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小说网 www.zqxsw.net,红楼之绝黛风华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姑娘,那位孙姑爷来接贾家二姑娘了。”
风华微微挑眉,这货可算是来了,她还以为他彻底不想要贾迎春了呢,竟停了这大半个月的时间不曾来接。
在这大半个月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史湘云早早的便离开,只有贾迎春一直住在这里。不过,贾迎春不同于活泼好动的史湘云,她一向很安静,安静得没有多少存在感。所以,就算一直住在这里,也不会让人觉得生厌,反而让人忍不住多怜惜她一些。
“请姑爷略微坐一下,然后,打发人去请二姑娘过来。”风华很随意的吩咐着,然后柔声安抚了一下略显不悦的林陌玉,打发他自己和黑一起下去顽了。
林陌玉毕竟是男子,而且,外貌上还是个年纪不算小了的男子,贾迎春身为女子、人妇,自然应该避讳一些,不该与他相见。
其实,就算是风华自己也该避讳一些才对,莫说林陌玉表面上跟她无甚关系,便真的确定是亲姐弟也该有些避忌。
可是,没办法,谁让风华自己是这林府的主人呢,这个家里她说得算。
等了许久,贾迎春始终不见踪影,风华心下有些疑惑不解。
终于,在风华差不多等急了之后,贾迎春带着绣橘出现了。
贾迎春微微低着头走在前面,面上没有半分喜色,眼角隐隐的还有泪光闪烁,绣橘抱着包袱紧紧地跟在贾迎春身后,眉头狠狠的拧成了一个“川”字。主仆两个这般模样,看起来十分的可怜。
风华看在眼里,原本的忍不住浮现的不耐烦也都变成了心疼。如果可以的选择的话,在贾迎春而言,她只怕是宁愿被遗忘而老死于此的。
这么想着,风华对那孙绍祖不禁更起厌烦之心。
贾迎春走到风华身边,强忍着心中的伤感,努力挤出一抹笑容,将手中一套崭新的衣衫送到风华面前,“林妹妹,这段时间多有打搅,我做了一件衣服给你以表谢意,请你千万别推辞。”
风华微怔,低头细看贾迎春手中的衣衫,她自认自己的针线活已经是很不错的,可是,跟贾迎春一比就差远了。且不说这绣工是如何的精细,花鸟是如何的活灵活现,只这通体没有一点针脚,完全的无缝拼接而成,不消说,自是费了极大心力的。
想到这里,风华心里止不住一暖。说实话,从来没有人亲手为她做过衣服,就算是来到了这个手工制衣的时代,也只是她给林陌玉做衣服。
“谢谢!”没有多余的话,风华只有这句最真心的致谢。
这衣服的料子是沈君实送的,风华不需要去看着料子的质量,也知道能他特意出手的必定不是凡品,所以,特意命人送给了贾迎春三匹。她想着,孙绍祖若是能认出这料子珍贵之处,指不定能为此稍微善待贾迎春一些。如此,那料子才算是用在了刀刃了,才算是真的值得了。
只是,风华怎么也没想到,贾迎春竟给她做了衣服。
贾迎春不多话,却能看明白风华的感动,心里自然也是很熨帖的,心情略好了一些,柔声道:“林妹妹,你穿给我看看罢?”
看着贾迎春这个样子,风华暗暗叹气,不管怎样,她已经嫁给了孙绍祖,就算再怎么心疼她,她也没有改变命运的机会了。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更容易心疼贾迎春一些。
“二姐姐特意为我做的,我自然是要立刻换上的。只是,二姐姐自己怎么不穿呢?难道竟没有为自己做吗?”
贾迎春面上有些羞赧,“我自己也做了一件,只是,我想着这样好的料子,又是林妹妹你送的,若没什么大事,还是先保存着比较好。”
贾迎春在孙家的日子过得甚是艰难,当初嫁人的时候也没什么嫁妆,连件得体的衣服都没有。突然得了那么好的料子,她心里感动之余,也舍不得用。思及自己的处境,更觉得那样的好东西给自己都浪费了。只是,她毕竟是个爱美的年轻女子,对这料子实在爱不释手,所以,才给自己和风华做了一件。至于其他的料子,都还完好的保存那里。
不过,衣服纵然做了,却也舍不得拿出来穿。她想着,如果有什么大场合,拿出来撑门面才算是物尽用。如果没有那样的机会,就让这件衣服做她的陪葬之物也是好的。
风华并不能完全猜到贾迎春的心思,却也大概猜到她是不舍得的,于是,故意道:“保存着做什么?衣服本来就是做来穿的嘛!我第一眼看到那料子就觉得这世上除了二姐姐再没人配得上了,二姐姐该传出来让我看看的!”
是个人都喜欢听好听的话,更何况,贾迎春还是年轻美丽的姑娘。听到风华这么盛赞她,顿时忍不住心中大喜,只是她的个性向来较为内向,所以面上表现更多的则是羞惭,“林妹妹,你别这么说……”
风华也不待贾迎春多说什么,只上前亲昵的挽着她的胳膊道:“二姐姐,不如我们一齐换上这衣服罢?我们打扮得跟亲姐妹似的,一定很有趣!”
贾迎春面上一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心里其实多多少少也是有些向往穿着那件精心缝制的衣服的。
于是,在风华和贾迎春出现在孙绍祖面前的时候,她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如果不是两人的发型不一样,而风华又因身为未嫁女儿家不好见外男而蒙上了面纱,只远远地看着,她们两个就活像双胞胎似的。
女人,自古以来都是爱美的,最不喜欢与人撞衫。这一点,就算孙绍祖是个男人也都是懂得的。所以,看到她们两个如此,孙绍祖的眼神狠狠地闪烁了几下。
风华见状,眼角眉梢的笑容愈发的加深了。话说,这正是她想要的效果来着。
“林妹妹,这些日子拙荆多有打搅了。”孙绍祖笑着说。
从头到尾,孙绍祖的目光都没有如何的锁定打扮得十分娇俏的贾迎春,而是一直若有若无的放在风华身上。
说实话,风华不喜欢孙绍祖的眼神,总觉得有些不舒服。她确定,孙绍祖看她的眼神并不是一个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但是,她还是觉得不舒服,觉得具有侵略性,说不清是为什么。
风华暗暗蹙眉,孙绍祖这货长得很是粗壮,这样笑着真的让人挺维和的。贾迎春这样花儿一般柔弱的小姑娘嫁给了他,还真是有些浪费了。
不过,她还是得体的回以笑容,“哪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有二姐姐陪着我,我不知道有多开心了!说起来,我还要怪二姐夫你呢,这么着急来接二姐姐,害我们这么快就要分开了!”
孙绍祖见状豪爽一笑,“既然林妹妹这么说了,我也不能做这恶人,就让拙荆在这里多陪妹妹顽几日好了。”
风华掩唇而笑,“看二姐夫说得,我岂是那般没眼色的人?我总是这样霸着二姐姐,舅舅、舅母可不是要恼了我去?他们二老还等着抱外孙子呢!再者说了,就是我自己也等着抱小外甥呢!”
其实,一般未婚女子是不会这样说话的。并不是礼数上不许,只是女子太过于容易害羞所致。但是,风华并不是这个时代的女子,自然也不会为这样一句再正常不过的话而害羞。
孙绍祖微愕,随后仰头哈哈大笑,完全不顾及贾迎春羞赧的脸色,直言道:“原来林妹妹喜欢小娃娃,那还不容易?”
风华微微垂眸,心下略安。她不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事情能不能够帮助贾迎春,不过,她已经尽力了。如果贾迎春能够有个儿子,或者能够改变自己的人生才是。
又说道了一番,孙绍祖带着贾迎春告辞,风华命人相送。当然,与贾迎春一起离开的不仅有风华之前送她的布料,还有许多今日收到的礼品。
说实话,东西看起来很是不少。不过,大都是风华不喜欢的,留在库房里不过平白的占地方。至于布料的确是上好的,风华也很喜欢,可是,她毕竟只有一个人,加上林陌玉和雪雁两个也实在用不完,不如拿来做了人情。
目送孙绍祖和贾迎春离开,风华低头蹙眉。
关于孙绍祖,风华在读书的时候就没有分太多心神给他。不过,今日见了才发觉这厮或许并不简单。且不说他的眼神如何凌厉,最主要的是他竟从头到尾没有提及“忠顺王爷”这四个字。
要知道,除了他孙绍祖以外,其他上门的人总是三句话不离“忠顺王爷”,一心打探他们之间的关系。
若说孙绍祖对她和“忠顺王爷”的关系漠不关心,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不关心,当初多半也不会让贾迎春跟她走。真的只是为了全一全她们间的姐妹情?说给鬼听鬼都不信!
仔细想来,这孙绍祖必定是个不简单的。
孙家原本也是大家族,和贾家也是相交的,可是,后来败得太快了。到孙绍祖这一代,更是无人。虽然他身上也袭着不大不小的官职,但是身边没有家族势力帮衬,这点身家,在京城,前途不可谓不黑暗。
可是,孙绍祖很快就和已经不来往的贾家连上了关系,而且,娶了贾家的女儿,成了贾家的姻亲。
女儿,在娘家一向娇贵,不管是嫡出还是庶出。因为,养她们十几年之后,把她们嫁出去,就能很好的联系一方势力。要知道,姻亲从来都是最有效、最快捷的合作伙伴。可谓是,最小的投资,最大的回报。
贾家嫡系孙辈的女儿并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三个。如果孙绍祖不是从贾赦身上下手,以他孙家的势力,绝对没有资格娶贾迎春,哪怕她是个庶女。更不要说,孙绍祖的年纪已近而立,而且,算起来,他本应该是和贾赦一辈的,怎么能娶贾迎春?
后来,孙绍祖果然扶摇直上了。这种扶摇直上,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暴发户”。只是,“暴发户”的“爆发”真的只是偶然吗?
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当今的皇帝可不是个昏君,他若重用孙绍祖,... -->>
“姑娘,那位孙姑爷来接贾家二姑娘了。”
风华微微挑眉,这货可算是来了,她还以为他彻底不想要贾迎春了呢,竟停了这大半个月的时间不曾来接。
在这大半个月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史湘云早早的便离开,只有贾迎春一直住在这里。不过,贾迎春不同于活泼好动的史湘云,她一向很安静,安静得没有多少存在感。所以,就算一直住在这里,也不会让人觉得生厌,反而让人忍不住多怜惜她一些。
“请姑爷略微坐一下,然后,打发人去请二姑娘过来。”风华很随意的吩咐着,然后柔声安抚了一下略显不悦的林陌玉,打发他自己和黑一起下去顽了。
林陌玉毕竟是男子,而且,外貌上还是个年纪不算小了的男子,贾迎春身为女子、人妇,自然应该避讳一些,不该与他相见。
其实,就算是风华自己也该避讳一些才对,莫说林陌玉表面上跟她无甚关系,便真的确定是亲姐弟也该有些避忌。
可是,没办法,谁让风华自己是这林府的主人呢,这个家里她说得算。
等了许久,贾迎春始终不见踪影,风华心下有些疑惑不解。
终于,在风华差不多等急了之后,贾迎春带着绣橘出现了。
贾迎春微微低着头走在前面,面上没有半分喜色,眼角隐隐的还有泪光闪烁,绣橘抱着包袱紧紧地跟在贾迎春身后,眉头狠狠的拧成了一个“川”字。主仆两个这般模样,看起来十分的可怜。
风华看在眼里,原本的忍不住浮现的不耐烦也都变成了心疼。如果可以的选择的话,在贾迎春而言,她只怕是宁愿被遗忘而老死于此的。
这么想着,风华对那孙绍祖不禁更起厌烦之心。
贾迎春走到风华身边,强忍着心中的伤感,努力挤出一抹笑容,将手中一套崭新的衣衫送到风华面前,“林妹妹,这段时间多有打搅,我做了一件衣服给你以表谢意,请你千万别推辞。”
风华微怔,低头细看贾迎春手中的衣衫,她自认自己的针线活已经是很不错的,可是,跟贾迎春一比就差远了。且不说这绣工是如何的精细,花鸟是如何的活灵活现,只这通体没有一点针脚,完全的无缝拼接而成,不消说,自是费了极大心力的。
想到这里,风华心里止不住一暖。说实话,从来没有人亲手为她做过衣服,就算是来到了这个手工制衣的时代,也只是她给林陌玉做衣服。
“谢谢!”没有多余的话,风华只有这句最真心的致谢。
这衣服的料子是沈君实送的,风华不需要去看着料子的质量,也知道能他特意出手的必定不是凡品,所以,特意命人送给了贾迎春三匹。她想着,孙绍祖若是能认出这料子珍贵之处,指不定能为此稍微善待贾迎春一些。如此,那料子才算是用在了刀刃了,才算是真的值得了。
只是,风华怎么也没想到,贾迎春竟给她做了衣服。
贾迎春不多话,却能看明白风华的感动,心里自然也是很熨帖的,心情略好了一些,柔声道:“林妹妹,你穿给我看看罢?”
看着贾迎春这个样子,风华暗暗叹气,不管怎样,她已经嫁给了孙绍祖,就算再怎么心疼她,她也没有改变命运的机会了。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更容易心疼贾迎春一些。
“二姐姐特意为我做的,我自然是要立刻换上的。只是,二姐姐自己怎么不穿呢?难道竟没有为自己做吗?”
贾迎春面上有些羞赧,“我自己也做了一件,只是,我想着这样好的料子,又是林妹妹你送的,若没什么大事,还是先保存着比较好。”
贾迎春在孙家的日子过得甚是艰难,当初嫁人的时候也没什么嫁妆,连件得体的衣服都没有。突然得了那么好的料子,她心里感动之余,也舍不得用。思及自己的处境,更觉得那样的好东西给自己都浪费了。只是,她毕竟是个爱美的年轻女子,对这料子实在爱不释手,所以,才给自己和风华做了一件。至于其他的料子,都还完好的保存那里。
不过,衣服纵然做了,却也舍不得拿出来穿。她想着,如果有什么大场合,拿出来撑门面才算是物尽用。如果没有那样的机会,就让这件衣服做她的陪葬之物也是好的。
风华并不能完全猜到贾迎春的心思,却也大概猜到她是不舍得的,于是,故意道:“保存着做什么?衣服本来就是做来穿的嘛!我第一眼看到那料子就觉得这世上除了二姐姐再没人配得上了,二姐姐该传出来让我看看的!”
是个人都喜欢听好听的话,更何况,贾迎春还是年轻美丽的姑娘。听到风华这么盛赞她,顿时忍不住心中大喜,只是她的个性向来较为内向,所以面上表现更多的则是羞惭,“林妹妹,你别这么说……”
风华也不待贾迎春多说什么,只上前亲昵的挽着她的胳膊道:“二姐姐,不如我们一齐换上这衣服罢?我们打扮得跟亲姐妹似的,一定很有趣!”
贾迎春面上一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心里其实多多少少也是有些向往穿着那件精心缝制的衣服的。
于是,在风华和贾迎春出现在孙绍祖面前的时候,她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如果不是两人的发型不一样,而风华又因身为未嫁女儿家不好见外男而蒙上了面纱,只远远地看着,她们两个就活像双胞胎似的。
女人,自古以来都是爱美的,最不喜欢与人撞衫。这一点,就算孙绍祖是个男人也都是懂得的。所以,看到她们两个如此,孙绍祖的眼神狠狠地闪烁了几下。
风华见状,眼角眉梢的笑容愈发的加深了。话说,这正是她想要的效果来着。
“林妹妹,这些日子拙荆多有打搅了。”孙绍祖笑着说。
从头到尾,孙绍祖的目光都没有如何的锁定打扮得十分娇俏的贾迎春,而是一直若有若无的放在风华身上。
说实话,风华不喜欢孙绍祖的眼神,总觉得有些不舒服。她确定,孙绍祖看她的眼神并不是一个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但是,她还是觉得不舒服,觉得具有侵略性,说不清是为什么。
风华暗暗蹙眉,孙绍祖这货长得很是粗壮,这样笑着真的让人挺维和的。贾迎春这样花儿一般柔弱的小姑娘嫁给了他,还真是有些浪费了。
不过,她还是得体的回以笑容,“哪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有二姐姐陪着我,我不知道有多开心了!说起来,我还要怪二姐夫你呢,这么着急来接二姐姐,害我们这么快就要分开了!”
孙绍祖见状豪爽一笑,“既然林妹妹这么说了,我也不能做这恶人,就让拙荆在这里多陪妹妹顽几日好了。”
风华掩唇而笑,“看二姐夫说得,我岂是那般没眼色的人?我总是这样霸着二姐姐,舅舅、舅母可不是要恼了我去?他们二老还等着抱外孙子呢!再者说了,就是我自己也等着抱小外甥呢!”
其实,一般未婚女子是不会这样说话的。并不是礼数上不许,只是女子太过于容易害羞所致。但是,风华并不是这个时代的女子,自然也不会为这样一句再正常不过的话而害羞。
孙绍祖微愕,随后仰头哈哈大笑,完全不顾及贾迎春羞赧的脸色,直言道:“原来林妹妹喜欢小娃娃,那还不容易?”
风华微微垂眸,心下略安。她不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事情能不能够帮助贾迎春,不过,她已经尽力了。如果贾迎春能够有个儿子,或者能够改变自己的人生才是。
又说道了一番,孙绍祖带着贾迎春告辞,风华命人相送。当然,与贾迎春一起离开的不仅有风华之前送她的布料,还有许多今日收到的礼品。
说实话,东西看起来很是不少。不过,大都是风华不喜欢的,留在库房里不过平白的占地方。至于布料的确是上好的,风华也很喜欢,可是,她毕竟只有一个人,加上林陌玉和雪雁两个也实在用不完,不如拿来做了人情。
目送孙绍祖和贾迎春离开,风华低头蹙眉。
关于孙绍祖,风华在读书的时候就没有分太多心神给他。不过,今日见了才发觉这厮或许并不简单。且不说他的眼神如何凌厉,最主要的是他竟从头到尾没有提及“忠顺王爷”这四个字。
要知道,除了他孙绍祖以外,其他上门的人总是三句话不离“忠顺王爷”,一心打探他们之间的关系。
若说孙绍祖对她和“忠顺王爷”的关系漠不关心,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不关心,当初多半也不会让贾迎春跟她走。真的只是为了全一全她们间的姐妹情?说给鬼听鬼都不信!
仔细想来,这孙绍祖必定是个不简单的。
孙家原本也是大家族,和贾家也是相交的,可是,后来败得太快了。到孙绍祖这一代,更是无人。虽然他身上也袭着不大不小的官职,但是身边没有家族势力帮衬,这点身家,在京城,前途不可谓不黑暗。
可是,孙绍祖很快就和已经不来往的贾家连上了关系,而且,娶了贾家的女儿,成了贾家的姻亲。
女儿,在娘家一向娇贵,不管是嫡出还是庶出。因为,养她们十几年之后,把她们嫁出去,就能很好的联系一方势力。要知道,姻亲从来都是最有效、最快捷的合作伙伴。可谓是,最小的投资,最大的回报。
贾家嫡系孙辈的女儿并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三个。如果孙绍祖不是从贾赦身上下手,以他孙家的势力,绝对没有资格娶贾迎春,哪怕她是个庶女。更不要说,孙绍祖的年纪已近而立,而且,算起来,他本应该是和贾赦一辈的,怎么能娶贾迎春?
后来,孙绍祖果然扶摇直上了。这种扶摇直上,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暴发户”。只是,“暴发户”的“爆发”真的只是偶然吗?
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当今的皇帝可不是个昏君,他若重用孙绍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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