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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浅进了屋,他身上微凉,手里拿着一朵沿路边采来的绯红芍花。

    红芍看到花,眼睛一下子亮了,笑道:“哇,好漂亮!给我的吗?”

    李清浅点了点头,没敢看她。

    红芍高兴极了,就算病痛也没有把她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改变掉。她挣扎着从榻上爬起来,接过那朵花,闻闻嗅嗅,咧嘴笑了:“可惜我头发好乱,不然簪头上!”

    “……我替你梳吧。”

    以前她总是缠着让他给她梳个发辫,因此也没有多想,坐着让李清浅替她将长发放下,而后梳成惯有的垂髻,一朵娇艳灿烂的芍花轻轻簪至墨玉乌发间。

    红芍摸着花瓣,笑着咳嗽两声,嚷道:“大哥你给我拿镜子,我想看看好不好看。”

    李清浅道:“……你下床来,去桌边看吧。”

    他说着,把她唯一的一双绣鞋拿过来,摆在榻前。

    自始至终,他都不曾看过她的眼睛。

    红芍这会儿才终于有些后知后觉地感到有些不对劲了,她慢慢转了脸,回头看向李清浅。

    成日里铛铛作响的小锣鼓,却在此刻把声音放得那么低,犹如胆怯的幼猫。

    她询问地看着他:

    “……大哥?”

    “……”

    “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指捏于拳,掌心透汗,李清浅最后还是把国师在选圣女的事情与她说了。

    他说的时候,头埋得很低,他大概是原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看见红芍脸上的神情,可以不让自己愈发自责难过。

    他确实是没有瞧见红芍的脸,可是他却看见几滴泪水滴落,簌簌地,洇在破陋的床被上。

    “我……我……”小锣鼓的嗓音轻得像猫儿,“我不想走……”

    “……红芍……”

    红芍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不要走!我不要!我生下来就被卖来卖去,大哥现在连你也不要我了吗?你也要丢下我!把我转第四手!”

    “猫猫狗狗你给它换四个主人,它都受不住啊。”红芍抱着膝盖哀哀地哭嗥着,“我是个人啊……我虽然笨,虽然傻……但我也有感情啊,我也会难受,会舍不得你啊……我不要走!我不要去!你让我病死吧,我就想天天和大哥在一起!”

    无论李清浅怎么说,她就是不听。

    李清浅又怎么可能真的眼睁睁瞧着她病死?眼见劝不住她,李清浅把心一横,霍然起身,转身说道:“你去国师那里,你的病可以治好,我也可以拿到一千金贝币。你能保命,我能得财,对我们俩都好。求你帮忙吧。”

    红芍怔住了,含着泪珠,呆呆看着他。

    李清浅拂袖道:“走吧。”

    红芍发着愣,但仍说:“你……不会的……”

    “有什么不会的?!”李清浅倏忽回过头来,眼眶红红的,咬牙道,“算我求求你了,三年来我照顾你,照顾得也够累了,卖了你我好歹还有一口好饭吃,你非跟着我做什么?你一直这样跟着我,最后我们会怎么样?”

    红芍大睁着眼睛,瘦削的脸颊上血色一点点褪去。

    最后我们能怎么样?

    是能拜堂成亲,还是能成为剑侠,仗剑红尘?

    一个人许给另一个人,一生都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再漫长再艰难不过的事情,不是一簇热情,两颗真心就够的。

    要钱帛,要信赖,要出路,也要希望。

    而他们什么都缺。

    三年,尚可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他有什么理由让她陪着自己寒碜一辈子?那个小贩说的没错,他连一朵最丑最破的绢花都不能为她买下。他们的感情就像此刻红颜发间的那一朵芍药一样,初摘时娇艳不可方物,仿佛明日一切都无限美好。

    可是它会死的。

    他们在一起,不会有永恒的绢花。只有一夕红芍灿烂,瞬息零落成泥。

    这世上的很多眷侣,最后都会败给金钱、败给地位、败给康健,甚至是,败给情爱本身。

    李清浅不知道自己是败给了什么,说浅了,是败给了清贫,说高了,他是爱她的,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她就这样枯萎在自己身边,那应当又是败给了情爱。

    可是无论怎样,他都已经是个一败涂地的人。

    除了将她送走,他再没有别的选择。

    “一个穷鬼的带着一个穷女人,最后变成一个穷老头拖着一个穷老太?你以为我想过这样的日子吗?!你有没有替我想过啊!”

    红芍愣愣看着他,她认识他以来,她的大哥第一次朝她发这样的火。

    她仰着头,鬓边芍花春睡,衬泪痕两斑驳。

    她心道,我是想的啊。

    我从来都不敢贪心,富贵不敢肖想。我能想到的这辈子最好的结局,就是两个穷老叫花,一起走在黄昏光影里,老太婆吵吵嚷嚷声如锣鼓,老头子在旁边好脾气地笑着——除却满头华发和一身皱纹沧桑,他们还和年轻时一模一样。

    原来这结局也终是她想得太美,贪得太多,其实并不能得到。

    她不过就是个卖身葬义父的小奴,三年前李清浅完成了她的心愿,便算是买了她。今日他要将她卖掉,她又有什么可说的?

    红芍不是女孩,红芍只是一个因为生来命贱,注定一生漂泊零落的小东西,小玩意儿而已。

    她做过别家的童养媳,做过大户人家的丫鬟,当过农户买来的养女儿,她以为自己可以喊李清浅一辈子大哥,就此尘埃落定。

    但原来不过是一阵卷地风起,她便又无所凭依。

    她最后还是去了国师那里。

    暮色晚钟,云光余晖,红芍跟着侍官,一步步走向高台,走去长阶遥不可及的最顶端,去拜见她的第五任主人。

    檐角风铃细碎清响,高台转角处,她侧身,往城楼下看了一眼。

    李清浅正接过沉甸甸装满了钱帛的袋子,向侍官谢过,慢腾地行远。她远眺着他的背影,她想,你转身啊……能不能与我好好道个别。

    能不能至少向我招个手,让我甘心与这场绵延了三年的好梦离别。

    但她随即又想,罢了,还是罢了。

    她喉咙里哽着那么多的苦涩与依恋,只怕他张看她一眼便会决堤。她怕自己又会像初见时那样急急慌慌不管不顾,哭着喊着莽撞地纠缠,偏要强求他带她一起。

    起风了,吹得她鬓边芍花芳菲愈盛,衣袂飘飞。她眼中一片水汽模糊,却不由地慢慢笑了起来。

    一千金贝币,可以买好多好多馒头了。

    大哥以后便再也不会饿着了吧?

    其实不回头也好,不带她也好。三年前她只想好好活着,所以可以那样无所估计地朝着他的背影喊嚷。

    但现在,她怕了。

    她怕她的喊嚷换不来他的驻足,那样她会痛得再也走不动哪怕一步路。

    她还要往前的。

    要往前的……

    她趁着泪水还没夺眶而出,仓皇把视线收了回来,低头穿过丝帛铜铃轻摇的飞廊,继续往上走去。

    足下绣鞋,发间芍药。

    俩人贫寒如此,三年也就只能留下那么一点念想。

    天潢贵胄的高台上,帘栊下,透出模糊的丝竹管弦之声,有歌伎在续续弹唱:“晚日寒鸦一片愁,柳塘新绿却温柔。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暮色的金辉照耀在瓦檐上,渡地楼台一片辉煌。红芍便带着这一点残存的念想。

    一步一步,越行越远。

    “肠已断,泪难收,相思重上小红楼。情知已被山遮断,频倚栏干不自由。”

    血色残阳吞没了她的倩影,周遭场景如末日余晖般沉了下去……

    一场久离别。

    自此之后,李清浅便是孑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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