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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稿者,称为摆弄文字的。白纸黑字,在档案里、在文件中、在合同上,多么严肃的东西,人们以为它有千古不变的可信度,永久保存,岂能任人摆弄?
仓颉造字鬼神泣。鬼神都害怕,善良的人们该轻松地用吧。然而,其中的弯弯绕多着呢,弄得人扑朔迷离、六神无主。刚入这行,一个名字与职务的搭配,给我印象很深,稿子里有:“副县长张三”到科长那儿,改成“张三副县长”科长说副县长在前,名字在后,不能体现名字的先入为主,有淹没领导个性之嫌。后来,换科长了,又递上一稿,还是这两个词的结合,又改回“副县长张三”新科长说,名字在前,职务在后,不能体现领导的威严,对领导的高大弘扬不够。哪个对?我茫然。至今,应是怎样的顺序,弄不明白。还有一次,接待市里的一位老同志,是已经退下来的市一级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稿子里有:“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某某”科长说:写的不对,人大常委会就是人大常委会,哪有“原”与“现”之别?副主任可称为“原”应改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某某”到了办公室主任那里,看着文稿,感到别扭,又将这个原字提到了“人大常委会”的前面,主任说原人大常委会的说法是对的“原”特指那位副主任是在他那一届任的职,而不是现在。我的天呢,一个“原”字,究竟放在哪里才算合适?在讲稿里,从起草到定稿,文字被捉弄得颠沛流离,万般折磨,磨砺得棱角浑圆,叽里咕噜的在地上滚,谁也抓不住尾巴,拿不住把柄,迷你眼目,让你浑然,净是些暗道机关,就是孙武空十八般变化也难钻到里面,窥视透彻。
还是报纸上的文字来的较轻松些。编辑相对超脱,没有那么多功利、顾虑混在其中,只要有闪亮可取,即能见报。早些时候投稿,是报纸的小言论,发现新鲜事物,就起草,写一写,有的登在了报纸题目下面,很显眼,尽管稚嫩,不深刻,可是发表了,总算有了无可层层挑剔的自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实话时说,我的语言、我的观点、我的风格,还署上了我的名字。还有我的稿酬,汇票寄过来,带上我的工作证给邮递员,盖上我的红印章,一小篇,仅仅得两三元钱稿费,可那时猪肉仅一元多一斤,一篇稿费能买一斤多猪肉,买回来,炖一下,一家人解馋。那时,妻下岗,家拮据,改善生活就用我零星得来的稿费,一时家里没了钱改善,她就说:你怎么不给我稿费?我的稚嫩之笔,偶尔碰上一篇见报,哪有那么多的稿费?不管怎样,我总算从这一方天地里找到了小小的我。
网络发达,我有了自己的qq,上面有我的日志,每次我写了文章,首先发在上面,有时觉得还需修改,就设置权限,仅我自己能看。我有个习惯,每次发表文章,先将文章复制到页面,字号大小、段落安排,弄好以后,再设置权限。在这摆弄期间,文章的权限是不限的。一天,qq的一位网友留言,说他在今天上早班的时候,在自己的手机上,看到我写的一篇文章,只看了个头儿,写的不错,现在不见了,请求我,可不可以让他把此文看完。他是个爱好文学的青年,我的文章,哪值得他那样的渴望?我震惊,这是来自天府之国的声音,不管此文以后能否见报,远方的没见过面的网友,通过文字,有了交流就值了。我重新编辑,在文章阅览权限的网友中加了他。他看后,说写得很好,我的一篇小文越过了千上万水,远方的朋友看过了,好评了,不管阅读者的水平高还是低,我已经沉浸在满足之中了。我兴奋,我将更加勤奋的写作。文字的摆弄,不都是对我的捉弄,还可给我带来如此乐趣,让我喜出望外。
写稿者,称为摆弄文字的。白纸黑字,在档案里、在文件中、在合同上,多么严肃的东西,人们以为它有千古不变的可信度,永久保存,岂能任人摆弄?
仓颉造字鬼神泣。鬼神都害怕,善良的人们该轻松地用吧。然而,其中的弯弯绕多着呢,弄得人扑朔迷离、六神无主。刚入这行,一个名字与职务的搭配,给我印象很深,稿子里有:“副县长张三”到科长那儿,改成“张三副县长”科长说副县长在前,名字在后,不能体现名字的先入为主,有淹没领导个性之嫌。后来,换科长了,又递上一稿,还是这两个词的结合,又改回“副县长张三”新科长说,名字在前,职务在后,不能体现领导的威严,对领导的高大弘扬不够。哪个对?我茫然。至今,应是怎样的顺序,弄不明白。还有一次,接待市里的一位老同志,是已经退下来的市一级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稿子里有:“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某某”科长说:写的不对,人大常委会就是人大常委会,哪有“原”与“现”之别?副主任可称为“原”应改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某某”到了办公室主任那里,看着文稿,感到别扭,又将这个原字提到了“人大常委会”的前面,主任说原人大常委会的说法是对的“原”特指那位副主任是在他那一届任的职,而不是现在。我的天呢,一个“原”字,究竟放在哪里才算合适?在讲稿里,从起草到定稿,文字被捉弄得颠沛流离,万般折磨,磨砺得棱角浑圆,叽里咕噜的在地上滚,谁也抓不住尾巴,拿不住把柄,迷你眼目,让你浑然,净是些暗道机关,就是孙武空十八般变化也难钻到里面,窥视透彻。
还是报纸上的文字来的较轻松些。编辑相对超脱,没有那么多功利、顾虑混在其中,只要有闪亮可取,即能见报。早些时候投稿,是报纸的小言论,发现新鲜事物,就起草,写一写,有的登在了报纸题目下面,很显眼,尽管稚嫩,不深刻,可是发表了,总算有了无可层层挑剔的自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实话时说,我的语言、我的观点、我的风格,还署上了我的名字。还有我的稿酬,汇票寄过来,带上我的工作证给邮递员,盖上我的红印章,一小篇,仅仅得两三元钱稿费,可那时猪肉仅一元多一斤,一篇稿费能买一斤多猪肉,买回来,炖一下,一家人解馋。那时,妻下岗,家拮据,改善生活就用我零星得来的稿费,一时家里没了钱改善,她就说:你怎么不给我稿费?我的稚嫩之笔,偶尔碰上一篇见报,哪有那么多的稿费?不管怎样,我总算从这一方天地里找到了小小的我。
网络发达,我有了自己的qq,上面有我的日志,每次我写了文章,首先发在上面,有时觉得还需修改,就设置权限,仅我自己能看。我有个习惯,每次发表文章,先将文章复制到页面,字号大小、段落安排,弄好以后,再设置权限。在这摆弄期间,文章的权限是不限的。一天,qq的一位网友留言,说他在今天上早班的时候,在自己的手机上,看到我写的一篇文章,只看了个头儿,写的不错,现在不见了,请求我,可不可以让他把此文看完。他是个爱好文学的青年,我的文章,哪值得他那样的渴望?我震惊,这是来自天府之国的声音,不管此文以后能否见报,远方的没见过面的网友,通过文字,有了交流就值了。我重新编辑,在文章阅览权限的网友中加了他。他看后,说写得很好,我的一篇小文越过了千上万水,远方的朋友看过了,好评了,不管阅读者的水平高还是低,我已经沉浸在满足之中了。我兴奋,我将更加勤奋的写作。文字的摆弄,不都是对我的捉弄,还可给我带来如此乐趣,让我喜出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