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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晃动。
徐泗半张脸上都是血,弯腰喘着气,扯出一抹胜利的笑:“哥们儿对不住,准头不好,给扎眼睛上了。”
祁宗鹤:“……”
慢慢蹲下身,祁宗鹤毫不留情地一把拔出钢笔,徐泗在生命关头难免用力过猛,钢笔头都歪了,彭良疼得一阵骂娘,几乎昏死过去。
“别拿想替你姐报仇雪恨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麻痹自己,”祁宗鹤甩了甩钢笔上的血,冷着脸,就着彭良的衣角擦拭,“你以为我不知道,自从我开始慢慢撤出黑帮市场,尝试洗白资产,你就开始处处不满吗?应该是觉得自己是时候取代我,坐第一把交椅了吧。哦,对了,上回我爱车的那场爆炸,不就是你策划的嘛。”
闻言,彭良猛地一颤,仅剩的一只眼睛里盛满恐惧。
“你知道?”他哑着嗓子,满脸不敢置信。“你既然知道,为什么……”
“机会只有一次,你却没有珍惜。”
祁宗鹤叹了口气,戴着手表的手慢慢抚上彭良的脖颈,收拢,再收拢。
第38章我拒绝当鲁滨逊16
彭良认命地闭上眼睛,虽然他没念过几年书,但这么多年刀口舔血下来,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点道理还是懂的,干他们这行的,输了,就意味着命也没了。
祁宗鹤收拢的五指卡在喉管,只要他下足力气一扭,就能干脆利落地送彭良去见他姐。
如何快准狠地取人性命,一直是他们这些曾经的亡命之徒时刻追求的。就像祁宗鹤不管在什么突发状况下,都能精确地找到敌人的关键关节,轻轻松松就能卸人一条胳膊或一条腿,瞬间使人丧失行动力。
而他目前浪费的时间,明显已经过了一招毙命的黄金时机,如果彭良此刻身边有枪,那么死的人就是祁宗鹤。彭良睁开眼,冰冷绝望的目光里带上点疑惑。
在他的目光下,祁宗鹤突然松了手,转动起那根金色的派克笔,笔尖的缝隙里残留的血渍一时半会儿擦不干净,他摇头笑了笑,肩膀轻颤,“阿良啊阿良,你眼见着都奔三了,怎么脑子却越来越糊涂?你什么时候见我亲手杀过人?”
金色的钢笔轻盈地跳跃在骨节分明的指尖,折射出的太阳光晕有些刺眼,彭良一看到它,就毛骨悚然,眼睛一阵一阵地刺痛。
他移开视线,抿紧了唇。确实,相较于其他帮派的老大,祁宗鹤特别爱惜羽毛,从不肯让别人的血脏了自己的手。反正那些肮脏龌龊的事有手下人解决,他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就有人会在这个世界上彻底蒸发。而他自始至终躲在幕后,就像从未见过光的幽灵,嗜血恐怖,手上却很干净。
呵呵,多么讽刺啊。
彭良以往觉得祁宗鹤这个毛病,只是纯粹为了装逼,从没想过自己哪一天会因为他装逼而捡回一条命。
“犯一次错,瞎一只眼睛。”祁宗鹤的声调平缓,听不出任何情绪,“本来这个程度,就算是扯平了。但是呢……”
彭良浑身一颤,他清楚祁宗鹤的脾气,就算留人一条命,也不会让人太好过。
“你今天错就错在,不该动我的人。”
彭良指尖一颤,瞪大了眼睛,那最后一眼里,掠过的是钢笔金色的残影。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让徐泗跟范明辉皆是虎躯一震,范明辉直接抱着头蜷缩在地上,抖得像个电动小马达,永动的那种。
徐泗咽了口唾沫,方才危险一解除,他就腿一软跌坐在地上,大脑一片空白,几乎停止运作,浑身的肌肉还没收到大脑下达的警报解除的指令,依旧紧绷着。
所以当那只带着彭良的血的手,伸到自己面前时,徐泗的屁股立即警惕地往后挪了两步。
右晃动。
徐泗半张脸上都是血,弯腰喘着气,扯出一抹胜利的笑:“哥们儿对不住,准头不好,给扎眼睛上了。”
祁宗鹤:“……”
慢慢蹲下身,祁宗鹤毫不留情地一把拔出钢笔,徐泗在生命关头难免用力过猛,钢笔头都歪了,彭良疼得一阵骂娘,几乎昏死过去。
“别拿想替你姐报仇雪恨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麻痹自己,”祁宗鹤甩了甩钢笔上的血,冷着脸,就着彭良的衣角擦拭,“你以为我不知道,自从我开始慢慢撤出黑帮市场,尝试洗白资产,你就开始处处不满吗?应该是觉得自己是时候取代我,坐第一把交椅了吧。哦,对了,上回我爱车的那场爆炸,不就是你策划的嘛。”
闻言,彭良猛地一颤,仅剩的一只眼睛里盛满恐惧。
“你知道?”他哑着嗓子,满脸不敢置信。“你既然知道,为什么……”
“机会只有一次,你却没有珍惜。”
祁宗鹤叹了口气,戴着手表的手慢慢抚上彭良的脖颈,收拢,再收拢。
第38章我拒绝当鲁滨逊16
彭良认命地闭上眼睛,虽然他没念过几年书,但这么多年刀口舔血下来,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点道理还是懂的,干他们这行的,输了,就意味着命也没了。
祁宗鹤收拢的五指卡在喉管,只要他下足力气一扭,就能干脆利落地送彭良去见他姐。
如何快准狠地取人性命,一直是他们这些曾经的亡命之徒时刻追求的。就像祁宗鹤不管在什么突发状况下,都能精确地找到敌人的关键关节,轻轻松松就能卸人一条胳膊或一条腿,瞬间使人丧失行动力。
而他目前浪费的时间,明显已经过了一招毙命的黄金时机,如果彭良此刻身边有枪,那么死的人就是祁宗鹤。彭良睁开眼,冰冷绝望的目光里带上点疑惑。
在他的目光下,祁宗鹤突然松了手,转动起那根金色的派克笔,笔尖的缝隙里残留的血渍一时半会儿擦不干净,他摇头笑了笑,肩膀轻颤,“阿良啊阿良,你眼见着都奔三了,怎么脑子却越来越糊涂?你什么时候见我亲手杀过人?”
金色的钢笔轻盈地跳跃在骨节分明的指尖,折射出的太阳光晕有些刺眼,彭良一看到它,就毛骨悚然,眼睛一阵一阵地刺痛。
他移开视线,抿紧了唇。确实,相较于其他帮派的老大,祁宗鹤特别爱惜羽毛,从不肯让别人的血脏了自己的手。反正那些肮脏龌龊的事有手下人解决,他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就有人会在这个世界上彻底蒸发。而他自始至终躲在幕后,就像从未见过光的幽灵,嗜血恐怖,手上却很干净。
呵呵,多么讽刺啊。
彭良以往觉得祁宗鹤这个毛病,只是纯粹为了装逼,从没想过自己哪一天会因为他装逼而捡回一条命。
“犯一次错,瞎一只眼睛。”祁宗鹤的声调平缓,听不出任何情绪,“本来这个程度,就算是扯平了。但是呢……”
彭良浑身一颤,他清楚祁宗鹤的脾气,就算留人一条命,也不会让人太好过。
“你今天错就错在,不该动我的人。”
彭良指尖一颤,瞪大了眼睛,那最后一眼里,掠过的是钢笔金色的残影。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让徐泗跟范明辉皆是虎躯一震,范明辉直接抱着头蜷缩在地上,抖得像个电动小马达,永动的那种。
徐泗咽了口唾沫,方才危险一解除,他就腿一软跌坐在地上,大脑一片空白,几乎停止运作,浑身的肌肉还没收到大脑下达的警报解除的指令,依旧紧绷着。
所以当那只带着彭良的血的手,伸到自己面前时,徐泗的屁股立即警惕地往后挪了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