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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浩不由地问道:
“族长,你和她结伴了么?”
没等吴浩回答,壮熊走了出来。
一把拉住莉站在了一旁,随后对着吴浩说了句:“族长,回来啦。”
对于壮熊的寡言,吴浩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一下头:“辛苦啦!”
“好了,大家不要再围观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吴浩将大家轰散,让麻叶安排木族的人居住的地方。
由于来的人太多,只能安排大家先去砍些木头,简单做个木屋。
壮熊又带着人去割了芦苇草,给大家编席子。
忙忙乎乎的过了一天,才把木屋处理好,虽然只是铺了地面和做了围栏,但是在木族的眼里也是高档的大别墅了。
试想一辈子都住在原始的山洞或是树上的人,突然有了一个自己的地方,虽然是他们十四个男人住在一起,但这也应该算是个人住房了,怎么可能不开心。
更何况,在这里,他们看到了成群的动物被养在围栏里,有兔子、有羊、还有野牛和野猪!
甚至比他们在山里见的动物数量还多,这么些,肉还不是可尽地吃,想想就幸福的不行!
随后又开始准备入族大典的材料。既然木族要加入到火族部落里,就不能简单地说一句就完事,这个需要向神请示,并得到神的祝福才行。
就像当年阿山部落加入时一样,需要立誓言的。
因此吴浩也十分的重视,准备的东西详尽而繁琐。
“族长,你不去准备长毛鸡和五彩鸡的鸡毛吗?”大狗围在吴浩身边,发现族长这一天都只在为入族大典做准备,丝毫没有想到他还有结伴大典。
“你和花奴还没有举行结伴大典呢,你不给花奴准备些鸡毛带头上?”大狗挤眉弄眼地说着。
“也对。”吴浩拍了一下脑袋,才想起来还需要做结伴大典,要知道肉还没吃到嘴呢!
不过虽然仓促,可是他也想给花奴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所以吴浩也不打算按照往常的结伴方式,而在是族长手册里挑挑捡捡,又结合现代的结婚方式,拿出来一个方案。
随后吴浩将手上的东西扔给大狗,随后带着花奴出了木屋。
“阿花,莉,芽,你们三个带着花奴去河边洗澡,摘些花打扮一下。”
“狼毛,阿毛,你们也去摘些花,把我这屋子收拾一下,四周都插上花。”
随后,吴浩又找出兽皮,让族里的女人按照花奴的身体制作了一件背心、一条短裙,和一双鞋。
白色的羊羔皮柔软舒适,做出来的衣服贴身穿也十分舒服,正适合花奴。
其实吴浩觉得自己准备得太过仓促了,如果时间够的话,他应该再雕刻一些首饰给花奴。
只是之前的心思都用在了入族大典上,反而忽略了与花奴的结伴大典。
想做个戒指也不太可能,现在也没有那个条件,只能找到达,用木头磨圆做了个木珠子,然后用韧性草编了一根绳子穿过珠子,做了简单的项链,虽然简陋,但是却是这个社会上的第一个装饰品,让花奴爱不释手。
这也成为了部落里所有女人们追逐的爱好。
从此以后,部落女人开始了佩戴饰品,追求美丽。
部落的男人也找到了讨好女人的新方法。
夜晚来临,吴浩才准备完成,急匆匆地去河边洗了个澡,将一身脏污洗掉,回到广场,穿着族长的衣服,开始了入族大典。
吴浩不由地问道:
“族长,你和她结伴了么?”
没等吴浩回答,壮熊走了出来。
一把拉住莉站在了一旁,随后对着吴浩说了句:“族长,回来啦。”
对于壮熊的寡言,吴浩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一下头:“辛苦啦!”
“好了,大家不要再围观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吴浩将大家轰散,让麻叶安排木族的人居住的地方。
由于来的人太多,只能安排大家先去砍些木头,简单做个木屋。
壮熊又带着人去割了芦苇草,给大家编席子。
忙忙乎乎的过了一天,才把木屋处理好,虽然只是铺了地面和做了围栏,但是在木族的眼里也是高档的大别墅了。
试想一辈子都住在原始的山洞或是树上的人,突然有了一个自己的地方,虽然是他们十四个男人住在一起,但这也应该算是个人住房了,怎么可能不开心。
更何况,在这里,他们看到了成群的动物被养在围栏里,有兔子、有羊、还有野牛和野猪!
甚至比他们在山里见的动物数量还多,这么些,肉还不是可尽地吃,想想就幸福的不行!
随后又开始准备入族大典的材料。既然木族要加入到火族部落里,就不能简单地说一句就完事,这个需要向神请示,并得到神的祝福才行。
就像当年阿山部落加入时一样,需要立誓言的。
因此吴浩也十分的重视,准备的东西详尽而繁琐。
“族长,你不去准备长毛鸡和五彩鸡的鸡毛吗?”大狗围在吴浩身边,发现族长这一天都只在为入族大典做准备,丝毫没有想到他还有结伴大典。
“你和花奴还没有举行结伴大典呢,你不给花奴准备些鸡毛带头上?”大狗挤眉弄眼地说着。
“也对。”吴浩拍了一下脑袋,才想起来还需要做结伴大典,要知道肉还没吃到嘴呢!
不过虽然仓促,可是他也想给花奴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所以吴浩也不打算按照往常的结伴方式,而在是族长手册里挑挑捡捡,又结合现代的结婚方式,拿出来一个方案。
随后吴浩将手上的东西扔给大狗,随后带着花奴出了木屋。
“阿花,莉,芽,你们三个带着花奴去河边洗澡,摘些花打扮一下。”
“狼毛,阿毛,你们也去摘些花,把我这屋子收拾一下,四周都插上花。”
随后,吴浩又找出兽皮,让族里的女人按照花奴的身体制作了一件背心、一条短裙,和一双鞋。
白色的羊羔皮柔软舒适,做出来的衣服贴身穿也十分舒服,正适合花奴。
其实吴浩觉得自己准备得太过仓促了,如果时间够的话,他应该再雕刻一些首饰给花奴。
只是之前的心思都用在了入族大典上,反而忽略了与花奴的结伴大典。
想做个戒指也不太可能,现在也没有那个条件,只能找到达,用木头磨圆做了个木珠子,然后用韧性草编了一根绳子穿过珠子,做了简单的项链,虽然简陋,但是却是这个社会上的第一个装饰品,让花奴爱不释手。
这也成为了部落里所有女人们追逐的爱好。
从此以后,部落女人开始了佩戴饰品,追求美丽。
部落的男人也找到了讨好女人的新方法。
夜晚来临,吴浩才准备完成,急匆匆地去河边洗了个澡,将一身脏污洗掉,回到广场,穿着族长的衣服,开始了入族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