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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送饭的。”
林州往女孩举起来的袋子一看,一股饭香直往鼻孔里钻。他咽了咽口水,却仍旧十分警惕:“真的是哥让你给我送饭的?你怎么证明?”
肖麦连忙把外卖塞给他,从挎包里拿出手机拨了燕臻的电话,手机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
“不是让你买饭送回公寓?怎么了?”
林州一听就雀跃起来,忙凑过去道:“哥,是我,我怕她是小偷。”
手机那头响起一声嗤笑,燕臻的声音停了一下,那边的杂音也远了,他的声音才又响起来:“肖麦是我的助理,你不用担心。”
林州马上就放下心来,连连点头。
“哥,你早上走得那么急,也不告诉我门怎么开,家里什么吃的都没买,我都饿了半天了。”林州揉着肚子抱怨。
燕臻顿了一下,才说:“对不起,这几天有点忙,是我考虑不周。”
林州也不是真心怪他,心里做着自己的盘算:“哥,你今天回来的时候买点菜和米吧,厨房里哪能连点粮食都没有。”
燕臻那边只能应了,手机里传来另一个嘲讽的叫嚷声,林州正想说话电话已经挂断了。
肖麦笑着推了推眼镜:“林先生,怎么样,这下您放心了吧。”
林州不好意思地道了歉,热情地招呼肖麦进来坐,屋里没有东西招待客人,他只能倒了杯凉开水来。
肖麦本来送了饭就要走的,但是林州被关了大半天,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心里正闷着,再说人家女孩子专门来给他送饭,怎么能让她搁下饭就走呢,听说她也没吃饭,连连留她一起吃。
肖麦对这个皮肤有点黑长相很清秀的青年也很好奇,不知他是什么身份,在燕总的公寓里为什么敢这么大大咧咧自作主张,推不过便坐了下来。
难道他就是陈先生说的燕总的那个新宠?
她在蓝擎公司干了好几年,一直都是个不温不火的小职员,因为做事细致认真,有一次偶然给燕臻当了几天的临时助理便被转正了。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她也能接触到以前只能在网络和新闻里瞻仰的那个群体。
很多有钱人都会包养长相美丽的女人,甚至男人,她早已见怪不怪,但是那些都不长久。好的时候有多么浓情蜜意,分开的时候就有多么冷漠严酷。
只有玩得起的人才能和他们共舞,眼前这个青年却和包养这个词一点也不沾边。
那些被包养的男男女女无不美丽精致,不管实际上做着什么工作,是什么身份,至少外表看上去永远光鲜亮丽,高贵骄傲。眼前这个青年,和哪一个词都搭不上。
可不管那些人外表上如何冷艳高贵,他们在金主面前也只敢有克制地使使小性子,拿捏在情趣的范围里,哪敢真的生气。不管表面上多么骄傲,内里都是虚的。
可是眼前这个人呢,肖麦很敏感地察觉到,他可一点也不虚,理直气壮得很。身在燕总的私人地盘却有一种发自由衷的自信,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底气。
第十一章
肖麦悄悄地打量着他。
这个人长相虽然还不错,皮肤却有点黑,眼睛很亮发质很好,鼻梁也很挺直,称得上帅气,但是浑身散发着一种纯朴的乡土气质。气质可是很重要的,有时候甚至比长相更重要,所以这个青年在见惯俊男美女的肖麦眼里也就能打个7分。
肖麦在心里评估着,手里端着饭盒吃了一半就饱了,然后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人甩开膀子风卷残云一般把她带来的外卖一扫而光,最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摸了摸肚子,一副没吃饱的样子。
要知道她可是专门订了三人份的饭菜啊!就是怕对方挑剔,为了让娇客有选择的余地。她本来想着被金主金屋藏娇的主是那么好伺候的么?肖麦向来考虑得非常周到。
没想到人家根本不用选择,直接吃光,最后还没吃饱。
肖麦嘴角抽了抽,这和她想象当中的金丝雀一点也不一样,分明是只猫头鹰。
林州吃完饭就和肖麦聊起来,问的主要是燕臻的事情。肖麦捡些自己觉得能说的告诉他,心里更加奇怪这个人的身份。
这口吻这态度……要不是个男的,她都要以为这位是燕总的内人了。被包养的没那么大胆吧,一副什么都要过问的态度,还那么没眼色地问她这个金主助理。
而且燕总那样的人,就算真的和男人在一起,也会找一个和他一样俊美优雅的人吧……肖麦有点猜不出这个人的身份了。
林州打听了半天,直到肖麦表示要回去上班了,才意犹未尽地将她送到门边。
晚上燕臻回来得早,果然买了菜回来,还给他买了一部手机。
“给我的?”林州高兴地接过盒子拆开,精致优雅的触屏机身是他以前在堂哥那里见过的山寨机所不能比的。
“谢谢哥。”林州扑到燕臻身边,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大着胆子搂着燕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他们还没好的时候燕臻就敢扑他啃他,他现在亲一下怎么了?林州给自己打气,偷偷瞅着燕臻。
燕臻还没什么表情,他自己先脸红了。
“我现在就去给哥做饭!”林州拎着菜一溜烟地跑到厨房,掩饰着脸上泛热的神色。好在他皮肤黑,即便红了脸也不显眼。
燕臻在客厅里站了片刻,才走去更衣室换了家常衣衫。
林州有些忐忑,不知道燕臻会不会生气。他虽然假装很自然,实际上确实有自己的小心思。
燕臻是他的爱人,他的容貌神态,他的一言一行,和林旗都一般无二,他无法把他们区别看待,他不会轻易放弃。
就像当初他夜半三更把重伤昏迷生死未卜的林旗从深山里背下来一样,路上再累也一刻没有把他放下。
等林州带着不安的心情做了一桌子饭菜端上桌之后,在客厅里看新闻的燕臻听到他的喊声,关了电视走到餐桌前,对着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显得有些惊讶:“你的厨艺不错。”
林州笑逐颜开,摘了围裙,亲手盛了熬得奶白的汤递给燕臻。
“哥,先喝碗汤开开胃。”
“谢谢。”
燕臻吃饭的动作慢条斯理十分优雅,林州看着看着就有些不好意思狼吞虎咽了,也放慢了动作。反正中午吃了不少,他现在还不太饿。
燕臻很给面子地吃了很多,林州十分高兴。他做的都是林旗爱吃的菜,原来燕臻同样爱吃。他果然和林旗是一样的。
还剩几天就是大学开学的日期,林州不敢怠慢,这毕竟是他迄今为止最重大的一件大事,他提前拿出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交给燕臻参详。
虽然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三流院校,燕臻一点也没有不耐烦,十分细致耐心地替他在网上查了这所学校的信息。
您送饭的。”
林州往女孩举起来的袋子一看,一股饭香直往鼻孔里钻。他咽了咽口水,却仍旧十分警惕:“真的是哥让你给我送饭的?你怎么证明?”
肖麦连忙把外卖塞给他,从挎包里拿出手机拨了燕臻的电话,手机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
“不是让你买饭送回公寓?怎么了?”
林州一听就雀跃起来,忙凑过去道:“哥,是我,我怕她是小偷。”
手机那头响起一声嗤笑,燕臻的声音停了一下,那边的杂音也远了,他的声音才又响起来:“肖麦是我的助理,你不用担心。”
林州马上就放下心来,连连点头。
“哥,你早上走得那么急,也不告诉我门怎么开,家里什么吃的都没买,我都饿了半天了。”林州揉着肚子抱怨。
燕臻顿了一下,才说:“对不起,这几天有点忙,是我考虑不周。”
林州也不是真心怪他,心里做着自己的盘算:“哥,你今天回来的时候买点菜和米吧,厨房里哪能连点粮食都没有。”
燕臻那边只能应了,手机里传来另一个嘲讽的叫嚷声,林州正想说话电话已经挂断了。
肖麦笑着推了推眼镜:“林先生,怎么样,这下您放心了吧。”
林州不好意思地道了歉,热情地招呼肖麦进来坐,屋里没有东西招待客人,他只能倒了杯凉开水来。
肖麦本来送了饭就要走的,但是林州被关了大半天,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心里正闷着,再说人家女孩子专门来给他送饭,怎么能让她搁下饭就走呢,听说她也没吃饭,连连留她一起吃。
肖麦对这个皮肤有点黑长相很清秀的青年也很好奇,不知他是什么身份,在燕总的公寓里为什么敢这么大大咧咧自作主张,推不过便坐了下来。
难道他就是陈先生说的燕总的那个新宠?
她在蓝擎公司干了好几年,一直都是个不温不火的小职员,因为做事细致认真,有一次偶然给燕臻当了几天的临时助理便被转正了。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她也能接触到以前只能在网络和新闻里瞻仰的那个群体。
很多有钱人都会包养长相美丽的女人,甚至男人,她早已见怪不怪,但是那些都不长久。好的时候有多么浓情蜜意,分开的时候就有多么冷漠严酷。
只有玩得起的人才能和他们共舞,眼前这个青年却和包养这个词一点也不沾边。
那些被包养的男男女女无不美丽精致,不管实际上做着什么工作,是什么身份,至少外表看上去永远光鲜亮丽,高贵骄傲。眼前这个青年,和哪一个词都搭不上。
可不管那些人外表上如何冷艳高贵,他们在金主面前也只敢有克制地使使小性子,拿捏在情趣的范围里,哪敢真的生气。不管表面上多么骄傲,内里都是虚的。
可是眼前这个人呢,肖麦很敏感地察觉到,他可一点也不虚,理直气壮得很。身在燕总的私人地盘却有一种发自由衷的自信,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底气。
第十一章
肖麦悄悄地打量着他。
这个人长相虽然还不错,皮肤却有点黑,眼睛很亮发质很好,鼻梁也很挺直,称得上帅气,但是浑身散发着一种纯朴的乡土气质。气质可是很重要的,有时候甚至比长相更重要,所以这个青年在见惯俊男美女的肖麦眼里也就能打个7分。
肖麦在心里评估着,手里端着饭盒吃了一半就饱了,然后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人甩开膀子风卷残云一般把她带来的外卖一扫而光,最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摸了摸肚子,一副没吃饱的样子。
要知道她可是专门订了三人份的饭菜啊!就是怕对方挑剔,为了让娇客有选择的余地。她本来想着被金主金屋藏娇的主是那么好伺候的么?肖麦向来考虑得非常周到。
没想到人家根本不用选择,直接吃光,最后还没吃饱。
肖麦嘴角抽了抽,这和她想象当中的金丝雀一点也不一样,分明是只猫头鹰。
林州吃完饭就和肖麦聊起来,问的主要是燕臻的事情。肖麦捡些自己觉得能说的告诉他,心里更加奇怪这个人的身份。
这口吻这态度……要不是个男的,她都要以为这位是燕总的内人了。被包养的没那么大胆吧,一副什么都要过问的态度,还那么没眼色地问她这个金主助理。
而且燕总那样的人,就算真的和男人在一起,也会找一个和他一样俊美优雅的人吧……肖麦有点猜不出这个人的身份了。
林州打听了半天,直到肖麦表示要回去上班了,才意犹未尽地将她送到门边。
晚上燕臻回来得早,果然买了菜回来,还给他买了一部手机。
“给我的?”林州高兴地接过盒子拆开,精致优雅的触屏机身是他以前在堂哥那里见过的山寨机所不能比的。
“谢谢哥。”林州扑到燕臻身边,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大着胆子搂着燕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他们还没好的时候燕臻就敢扑他啃他,他现在亲一下怎么了?林州给自己打气,偷偷瞅着燕臻。
燕臻还没什么表情,他自己先脸红了。
“我现在就去给哥做饭!”林州拎着菜一溜烟地跑到厨房,掩饰着脸上泛热的神色。好在他皮肤黑,即便红了脸也不显眼。
燕臻在客厅里站了片刻,才走去更衣室换了家常衣衫。
林州有些忐忑,不知道燕臻会不会生气。他虽然假装很自然,实际上确实有自己的小心思。
燕臻是他的爱人,他的容貌神态,他的一言一行,和林旗都一般无二,他无法把他们区别看待,他不会轻易放弃。
就像当初他夜半三更把重伤昏迷生死未卜的林旗从深山里背下来一样,路上再累也一刻没有把他放下。
等林州带着不安的心情做了一桌子饭菜端上桌之后,在客厅里看新闻的燕臻听到他的喊声,关了电视走到餐桌前,对着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显得有些惊讶:“你的厨艺不错。”
林州笑逐颜开,摘了围裙,亲手盛了熬得奶白的汤递给燕臻。
“哥,先喝碗汤开开胃。”
“谢谢。”
燕臻吃饭的动作慢条斯理十分优雅,林州看着看着就有些不好意思狼吞虎咽了,也放慢了动作。反正中午吃了不少,他现在还不太饿。
燕臻很给面子地吃了很多,林州十分高兴。他做的都是林旗爱吃的菜,原来燕臻同样爱吃。他果然和林旗是一样的。
还剩几天就是大学开学的日期,林州不敢怠慢,这毕竟是他迄今为止最重大的一件大事,他提前拿出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交给燕臻参详。
虽然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三流院校,燕臻一点也没有不耐烦,十分细致耐心地替他在网上查了这所学校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