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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绮丽的光晕。
她想她当年为什么会遇见那埙声呢?仿佛是命中注定,天命的鬼魂拉着她的手去园子里,去逢见那埙声。就像她是天命的恶鬼,最后要克死父母兄弟,家族除了她无一幸存。
她再遇见持厌是很多年后的事了,她已经是百里家的阎罗,所有刺客对她俯首。她第一次把极乐果的生意扩展到紫荆关,紫荆关的地头蛇不听话,想要吞她的货,还想杀她的人。她发了怒,把他埋在雪地里,只露出一个光溜溜的脑袋。她看见他哭得涕泗横流,结成冰挂在脸上。第二天早上再去看,他已经冻成了冰块,脸上还是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
她让手下人去办事,自己去城里玩儿。她就是在那里看到了持厌,他也可怜兮兮的,裹着很破的灰羊皮袄,刹那用破布缠着,佩在腰间。他买了一个硬馍馍,站在一家客栈屋檐底下吃。他看起来已经有二十多岁了,可是还是一副孩子的表情,和当年一样。
她躲在人潮里面看他,他在看街上玩耍的小孩,小孩摇着拨浪鼓在他面前穿来穿去,有人推着牛车从他跟前走过,上面堆了好多牛羊皮货。阳光洒在地上,疏疏淡淡,朔北的太阳不烈,永远寡淡得像白水,照在身上没有感觉,但是因为有一层灿黄的颜色,仿佛就能让人暖和点似的。
人潮在他们之间穿梭,他们就像两块礁石,保持着一种不存在的默契,彼此都没有动。大街上热热闹闹,所有人脸上都有微笑的神气,但和他们无关。他们只是旁观,是局外人。她想真好啊,他还是和当年一样,和她一样孤独。
阿雏卸好了妆,提着裙子走过来。没有红脂白粉,她有一张匀净的清水脸子,一双淡如远山的长眉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还有一点浅淡的红唇。阿雏蹲在床边上问她好点没。
她没有回答,伸手摸了摸阿雏的脸,问道:“阿雏姐姐卸了妆好看。”
阿雏捂着嘴笑起来,刮了刮百里鸢的鼻子,“就你嘴甜!”
“比那个沈玦还好看。”百里鸢说。
“说得你好像见过他似的,”阿雏笑眯眯道,“小心被东厂番子听见,抓你过去炖汤喝。听说宫里的太监最喜欢抓小孩炖汤了,小孩儿肉嫩,可以美容养颜。说不定沈公公就天天炖小孩吃。”
“阿雏姐姐以后不要化妆了。”
“为什么呀,我还得做生意的,不化妆怎么行?”阿雏歪着头看她。
“别做生意了。你们是不是有梳笼的规矩,我有钱,我包你。”百里鸢掏出怀里的荷包,倒出很多金锞子,哗啦啦堆在床上。
阿雏看得目瞪口呆,“我的天爷,我认了个财神爷当妹妹。”她使劲儿晃了晃脑袋,把金锞子装回百里鸢的荷包,塞进她衣襟里,“钱好好藏着,不许拿出来,万一贼人看见了,你就没命了。天老爷,你家是做什么的呀?”
“我家是卖药的。”百里鸢说。
“卖药这么挣钱!哎呀,上回有个生药铺的老板来听戏,我嫌他长得胖,没看上他。”阿雏扼腕叹息,“算了算了,都是造化!来来来,快起来,我们放灯去。”
阿雏把百里鸢拉起来,暂且穿上脏了的膝裤,系上裙子,最后裹上猩红披风,拉她去院子里。持厌站在那提着天灯油纸的边角,已经等了她们好一会儿了,肩膀上脑袋上都是雪。
阿雏兴冲冲跑过去,提起墨笔,在油纸上写心愿。百里鸢在一边看,阿雏写的是“挣大钱,找一个有钱有势长得俊的男人,赎身当姨娘”。
百里鸢:“……”
她没看持厌写的,她不用看也知道,持厌写的肯定是“找到弟弟”“弟弟平安”之类的。弟弟、弟弟,她真讨厌那个弟弟,她要尽早把他找出来,把他杀掉。持厌只可以有妹妹,不可以有弟弟。
“好了,到你写了!”阿雏把笔递给她。
百里鸢拿起笔,在黄澄澄的油纸上写她的心愿。阿雏呆呆地看着,喃喃道:“阿鸢你的字好好看哦。”她的字的确是三个人里面最好看的,笔走龙蛇,有种睥睨天下的气魄。
持厌把火点燃,孔明灯迅速膨胀起来,离开地面上仰着脑袋看的三个人,越升越高。熊熊的火焰嗤嗤地烧着,孔明灯在风里慢慢转着飘远,火光烫过百里鸢写字的那面,持厌看见了她的愿望。
“阿鸢要和持厌哥哥、阿雏姐姐,永远在一起。”
夏侯潋:你们用牵机丝杀人,我用牵机丝泡男人。
夏侯潋式浪漫:用牵机丝织一朵小兰花。
这叫铁汉柔情。
其实我已经在谈恋爱了呀……只是这两个人没发现。
一团绮丽的光晕。
她想她当年为什么会遇见那埙声呢?仿佛是命中注定,天命的鬼魂拉着她的手去园子里,去逢见那埙声。就像她是天命的恶鬼,最后要克死父母兄弟,家族除了她无一幸存。
她再遇见持厌是很多年后的事了,她已经是百里家的阎罗,所有刺客对她俯首。她第一次把极乐果的生意扩展到紫荆关,紫荆关的地头蛇不听话,想要吞她的货,还想杀她的人。她发了怒,把他埋在雪地里,只露出一个光溜溜的脑袋。她看见他哭得涕泗横流,结成冰挂在脸上。第二天早上再去看,他已经冻成了冰块,脸上还是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
她让手下人去办事,自己去城里玩儿。她就是在那里看到了持厌,他也可怜兮兮的,裹着很破的灰羊皮袄,刹那用破布缠着,佩在腰间。他买了一个硬馍馍,站在一家客栈屋檐底下吃。他看起来已经有二十多岁了,可是还是一副孩子的表情,和当年一样。
她躲在人潮里面看他,他在看街上玩耍的小孩,小孩摇着拨浪鼓在他面前穿来穿去,有人推着牛车从他跟前走过,上面堆了好多牛羊皮货。阳光洒在地上,疏疏淡淡,朔北的太阳不烈,永远寡淡得像白水,照在身上没有感觉,但是因为有一层灿黄的颜色,仿佛就能让人暖和点似的。
人潮在他们之间穿梭,他们就像两块礁石,保持着一种不存在的默契,彼此都没有动。大街上热热闹闹,所有人脸上都有微笑的神气,但和他们无关。他们只是旁观,是局外人。她想真好啊,他还是和当年一样,和她一样孤独。
阿雏卸好了妆,提着裙子走过来。没有红脂白粉,她有一张匀净的清水脸子,一双淡如远山的长眉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还有一点浅淡的红唇。阿雏蹲在床边上问她好点没。
她没有回答,伸手摸了摸阿雏的脸,问道:“阿雏姐姐卸了妆好看。”
阿雏捂着嘴笑起来,刮了刮百里鸢的鼻子,“就你嘴甜!”
“比那个沈玦还好看。”百里鸢说。
“说得你好像见过他似的,”阿雏笑眯眯道,“小心被东厂番子听见,抓你过去炖汤喝。听说宫里的太监最喜欢抓小孩炖汤了,小孩儿肉嫩,可以美容养颜。说不定沈公公就天天炖小孩吃。”
“阿雏姐姐以后不要化妆了。”
“为什么呀,我还得做生意的,不化妆怎么行?”阿雏歪着头看她。
“别做生意了。你们是不是有梳笼的规矩,我有钱,我包你。”百里鸢掏出怀里的荷包,倒出很多金锞子,哗啦啦堆在床上。
阿雏看得目瞪口呆,“我的天爷,我认了个财神爷当妹妹。”她使劲儿晃了晃脑袋,把金锞子装回百里鸢的荷包,塞进她衣襟里,“钱好好藏着,不许拿出来,万一贼人看见了,你就没命了。天老爷,你家是做什么的呀?”
“我家是卖药的。”百里鸢说。
“卖药这么挣钱!哎呀,上回有个生药铺的老板来听戏,我嫌他长得胖,没看上他。”阿雏扼腕叹息,“算了算了,都是造化!来来来,快起来,我们放灯去。”
阿雏把百里鸢拉起来,暂且穿上脏了的膝裤,系上裙子,最后裹上猩红披风,拉她去院子里。持厌站在那提着天灯油纸的边角,已经等了她们好一会儿了,肩膀上脑袋上都是雪。
阿雏兴冲冲跑过去,提起墨笔,在油纸上写心愿。百里鸢在一边看,阿雏写的是“挣大钱,找一个有钱有势长得俊的男人,赎身当姨娘”。
百里鸢:“……”
她没看持厌写的,她不用看也知道,持厌写的肯定是“找到弟弟”“弟弟平安”之类的。弟弟、弟弟,她真讨厌那个弟弟,她要尽早把他找出来,把他杀掉。持厌只可以有妹妹,不可以有弟弟。
“好了,到你写了!”阿雏把笔递给她。
百里鸢拿起笔,在黄澄澄的油纸上写她的心愿。阿雏呆呆地看着,喃喃道:“阿鸢你的字好好看哦。”她的字的确是三个人里面最好看的,笔走龙蛇,有种睥睨天下的气魄。
持厌把火点燃,孔明灯迅速膨胀起来,离开地面上仰着脑袋看的三个人,越升越高。熊熊的火焰嗤嗤地烧着,孔明灯在风里慢慢转着飘远,火光烫过百里鸢写字的那面,持厌看见了她的愿望。
“阿鸢要和持厌哥哥、阿雏姐姐,永远在一起。”
夏侯潋:你们用牵机丝杀人,我用牵机丝泡男人。
夏侯潋式浪漫:用牵机丝织一朵小兰花。
这叫铁汉柔情。
其实我已经在谈恋爱了呀……只是这两个人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