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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第四十九章新结局
“所谓真相,不外如是,因为你已经猜得八九不离,所以我才慷慨告诉你。”
说完那些旧事后,萧彻深深觉得倦怠,一只手上来,掩住了半边脸。
“这杯也的确是毒酒,你之所以还没死,是因为它发作得比较慢。”之后他又道:“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我觉得你在死前,应该去见个人。”
帛锦没有说话,还在原先那个位置,久久没有移动。
“你还能不能走?”萧彻起身,拥着那几乎将他淹没的大氅,冷声道:“我陪你去。”
“能。”
过了一会,帛锦回答,单手扶着牢墙,慢慢站直。
深冬风寒,已经下了三天的大雪却是停了,铺在前路,被月光一照,白得煞眼。
帛锦走在前面,因为右腿其实断了已经近一个月,所以走得并不快。
一路腹中绞痛,到后来他压制不住,血便混着泡沫,从他掩着嘴的指缝涌了出来。
跛行的脚印于是便带了血,一路向前,看着更加煞眼。
萧彻笼着衣袖,走到这里却突然停了。
“太冷了五福,我们回宫吧。”他道,面无表情。
“是。”五福弯腰:“天太冷了,圣上回宫吧,奴才替您盯着。”
“你也回去。”
“这……”
“他不会想活了,无论是谁,活他这一世,都该够了。”萧彻转身,这一次没有犹豫:“我也累了,我们回去吧,阮宝玉这时候并不想见我,也不想见你,你我又何必自讨无趣。”
再然后,萧彻就真的转了身,回了他深寂皇宫。
雪地里于是只剩下帛锦,穿着单薄衣衫,披月跛行,默默走了小半夜。
因为一生已经受尽苦楚,所以他也不觉得这一路有多艰难,而且因为赤着足,脚渐渐木了,伤腿便也不觉得如何疼痛。
不过小半夜,阮宝玉的墓地也便到了,比想象之中要稍近些。
他知道他葬在这里,但自从阮宝玉死后,他从没来过。
来了之后该当怎样,是十指做锹把他挖出来,掐着他尸骨问他凭什么就死了,凭什么就一闭眼烦恼抛却;还是扶着他的碑,沤着血哭一场。
好像哪一种都不合适,都没有意义。
所以他没来,虽然阮宝玉不过葬在京郊,但他总觉得这一段路很难、很长。
但是今日他来了,站在他墓前,却发现也不过就是如此。
没有撕心裂肺,也没有痛断肝肠,他们之间,最激烈最痛的那一段,已经过去。
他已经死了,天地苍茫,而他站在他墓前,满腹酸涩,彼此对望。
不过如此。
月光还是很亮,墓旁的雪松被风吹动,簌簌落下细雪。
帛锦吸一口气,缓缓走上前去。
阮氏少卿,风光大葬,墓碑用白玉做成,有一人多高,上面封号累牍,倒显得后面阮宝玉三个字单薄凄凉了。
帛锦伸出手去,不自觉手指就顺着那个纹路,轻轻描画起来。
指间有血,色深腻重,于是盖过了那三个字上面的描金,一路清晰。
阮宝玉。
这三个字跳脱俗号,重又有了颜色。
多俗气一个名字,多蠢笨的一个人,自己给自己下了一个死局,还让爱人陪葬。
比情义,他比不过段子明。
比纯粹,他甚至比不过帛泠。
细细想来,他其实半分也不值得爱。
可是他们都不像他。
他们不会没脸没皮,露出一口白牙,死乞白赖一遍遍说:“侯爷,你真好看!”
他们不会抱着他腰,大声:“我只要侯爷,我不要脸,我的脸又不贵!”
他们不会和他欢好,在见过他最丑的疮疤之后,却还能给他快感和尊严。
他们也不会拿爱做刀,放一把大火,最后把自己和帛锦都烧成飞灰。
他们都不是他。
这世间只得一个阮宝玉。
“阮宝玉。”帛锦喃喃,念这个名字,念了三遍,到最后无嗔无喜。
腹间已经不痛了,也再没有血顺着喉管涌上来,脊背也很安好,再没有蚁虫在骨间啃噬。
nbsp;第四十九章新结局
“所谓真相,不外如是,因为你已经猜得八九不离,所以我才慷慨告诉你。”
说完那些旧事后,萧彻深深觉得倦怠,一只手上来,掩住了半边脸。
“这杯也的确是毒酒,你之所以还没死,是因为它发作得比较慢。”之后他又道:“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我觉得你在死前,应该去见个人。”
帛锦没有说话,还在原先那个位置,久久没有移动。
“你还能不能走?”萧彻起身,拥着那几乎将他淹没的大氅,冷声道:“我陪你去。”
“能。”
过了一会,帛锦回答,单手扶着牢墙,慢慢站直。
深冬风寒,已经下了三天的大雪却是停了,铺在前路,被月光一照,白得煞眼。
帛锦走在前面,因为右腿其实断了已经近一个月,所以走得并不快。
一路腹中绞痛,到后来他压制不住,血便混着泡沫,从他掩着嘴的指缝涌了出来。
跛行的脚印于是便带了血,一路向前,看着更加煞眼。
萧彻笼着衣袖,走到这里却突然停了。
“太冷了五福,我们回宫吧。”他道,面无表情。
“是。”五福弯腰:“天太冷了,圣上回宫吧,奴才替您盯着。”
“你也回去。”
“这……”
“他不会想活了,无论是谁,活他这一世,都该够了。”萧彻转身,这一次没有犹豫:“我也累了,我们回去吧,阮宝玉这时候并不想见我,也不想见你,你我又何必自讨无趣。”
再然后,萧彻就真的转了身,回了他深寂皇宫。
雪地里于是只剩下帛锦,穿着单薄衣衫,披月跛行,默默走了小半夜。
因为一生已经受尽苦楚,所以他也不觉得这一路有多艰难,而且因为赤着足,脚渐渐木了,伤腿便也不觉得如何疼痛。
不过小半夜,阮宝玉的墓地也便到了,比想象之中要稍近些。
他知道他葬在这里,但自从阮宝玉死后,他从没来过。
来了之后该当怎样,是十指做锹把他挖出来,掐着他尸骨问他凭什么就死了,凭什么就一闭眼烦恼抛却;还是扶着他的碑,沤着血哭一场。
好像哪一种都不合适,都没有意义。
所以他没来,虽然阮宝玉不过葬在京郊,但他总觉得这一段路很难、很长。
但是今日他来了,站在他墓前,却发现也不过就是如此。
没有撕心裂肺,也没有痛断肝肠,他们之间,最激烈最痛的那一段,已经过去。
他已经死了,天地苍茫,而他站在他墓前,满腹酸涩,彼此对望。
不过如此。
月光还是很亮,墓旁的雪松被风吹动,簌簌落下细雪。
帛锦吸一口气,缓缓走上前去。
阮氏少卿,风光大葬,墓碑用白玉做成,有一人多高,上面封号累牍,倒显得后面阮宝玉三个字单薄凄凉了。
帛锦伸出手去,不自觉手指就顺着那个纹路,轻轻描画起来。
指间有血,色深腻重,于是盖过了那三个字上面的描金,一路清晰。
阮宝玉。
这三个字跳脱俗号,重又有了颜色。
多俗气一个名字,多蠢笨的一个人,自己给自己下了一个死局,还让爱人陪葬。
比情义,他比不过段子明。
比纯粹,他甚至比不过帛泠。
细细想来,他其实半分也不值得爱。
可是他们都不像他。
他们不会没脸没皮,露出一口白牙,死乞白赖一遍遍说:“侯爷,你真好看!”
他们不会抱着他腰,大声:“我只要侯爷,我不要脸,我的脸又不贵!”
他们不会和他欢好,在见过他最丑的疮疤之后,却还能给他快感和尊严。
他们也不会拿爱做刀,放一把大火,最后把自己和帛锦都烧成飞灰。
他们都不是他。
这世间只得一个阮宝玉。
“阮宝玉。”帛锦喃喃,念这个名字,念了三遍,到最后无嗔无喜。
腹间已经不痛了,也再没有血顺着喉管涌上来,脊背也很安好,再没有蚁虫在骨间啃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