里鱼人族的海域不远他很快就能回来。
林晓和梵塔他们也想快点回到部落,好早点整备过冬,虽然有点不好意思,最后还是同意菲索去了。
加德纳虽然也不愿意菲索这样劳累,但是伴侣决定要去,他也没说什么。其实加德纳知道菲索对于自己身为鱼人族的王子却自私的跟他在一起,一直对鱼人族很内疚,现在这件事是鱼人族的责任,菲索一定会努力去做,作为伴侣加德纳只有支持。
菲索走了,是从他家水潭走的,林晓也是这样才知道菲索家的水潭尽然是与海里联通的。这也正好解释了昨天他们一群人闯进他家,菲索没有第一时间出现的原因,人家当时正在海里遨游。
林晓过意不去,他决定做一些适合孕夫吃的营养食物等菲索回来吃,于是林晓就拉着梵塔出去找食物,本来打算这里是海边鱼最多,还是熬鱼汤比较补,但是林晓看到全身长满肉刺的软体动物,林晓改变主意主义了!
“林,这个恶心的虫子难道能吃吗?”梵塔看到林晓对沙滩上爬行的软体动物两眼放光,他有点不确定的问,这虫子比卡达森林里的绵绵虫还难看。
“当然能吃,这可是好东西,在我们那里这个可贵了,一千多块钱一斤。”林晓当然没有吃过海参,实在是太贵了,他也吃比起。知道海参还是自己学动物类药材的时候学的,学了没见过样子,林晓就特意度娘了一次,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尽然一千多二千块一斤,林晓当时就记下了一个长得很难看的金贵动物。
海参,是生活在海边和海里软体动物,海参全身长满肉刺,广布于世界各海洋中。海参同人参、燕窝、鱼翅齐名,是世界八大珍品之一,有“陆有人参,水有海参”。海参之所以是滋补珍品,不仅在于它的营养价值的丰富,还在于海参的适合人群的广泛,是最适合孕妇吃的海产珍品。海参中含有蛋白质、钙、钾、锌、铁、硒、锰等活性物质外,海参体内其它活性成分有海参素及由氨基已糖、已糖醛酸和岩藻糖等组成刺参酸性粘多糖,另含18种氨基酸且不含胆固醇。
海参的好处实在是太多,林晓也不是记得很清楚,梵塔听得不是太懂,但是他只要知道以前林想吃,没吃到,他就发奋要到多一点这叫海参的虫子给林。虽然他还是觉得这虫子很恶心,但是林喜欢也没什么,而且林晓总是能把很多奇怪的东西做成好吃的,梵塔一点也不担心这虫子不好吃。
兽人大陆果然什么都比地球大一号,海参也要肥很多,林晓和梵塔把沙滩找了个遍,捡了大概两斤多,林晓对于这个数量不是满意,这还不够兽人塞牙缝呢!就算是菲索那样的鱼人吃的很多。
“梵塔我们去其他岛上看看,这点太少了还不够菲索一个人吃,我还想让大家都品尝一下海下人参的味道呢!”
“嗯!”
于是梵塔和林晓就有跑了附近的几座岛,最后在一片礁石区发现了大量的海参,林晓才罢休,回去做饭。
掂量掂量手上的海参,也有大概二十来斤,林晓决定一半给菲索清炖补身子,一半烧个麻辣的给他们尝尝鲜。这样一想,他们这一餐饭不是要吃去两万来块钱,没想到他林晓在有生之年也能体会到电视报道的天价午餐!
当然有梵塔和加德纳两个成年兽人,还有小比洛、瓦鲁两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兽人在,二十斤海参只是尝鲜,对于真正的午饭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林晓处理海参,梵塔出去捕猎。
海参的做法林晓当年也是查过,但是只是瞟过一眼,早就不记得了,但是做菜,只要不是要当大厨也没什么那么多穷讲究。要补身子,清炖是最好的选择。林晓先少了一些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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