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_分卷阅读_7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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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五回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
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五回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