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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烟一回去就和家里人商量起了接近黎瑾的计划。
“小烟啊,黎瑾都已经结婚了,就算了吧。”夏烟的母亲郭丽劝道,“你年纪也不小了,为了他蹉跎下去能有什么好啊。”
“你懂什么,除了黎瑾,谁还配得上小烟!”夏晋鹏完全不这么想,他的女儿是最好的,那他的女婿也一定要最好的!
“可小烟年纪不小了,26了,女孩子的名声多重要啊,别人知道小烟对黎瑾的心思,那还让小烟怎么嫁人啊。”郭丽简直担心死了,自己的这个女儿一直很好,怎么就在这件事上转不过弯来呢。
“她以后当然是要嫁给黎瑾的,有什么好担心!”夏晋鹏对夏烟笑道,“小烟就该配那样的人。”
“可是那个黎瑾是个同性恋啊,他要是只喜欢男人,那我们小烟怎么想办法都不行啊。”郭丽还是不赞同这对父女的想法,“那不是成笑柄了么。”
“你想多了,那黎瑾肯定不是同性恋。”夏晋鹏自信道,“你没看新闻报道么,他的绯闻可不少,男人哪有不偷腥的,他结婚这小半年这绯闻也没少多少,都是和女明星传的,它能是同性恋?”
听到‘男人哪有不偷腥的’这句话郭丽脸色就不好了,她想到了夏晋鹏养在外面的那个女人和孩子了。
算了,随他们折腾吧,反正这家里她也说不上话,唉,只盼不要出事的好……
☆、第44章
郭丽为自己的女儿担心不已,她是真的为女儿着想,要是男未婚女未嫁,女儿去追求人家也没什么,可是对方都结婚了,以后事情被人知道了,真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
可是她没生出儿子,就夏烟一个女儿,所以在家里说话没什么分量,提意见也没什么人听,连夏烟这个女儿都不听她的,她还能指望谁。
好在夏晋鹏的情妇生的儿子不怎么聪明,长得也不怎么样,而夏烟聪慧又漂亮,为人处世十分大方得体,夏晋鹏虽然不能让她继承家业,但只要她能够找一个对夏家有帮助的丈夫,那自己这么多年的培养就没白费,是笔很合算的买卖。
这也是这么多年来夏晋鹏一直疼爱她的原因,要什么给什么,非常积极地培养她成为一个人人称赞的大家闺秀,所以夏烟的追求者众多,而且都是家世相当好的俊杰,要不是有黎瑾珠玉在前,夏晋鹏早就挑一个联姻了。
夏家是做超级市场发家的,在全国500强企业中,已经能挤入前100名了,夏家的润华超市在全国有超过2000家的连锁店,店铺大多是覆盖在a市附近的三四个省份。
最近几年夏家想把连锁超市发展到南方的省份去,但是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向银行融资是其中一个选择,但是如果有一个强有力的合作伙伴携资入股,润华的股票肯定会大幅升值,而且这样风险也更小,于是夏晋鹏就把主意打到了夏烟身上,他需要夏烟联姻。
和亲家合作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对象很多,但是没有一个有黎瑾好,黎瑾是所有适龄对象中最有钱也最有权的一个,夏晋鹏的计划很成功,女儿受到了周家和黎家上下一致的喜爱,而且女儿也喜欢黎瑾,郎才女貌,真是天作之合!
可在临门一脚,就差戳破窗户纸的时候,黎瑾突然就结婚了。
美梦破碎,夏晋鹏真是气了个半死。
不过现在还不晚,他自信自己的女儿不会输给任何人,之前就是太矜持了,以为一家有女百家求,现在黎瑾已经结婚了,那就得主动出击了,首先得增加两人相处的时间。
黎瑾除了去公司外,就是在家或者出差,后两个夏烟都没办法找到机会,她总不能住到黎瑾家去或者跟着黎瑾出差,找不到借口啊,所以剩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去黎氏集团上班。
夏烟是夏家唯一的千金,照理她就是要工作,也该进自家公司,没理由去别的公司,但是夏烟脑子活络,她早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一个一箭双雕的主意,不止能到达自己的目的,也能够对家里的生意有帮助。
夏家是做连锁超市的,但是都是其他品牌进驻润华,润华并没有什么自有的产品,想和国际接轨,扩大润华的影响力,开发自有品牌是很好的一个策略,这个想法在润华的董事会上被人提起了多次,但是因为一直有保守派的反对,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正式的策划案出来。
反对派们的意思是,润华虽然八十年代初就创办了,但没有丝毫的品牌开发经验,贸贸然涉足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很不妥,如果是小打小闹那不如不弄,如果是大刀阔斧又是有相当大风险的,左不是右不是,这一吵就吵了好几年。
和黎家那种黎瑾一言堂的状况不同,夏家虽然也是家族企业,但是家族成员众多,有说话权的人很多,比起改革,更多人倾向稳扎稳打,循序渐进,他们觉得这样对家族的发展才更有利。
可现在夏烟的点子让机会来了,开发自有品牌什么的,对黎氏集团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还能有什么比进黎氏吸收经验更方便快捷的方法么?
润华主要是想做食物方面和低端日用品的品牌开发,其他的暂时还没有考虑,和黎氏集团的产品并没有太大的冲突,所以以两家的交情安排夏烟进黎氏完全没问题,反而能对两家的合作产生更有利的影响,在业内也许还能成就一段佳话。
夏烟和夏晋鹏相信,不管是黎少文还是黎瑾,对这件事都不会反对的,毕竟黎氏不会有任何损失不是么,传出去反而对黎氏集团的声誉有利。
确实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好主意。
这主意的实施人也只有夏烟适合做了,要是换了方语薇肯定就不行,方语薇只会花钱,从来不懂赚钱,大学也是上的国外的野鸡大学,让她进企业上班还不如杀了她,连企划案都看不懂,给她和夏烟同样的机会她也把握不了啊。
夏烟就不同了,国外著名商学院毕业的,成绩非常优秀,真正的才女,加上跟着夏晋鹏耳濡目染,生意上的事还是有点手腕的,经常能想出很漂亮的企划案。
父女俩商量完毕,就开始着手准备了。
……
在夏烟离开黎家的第二天,方语薇也离开了,她觉得再待下去好像也没什么进展了,索性就走人吧,先去见见那个钟凯。
她带着依依不舍的表情和黎瑾萧以书道别的时候,黎瑾真的很想尔康手留她继续住,这真的是个神助攻啊,就因为有她在,自己才能和萧以书同床共枕。
现在她走了,就意味着同床共枕的日子结束了。
黎瑾的心碎了一地,这么希望和方语薇同一个屋檐下,真的是第一次!
最后结果当然和黎瑾想的一样,方语薇走的当天萧以书就搬回他自己的房间了,一件睡衣都没留下。
平时晚上还有个念想,吃不到好歹能看到,也能饱饱眼福,现在分开了,以后连念想都没有了,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
夏家安排妥当后,先去周家探了探口风,夏家和周家关系更好,如果由周家牵线搭桥,那面上可能更好看点。
夏烟去找了周以璇聊这件事。
“阿烟你要去黎氏上班?”周以璇对生意上的事不怎么了解,她不太明白夏烟为什么不在自家公司上班反而要去别家公司打工,毕竟不是自己家,要看人脸色的啊。
夏烟就把润华准备推自有品牌的事说了一遍,说自己去黎氏上班是为了学习黎氏的企业文化,吸收知识和经验,这倒也不是假话,只是她自己的私心没讲就是了。
“哦,这样啊。”周以璇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你要是想去,就和黎叔叔或者阿瑾哥哥说吧,他们应该不会反对的。”
夏烟支支吾吾表示想请周以璇或者周以璇的父亲牵线。
“呃……我对生意上的事情不懂的啊,一窍不通的。”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这点周以璇还是拎得清的,她不懂什么生意上的事情,所以她怕自己做错事说错话给家里惹麻烦,“你们家和黎氏不是合作关系么,我觉得这种事走明面比较好吧,你总不能偷偷摸摸进公司吧,有个好的名目不是挺好?”
周以璇这条路走不通,夏烟只好放弃,她现在想想,自己交了周以璇这个朋友,貌似什么用途都没派上,什么事都指望不上,要不是真的喜欢黎瑾,自己根本不想和这种整... -->>
夏烟一回去就和家里人商量起了接近黎瑾的计划。
“小烟啊,黎瑾都已经结婚了,就算了吧。”夏烟的母亲郭丽劝道,“你年纪也不小了,为了他蹉跎下去能有什么好啊。”
“你懂什么,除了黎瑾,谁还配得上小烟!”夏晋鹏完全不这么想,他的女儿是最好的,那他的女婿也一定要最好的!
“可小烟年纪不小了,26了,女孩子的名声多重要啊,别人知道小烟对黎瑾的心思,那还让小烟怎么嫁人啊。”郭丽简直担心死了,自己的这个女儿一直很好,怎么就在这件事上转不过弯来呢。
“她以后当然是要嫁给黎瑾的,有什么好担心!”夏晋鹏对夏烟笑道,“小烟就该配那样的人。”
“可是那个黎瑾是个同性恋啊,他要是只喜欢男人,那我们小烟怎么想办法都不行啊。”郭丽还是不赞同这对父女的想法,“那不是成笑柄了么。”
“你想多了,那黎瑾肯定不是同性恋。”夏晋鹏自信道,“你没看新闻报道么,他的绯闻可不少,男人哪有不偷腥的,他结婚这小半年这绯闻也没少多少,都是和女明星传的,它能是同性恋?”
听到‘男人哪有不偷腥的’这句话郭丽脸色就不好了,她想到了夏晋鹏养在外面的那个女人和孩子了。
算了,随他们折腾吧,反正这家里她也说不上话,唉,只盼不要出事的好……
☆、第44章
郭丽为自己的女儿担心不已,她是真的为女儿着想,要是男未婚女未嫁,女儿去追求人家也没什么,可是对方都结婚了,以后事情被人知道了,真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
可是她没生出儿子,就夏烟一个女儿,所以在家里说话没什么分量,提意见也没什么人听,连夏烟这个女儿都不听她的,她还能指望谁。
好在夏晋鹏的情妇生的儿子不怎么聪明,长得也不怎么样,而夏烟聪慧又漂亮,为人处世十分大方得体,夏晋鹏虽然不能让她继承家业,但只要她能够找一个对夏家有帮助的丈夫,那自己这么多年的培养就没白费,是笔很合算的买卖。
这也是这么多年来夏晋鹏一直疼爱她的原因,要什么给什么,非常积极地培养她成为一个人人称赞的大家闺秀,所以夏烟的追求者众多,而且都是家世相当好的俊杰,要不是有黎瑾珠玉在前,夏晋鹏早就挑一个联姻了。
夏家是做超级市场发家的,在全国500强企业中,已经能挤入前100名了,夏家的润华超市在全国有超过2000家的连锁店,店铺大多是覆盖在a市附近的三四个省份。
最近几年夏家想把连锁超市发展到南方的省份去,但是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向银行融资是其中一个选择,但是如果有一个强有力的合作伙伴携资入股,润华的股票肯定会大幅升值,而且这样风险也更小,于是夏晋鹏就把主意打到了夏烟身上,他需要夏烟联姻。
和亲家合作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对象很多,但是没有一个有黎瑾好,黎瑾是所有适龄对象中最有钱也最有权的一个,夏晋鹏的计划很成功,女儿受到了周家和黎家上下一致的喜爱,而且女儿也喜欢黎瑾,郎才女貌,真是天作之合!
可在临门一脚,就差戳破窗户纸的时候,黎瑾突然就结婚了。
美梦破碎,夏晋鹏真是气了个半死。
不过现在还不晚,他自信自己的女儿不会输给任何人,之前就是太矜持了,以为一家有女百家求,现在黎瑾已经结婚了,那就得主动出击了,首先得增加两人相处的时间。
黎瑾除了去公司外,就是在家或者出差,后两个夏烟都没办法找到机会,她总不能住到黎瑾家去或者跟着黎瑾出差,找不到借口啊,所以剩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去黎氏集团上班。
夏烟是夏家唯一的千金,照理她就是要工作,也该进自家公司,没理由去别的公司,但是夏烟脑子活络,她早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一个一箭双雕的主意,不止能到达自己的目的,也能够对家里的生意有帮助。
夏家是做连锁超市的,但是都是其他品牌进驻润华,润华并没有什么自有的产品,想和国际接轨,扩大润华的影响力,开发自有品牌是很好的一个策略,这个想法在润华的董事会上被人提起了多次,但是因为一直有保守派的反对,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正式的策划案出来。
反对派们的意思是,润华虽然八十年代初就创办了,但没有丝毫的品牌开发经验,贸贸然涉足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很不妥,如果是小打小闹那不如不弄,如果是大刀阔斧又是有相当大风险的,左不是右不是,这一吵就吵了好几年。
和黎家那种黎瑾一言堂的状况不同,夏家虽然也是家族企业,但是家族成员众多,有说话权的人很多,比起改革,更多人倾向稳扎稳打,循序渐进,他们觉得这样对家族的发展才更有利。
可现在夏烟的点子让机会来了,开发自有品牌什么的,对黎氏集团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还能有什么比进黎氏吸收经验更方便快捷的方法么?
润华主要是想做食物方面和低端日用品的品牌开发,其他的暂时还没有考虑,和黎氏集团的产品并没有太大的冲突,所以以两家的交情安排夏烟进黎氏完全没问题,反而能对两家的合作产生更有利的影响,在业内也许还能成就一段佳话。
夏烟和夏晋鹏相信,不管是黎少文还是黎瑾,对这件事都不会反对的,毕竟黎氏不会有任何损失不是么,传出去反而对黎氏集团的声誉有利。
确实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好主意。
这主意的实施人也只有夏烟适合做了,要是换了方语薇肯定就不行,方语薇只会花钱,从来不懂赚钱,大学也是上的国外的野鸡大学,让她进企业上班还不如杀了她,连企划案都看不懂,给她和夏烟同样的机会她也把握不了啊。
夏烟就不同了,国外著名商学院毕业的,成绩非常优秀,真正的才女,加上跟着夏晋鹏耳濡目染,生意上的事还是有点手腕的,经常能想出很漂亮的企划案。
父女俩商量完毕,就开始着手准备了。
……
在夏烟离开黎家的第二天,方语薇也离开了,她觉得再待下去好像也没什么进展了,索性就走人吧,先去见见那个钟凯。
她带着依依不舍的表情和黎瑾萧以书道别的时候,黎瑾真的很想尔康手留她继续住,这真的是个神助攻啊,就因为有她在,自己才能和萧以书同床共枕。
现在她走了,就意味着同床共枕的日子结束了。
黎瑾的心碎了一地,这么希望和方语薇同一个屋檐下,真的是第一次!
最后结果当然和黎瑾想的一样,方语薇走的当天萧以书就搬回他自己的房间了,一件睡衣都没留下。
平时晚上还有个念想,吃不到好歹能看到,也能饱饱眼福,现在分开了,以后连念想都没有了,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
夏家安排妥当后,先去周家探了探口风,夏家和周家关系更好,如果由周家牵线搭桥,那面上可能更好看点。
夏烟去找了周以璇聊这件事。
“阿烟你要去黎氏上班?”周以璇对生意上的事不怎么了解,她不太明白夏烟为什么不在自家公司上班反而要去别家公司打工,毕竟不是自己家,要看人脸色的啊。
夏烟就把润华准备推自有品牌的事说了一遍,说自己去黎氏上班是为了学习黎氏的企业文化,吸收知识和经验,这倒也不是假话,只是她自己的私心没讲就是了。
“哦,这样啊。”周以璇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你要是想去,就和黎叔叔或者阿瑾哥哥说吧,他们应该不会反对的。”
夏烟支支吾吾表示想请周以璇或者周以璇的父亲牵线。
“呃……我对生意上的事情不懂的啊,一窍不通的。”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这点周以璇还是拎得清的,她不懂什么生意上的事情,所以她怕自己做错事说错话给家里惹麻烦,“你们家和黎氏不是合作关系么,我觉得这种事走明面比较好吧,你总不能偷偷摸摸进公司吧,有个好的名目不是挺好?”
周以璇这条路走不通,夏烟只好放弃,她现在想想,自己交了周以璇这个朋友,貌似什么用途都没派上,什么事都指望不上,要不是真的喜欢黎瑾,自己根本不想和这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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