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小说网 www.zqxsw.net,[穿越]影后逆袭路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直接扯出了身体,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往外飚着,与此同时的还有手臂处强烈的痛感。
她“呲——”地一声叫了出来,原本守在她身边的姑娘一下子惊醒,看着她呕出一滩黄水之后,愣了半晌,才跟发现新大陆一般颠儿颠儿地出了病房,带着哭腔大声喊着:“护士,护士,她醒了,她醒了——”
手臂上的扎针处还痛着,林萝按了按出血处,一阵更钻心的疼痛直袭而来。
她异常冷静地走下了床,走到床尾,认真仔细地默读了三遍“病人名字:林依锦”之后,又异常冷静地爬回了病床。
——那不是梦,那个叫林依锦的小白兔,那个一生一帆风顺然后碰到挫折就自杀了的温室花朵,就是她自己。
林萝问人要了个镜子,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眼前这张脸不是自己之后,仰天长叹。
真是想死的死不了,想活的却死了。
也不对,某种意义上来说,林依锦和林萝都不算死,一个魂没了,皮囊还在;一个皮囊不知道在哪儿,魂在这儿。
想到这里,林萝浑身一个激灵——该不会那小白兔林依锦现在也跟她一样,附到了林萝身上去了吧?
对于小白兔来说,那可真是呜呼哀哉。
她连忙问人借了手机,打电话给她的亲人。爸爸的电话打不通,妈妈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弟弟林芃。
林萝声称自己叫做林依锦,是林萝的好朋友,并询问了家里的近况。
弟弟告诉她,家里一切都还好,并告诉了这位“姐姐的朋友”,林萝的追悼会将会在三天后举办。
林萝心里一阵发凉——看来小白兔没有自己那么顽强的意志力,还是挂了。
老实说,她不喜欢这个林依锦。
富裕平和的家庭,出众的外形,只光这两点就已经可算是人生赢家了。
——可她偏偏要作。
凡事没什么判断能力,任性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就去追,一追就忘了父母。内里又软到不行,碰到了事情才想到父母,父母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就奔溃了,说死就死了。
但可笑的是,不论她愿不愿意——现在,她就是这个林依锦。
那天之后,林萝又在病床上躺了三天。
一开始,林萝几乎是奔溃的,她自己本身的记忆和林依锦的记忆不断地撞击与重合,而林依锦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身体还时不时要急救一下——
好在三天后,她总算是勉强接受了“自己已经不再是林萝了,是林依锦”这个设定。
在这三天里,她还做了三件与林萝有关的事情。
第一件是上网查《霓裳》杂志社拍摄事故的新闻。在看过无数个类似“《霓裳》杂志女编辑意外身亡”“金亦楠接受专访时突发意外事件”“死者林萝,曾采访无数明星名人,撰稿xxx”的新闻之后,她喘了几口气,正式接受了自己已经‘死了’的事实。
第二件事是保持了和亲人的联系。从弟弟林芃的转述来看,父母亲人都很冷静,没有伤心过度的情况,似乎最为难受的还是做弟弟的他自己。
林萝听了,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她妈妈没什么兄弟姊妹,爸爸那边倒是一大家子,只是家里人一向重男轻女,在他们的影响下,父母也有了这样的思维。从小到大她没就怎么受过宠,父母对她的态度一直说不上好,亲戚就更不用说,基本没给她好脸色看过。
也正因为这一点,从小她就独立得很,大学又特地考了距离老家很远的省份,想着虽然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但你们既然偏爱弟弟,那就好好地慢慢疼去吧,我也不就近给自己添堵了。
不过自从她赚了钱之后,父母和亲戚对她的态度倒是越来越好了。
话虽这么说,她还是决定要去做第三件事——她决定这三天内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搞出院,去参加“林萝”的追悼会,哪怕能见一面父母和弟弟也是好的。
养育之恩,无以为报,如果有机会,她还是希望能回到那个家庭中去。
直接扯出了身体,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往外飚着,与此同时的还有手臂处强烈的痛感。
她“呲——”地一声叫了出来,原本守在她身边的姑娘一下子惊醒,看着她呕出一滩黄水之后,愣了半晌,才跟发现新大陆一般颠儿颠儿地出了病房,带着哭腔大声喊着:“护士,护士,她醒了,她醒了——”
手臂上的扎针处还痛着,林萝按了按出血处,一阵更钻心的疼痛直袭而来。
她异常冷静地走下了床,走到床尾,认真仔细地默读了三遍“病人名字:林依锦”之后,又异常冷静地爬回了病床。
——那不是梦,那个叫林依锦的小白兔,那个一生一帆风顺然后碰到挫折就自杀了的温室花朵,就是她自己。
林萝问人要了个镜子,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眼前这张脸不是自己之后,仰天长叹。
真是想死的死不了,想活的却死了。
也不对,某种意义上来说,林依锦和林萝都不算死,一个魂没了,皮囊还在;一个皮囊不知道在哪儿,魂在这儿。
想到这里,林萝浑身一个激灵——该不会那小白兔林依锦现在也跟她一样,附到了林萝身上去了吧?
对于小白兔来说,那可真是呜呼哀哉。
她连忙问人借了手机,打电话给她的亲人。爸爸的电话打不通,妈妈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弟弟林芃。
林萝声称自己叫做林依锦,是林萝的好朋友,并询问了家里的近况。
弟弟告诉她,家里一切都还好,并告诉了这位“姐姐的朋友”,林萝的追悼会将会在三天后举办。
林萝心里一阵发凉——看来小白兔没有自己那么顽强的意志力,还是挂了。
老实说,她不喜欢这个林依锦。
富裕平和的家庭,出众的外形,只光这两点就已经可算是人生赢家了。
——可她偏偏要作。
凡事没什么判断能力,任性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就去追,一追就忘了父母。内里又软到不行,碰到了事情才想到父母,父母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就奔溃了,说死就死了。
但可笑的是,不论她愿不愿意——现在,她就是这个林依锦。
那天之后,林萝又在病床上躺了三天。
一开始,林萝几乎是奔溃的,她自己本身的记忆和林依锦的记忆不断地撞击与重合,而林依锦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身体还时不时要急救一下——
好在三天后,她总算是勉强接受了“自己已经不再是林萝了,是林依锦”这个设定。
在这三天里,她还做了三件与林萝有关的事情。
第一件是上网查《霓裳》杂志社拍摄事故的新闻。在看过无数个类似“《霓裳》杂志女编辑意外身亡”“金亦楠接受专访时突发意外事件”“死者林萝,曾采访无数明星名人,撰稿xxx”的新闻之后,她喘了几口气,正式接受了自己已经‘死了’的事实。
第二件事是保持了和亲人的联系。从弟弟林芃的转述来看,父母亲人都很冷静,没有伤心过度的情况,似乎最为难受的还是做弟弟的他自己。
林萝听了,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她妈妈没什么兄弟姊妹,爸爸那边倒是一大家子,只是家里人一向重男轻女,在他们的影响下,父母也有了这样的思维。从小到大她没就怎么受过宠,父母对她的态度一直说不上好,亲戚就更不用说,基本没给她好脸色看过。
也正因为这一点,从小她就独立得很,大学又特地考了距离老家很远的省份,想着虽然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但你们既然偏爱弟弟,那就好好地慢慢疼去吧,我也不就近给自己添堵了。
不过自从她赚了钱之后,父母和亲戚对她的态度倒是越来越好了。
话虽这么说,她还是决定要去做第三件事——她决定这三天内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搞出院,去参加“林萝”的追悼会,哪怕能见一面父母和弟弟也是好的。
养育之恩,无以为报,如果有机会,她还是希望能回到那个家庭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