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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说话。
风一阵沉默,潺湲的溪水缓慢地自青石上渡过。
“阿宓,我不能让你涉险。”她怔怔地听着,眼前白衣如雪的男子,言笑之间有一丝澹澹的愁绪,他是如此温柔而郑重,“不能也不会。除卜诤,是桓夙的事,你要参与进来,也许会被发现,你会藏不住。”
“我为何要藏?”孟宓不懂。她也听不懂蔺华方才说的“欺君”,是什么意思。
蔺华长叹了一声,“你离宫之时,我让张偃断后,不料他竟在楚宫的南阁楼纵了一把火。”
听到“张偃”这个名字,孟宓才发觉眼前还有一人,跪在溪水之畔,举着荆条谦恭地作请罚状,她的唇瓣哆嗦了一下,“所以,他以为,我死了?”
“的确。”答话的却是张偃,他跪着移过来,将荆条捧到她的面前,“在下素有些玩弄机巧的本事,前不久仿孟小姐的模样做了一个人偶,原本公子让我烧毁,但在下心疼多日心血,一时擅作主张没有从命,但火势起来时,我将那人偶扔在火里了。”
据可靠消息来报,那具尸体烧得脸孔全非,以假乱真,就连桓夙都未认出来。
孟宓的指尖一抖,她万万没想到,原来她是以这样的方式离开的楚宫。
可是这样也很好不是么,他以为自己死在火里了,也许自今以后,不用很久,他便能彻底地放下她了。
她挤出一分笑容,“没想到张偃师的功夫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门手艺的用处看来大着。”
张偃忙道愧不敢当。
孟宓却执意要替父母报仇,执意留在郢都,但既然桓夙以为她死了,她就不便再出现在他眼前了,蔺华见她似是心意已决,倒是不便直面冲撞,只说她身体有些受创,需要将养几日,再行决断。
原本蔺华便道时日不多,现在为了迁就区区一个孟宓,竟又要逗留数日,张偃本已命人在咸阳打点妥当,不料上阳君却要为一个女子耽搁下来,张偃原本便瞧不起孟宓非处子之身,觉得她跟在公子身边不妥,眼下愈发瞧她觉得不顺。只是为了公子,仍需每日恪尽医心地替她调养。
“公子,桓夙毕竟不是个傻的,终会有一日叫他发现眉目,公子还是应承了在下,早些动身去咸阳。若是孟小姐不愿意,在下故技重施,摄魂术迷惑她便够了。”
蔺华捧着一册书,闻言微微颔首,“我原本只是担忧她的身体。”
这份多余的担忧的心思让张偃暗暗皱眉,蔺华极缓慢而又绚丽的笑容自白皙润朗的面容间抽出了端倪,他自信而雍容地挑唇,“当局者迷啊。”
桓夙再是聪慧,遇上心爱的女人,哪一回不是阵脚大乱?
睡醒之后,孟宓收拾了一番形容,穿着一件惨白的衣裳,在楚国,女子着白被视为极大的不吉利,若非亲人亡故,否则决不可轻易加诸于身。孟宓将一朵尤带朝露的白菊别在鬓边,苍白着脸绕过阶下来,自蔺华身后徐徐走近。
“上阳君,”他回眸来,温朗地舒开了眉翼,孟宓低头道,“打扰了这么久,孟宓该走了,此事恩情,孟宓来日必定相报。”
蔺华轻笑,却泄露了一二分哂意。
傻阿宓,你以为,你还走得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男二即将大喇喇露出狼尾巴~
ps:下一次的见面地点,在咸阳哦。后面出场人物会更多,泥萌等着~(^o^)/~
☆、第36章破绽
孟宓等到上阳君转身之时,只见那袭烟笼寒水般的白衣,迷离如云纹的锦理,晃得她眼前缭乱,失去意识前,她紧紧地掐住了掌心。
蔺华将人抱在怀里,让孟宓靠在自己的肩头,无意之中低眉,只见她一双手捏成了拳,指甲几乎完全陷入了肉中。瞬间了然。
不是他察觉了什么,是孟宓察觉了什么。
“阿宓,你真不乖。”
孟宓再醒过来时,是在一辆飞速疾驰的马车上,磕磕绊绊的石子路将马车不断颠起,又不断震落,她浑身酸疼地睁开眼,手摸到一块凸起的木轩,转眼,便瞧见靠在另一侧歇憩,却不瞬地盯着她的男人。
“张偃师?”孟宓此时胸口已经在狂跳了。
她再傻也明白,上阳君是不顾她的意愿强行拐走了她。只是她唯一不明白的,是为何蔺华会挑此时动手,他们结识两年,她从来都不知道他竟是这样的人。
但诚如张偃所言,唯独在她心智薄弱神思恍惚之时,摄魂术才是最奏效的,否则要毫无痕迹地带走孟宓,于戒备森严的楚宫,还不那么容易。
张偃的唇角压着谦谦的笑意,“孟小姐,我主以为,孟小姐悲失双亲,定生报仇之志,楚国实不适合孟小姐再留下去。”
被人擅自安排的命运原来出了楚王宫也不能摆脱,孟宓心里怒极,可寄人篱下,性命被眼前的人握在掌中,她也不敢造次,忍了忍,问道:“马车往何处去?”
张偃微笑,手指了指车帘,“孟小姐自己看。”
孟宓迟疑地拨开帘,只见旷野无人,瑰丽而硕大的红日玷染了西天,尽头的林木被染得沁出一尖尖的霞红。
马车正沿着笔直的石子路往西行进。
西,秦国。
孟宓读遍天下志和策论,当今之世,晋和楚都是强国,剩下多国之中,唯独秦王有吞并天下的霸者野心,秦师修兵甲,重法度,讨伐之师很少有败绩,尤其到了现任的秦王,这一代君侯还从未在战场上败北,因此比起南楚,毗邻的秦国才是晋的心腹之患。
难道上阳君的志向,也与秦王如出一辙么?
孟宓骇了一跳,只听张偃颔首笑道:“正是要去咸阳。”
咸阳是秦国的国都,是天底下戾气最盛的城邑。
孟宓放下了车帘,缓慢地靠着车壁坐回来。她不愿离开故土,更何况是咸阳,哪怕眼下跳车,羁留在楚国的即便任何一片地方,她也不愿离开。
郢都的山水,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再见。
“孟小姐不奇怪,公子为何要去咸阳?”张偃似乎不将她当外人,而孟宓确实奇怪,抱着衣袖攒成一团,沉静地等着,只听张偃笑如咸阳秋风,“我们公子,人人只道他是郑国的上阳君,可他,却也是郑伯的亲子,因是庶出,初生时巫师算他一生济运不盛,所以不得郑伯待见。当年郑对晋有不满,且贰于楚,为讨好楚侯,故将不受待见的儿子遣到楚国为质。”
原来还有这一重,想必蔺华是因此事恨上了桓夙和郑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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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说话。
风一阵沉默,潺湲的溪水缓慢地自青石上渡过。
“阿宓,我不能让你涉险。”她怔怔地听着,眼前白衣如雪的男子,言笑之间有一丝澹澹的愁绪,他是如此温柔而郑重,“不能也不会。除卜诤,是桓夙的事,你要参与进来,也许会被发现,你会藏不住。”
“我为何要藏?”孟宓不懂。她也听不懂蔺华方才说的“欺君”,是什么意思。
蔺华长叹了一声,“你离宫之时,我让张偃断后,不料他竟在楚宫的南阁楼纵了一把火。”
听到“张偃”这个名字,孟宓才发觉眼前还有一人,跪在溪水之畔,举着荆条谦恭地作请罚状,她的唇瓣哆嗦了一下,“所以,他以为,我死了?”
“的确。”答话的却是张偃,他跪着移过来,将荆条捧到她的面前,“在下素有些玩弄机巧的本事,前不久仿孟小姐的模样做了一个人偶,原本公子让我烧毁,但在下心疼多日心血,一时擅作主张没有从命,但火势起来时,我将那人偶扔在火里了。”
据可靠消息来报,那具尸体烧得脸孔全非,以假乱真,就连桓夙都未认出来。
孟宓的指尖一抖,她万万没想到,原来她是以这样的方式离开的楚宫。
可是这样也很好不是么,他以为自己死在火里了,也许自今以后,不用很久,他便能彻底地放下她了。
她挤出一分笑容,“没想到张偃师的功夫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门手艺的用处看来大着。”
张偃忙道愧不敢当。
孟宓却执意要替父母报仇,执意留在郢都,但既然桓夙以为她死了,她就不便再出现在他眼前了,蔺华见她似是心意已决,倒是不便直面冲撞,只说她身体有些受创,需要将养几日,再行决断。
原本蔺华便道时日不多,现在为了迁就区区一个孟宓,竟又要逗留数日,张偃本已命人在咸阳打点妥当,不料上阳君却要为一个女子耽搁下来,张偃原本便瞧不起孟宓非处子之身,觉得她跟在公子身边不妥,眼下愈发瞧她觉得不顺。只是为了公子,仍需每日恪尽医心地替她调养。
“公子,桓夙毕竟不是个傻的,终会有一日叫他发现眉目,公子还是应承了在下,早些动身去咸阳。若是孟小姐不愿意,在下故技重施,摄魂术迷惑她便够了。”
蔺华捧着一册书,闻言微微颔首,“我原本只是担忧她的身体。”
这份多余的担忧的心思让张偃暗暗皱眉,蔺华极缓慢而又绚丽的笑容自白皙润朗的面容间抽出了端倪,他自信而雍容地挑唇,“当局者迷啊。”
桓夙再是聪慧,遇上心爱的女人,哪一回不是阵脚大乱?
睡醒之后,孟宓收拾了一番形容,穿着一件惨白的衣裳,在楚国,女子着白被视为极大的不吉利,若非亲人亡故,否则决不可轻易加诸于身。孟宓将一朵尤带朝露的白菊别在鬓边,苍白着脸绕过阶下来,自蔺华身后徐徐走近。
“上阳君,”他回眸来,温朗地舒开了眉翼,孟宓低头道,“打扰了这么久,孟宓该走了,此事恩情,孟宓来日必定相报。”
蔺华轻笑,却泄露了一二分哂意。
傻阿宓,你以为,你还走得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男二即将大喇喇露出狼尾巴~
ps:下一次的见面地点,在咸阳哦。后面出场人物会更多,泥萌等着~(^o^)/~
☆、第36章破绽
孟宓等到上阳君转身之时,只见那袭烟笼寒水般的白衣,迷离如云纹的锦理,晃得她眼前缭乱,失去意识前,她紧紧地掐住了掌心。
蔺华将人抱在怀里,让孟宓靠在自己的肩头,无意之中低眉,只见她一双手捏成了拳,指甲几乎完全陷入了肉中。瞬间了然。
不是他察觉了什么,是孟宓察觉了什么。
“阿宓,你真不乖。”
孟宓再醒过来时,是在一辆飞速疾驰的马车上,磕磕绊绊的石子路将马车不断颠起,又不断震落,她浑身酸疼地睁开眼,手摸到一块凸起的木轩,转眼,便瞧见靠在另一侧歇憩,却不瞬地盯着她的男人。
“张偃师?”孟宓此时胸口已经在狂跳了。
她再傻也明白,上阳君是不顾她的意愿强行拐走了她。只是她唯一不明白的,是为何蔺华会挑此时动手,他们结识两年,她从来都不知道他竟是这样的人。
但诚如张偃所言,唯独在她心智薄弱神思恍惚之时,摄魂术才是最奏效的,否则要毫无痕迹地带走孟宓,于戒备森严的楚宫,还不那么容易。
张偃的唇角压着谦谦的笑意,“孟小姐,我主以为,孟小姐悲失双亲,定生报仇之志,楚国实不适合孟小姐再留下去。”
被人擅自安排的命运原来出了楚王宫也不能摆脱,孟宓心里怒极,可寄人篱下,性命被眼前的人握在掌中,她也不敢造次,忍了忍,问道:“马车往何处去?”
张偃微笑,手指了指车帘,“孟小姐自己看。”
孟宓迟疑地拨开帘,只见旷野无人,瑰丽而硕大的红日玷染了西天,尽头的林木被染得沁出一尖尖的霞红。
马车正沿着笔直的石子路往西行进。
西,秦国。
孟宓读遍天下志和策论,当今之世,晋和楚都是强国,剩下多国之中,唯独秦王有吞并天下的霸者野心,秦师修兵甲,重法度,讨伐之师很少有败绩,尤其到了现任的秦王,这一代君侯还从未在战场上败北,因此比起南楚,毗邻的秦国才是晋的心腹之患。
难道上阳君的志向,也与秦王如出一辙么?
孟宓骇了一跳,只听张偃颔首笑道:“正是要去咸阳。”
咸阳是秦国的国都,是天底下戾气最盛的城邑。
孟宓放下了车帘,缓慢地靠着车壁坐回来。她不愿离开故土,更何况是咸阳,哪怕眼下跳车,羁留在楚国的即便任何一片地方,她也不愿离开。
郢都的山水,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再见。
“孟小姐不奇怪,公子为何要去咸阳?”张偃似乎不将她当外人,而孟宓确实奇怪,抱着衣袖攒成一团,沉静地等着,只听张偃笑如咸阳秋风,“我们公子,人人只道他是郑国的上阳君,可他,却也是郑伯的亲子,因是庶出,初生时巫师算他一生济运不盛,所以不得郑伯待见。当年郑对晋有不满,且贰于楚,为讨好楚侯,故将不受待见的儿子遣到楚国为质。”
原来还有这一重,想必蔺华是因此事恨上了桓夙和郑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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