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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了一口气。
军刀也定在那里呆。
吴东升看了一眼在远处休息的拉克申,回过头对着两人道:“我们在这里等三天,如果一直都没有消息,那么我们就出,继续完成我们的任务。如果敏哥儿他们没死,我相信他们也会去完成任务,那样的话也许我们还能遇到!”
周鸿跟军刀都只是点点头,没有说话。
其实他们都是聪明人,他们也都知道,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
一方面,如果钱敏跟我没死的话,那么我们会设法联系他们,三天的时间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错的缓冲时间;如果我们出了意外,没有水没有装备,那么三天时间也够我跟钱敏死得透透的了。那时完成任务就成了对我与钱敏的牺牲的一点安慰。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都生存了下来,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联系不上对方,那么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往目的地进,在那里我们必然可以相遇。
三个人站在沙丘上不说话。
此时风已停,一轮斜阳,赤红如血。
…………
另一边,时间回到现在。
我跟钱敏依然在那里苦苦挣扎,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生存下去。于是我们决定将骆驼的驼峰带走,作为我们的一点能量储备,而就在钱敏切割骆驼肉的时候,一只人手突然从骆驼下面伸了出来。
这只从骆驼身下突然伸出的人手让我心脏突然震颤了一下,手一抖,手电光也跟着抖动了一下。
那只手一把抓住了钱敏手上的匕。
钱敏第一次展示了她的敏捷身手。
只见她在见到那只手的瞬间,就往后一个旋身翻到一丈之外,未待双腿站稳,已经从腰间拔出了手枪,瞄准了骆驼所在的位置,如果再有任何动静,她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直至此时,她脸上的表情都是冷静镇定的,丝毫没有惊异或者慌乱的神色。
我也渐渐平复下心情,等待着生什么,但是什么都没有生。
钱敏走上前去,拿手枪在那只手上触碰了一下,没有反应,她将手枪收起,对我道:“没事,只是一个死人的干尸,手上沾染了骆驼血而已。不过随便掉进去一个洞都能碰到死尸,我们运气也算不错。”
我不知道她这话到底是啥意思,强行收摄心神,稳定了一下剧烈的心跳。虽然知道这条探险之路,终将遇到这样的事情,但是事到临头的时候,还是难免会紧张。就像打针的时候,当卫生棉签擦下去之后,屁股就会情难自禁地用力夹紧一样。
我仔细看了看,原来那只手已经完全干燥,不可能是粽子了。
知道没啥危险之后,我苍白的脸上强挤出一丝笑意道:“在这种地方看到的人,应该也是来沙漠探险的人,不如我们把他的尸体掩埋了吧,这样暴尸荒野很是凄凉啊。大家都是探险的,希望这位老兄可以保佑我们逢凶化吉。”
钱敏不置可否。
我们一起将沙子清理出来,把骆驼的尸体翻滚到一旁,就看到了那具尸体的真面目。
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看不出具体岁数,穿着一件始祖鸟的冲锋衣,但是似乎是十几二十年前的款式。背后背着一个背包,他应该也是陷在沙子里死掉的,而他曾经陷进去的地方又把我的骆驼陷进去,才导致他被压在骆驼下面。所以我们在切骆驼肉的时候,他的手就从那里伸了出来,原本已经握成爪的手掌刚好抓住匕,看起来像是活物,把我吓一跳。
这具尸体已经完全失水干燥,没什么分量,我把尸体翻了过来,想看看背包里有什么东西,也许可以通知他的家人也未可知。虽然我也很可能走不出沙漠,变得跟他一样下场。就在我的手碰触尸体的一瞬间,钱敏突然伸手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骨头颜色不正常,不要直接用手去碰。这个人应该不是出意外死的,很可能是给人害死的。”钱敏低声道。
说着她指了指尸体的小腿,那里有一段裸露出来的腿骨,呈现一种诡异的青黑色。
我一开始并没注意到这个细节,回想起来颇感后怕。原以为这个人死在这里,自然是遇到意外死的,谁知道可能还不是我们想的这样。照钱敏的意思,这个人应该是中毒死的。
那么他到底是谁?为什么给人害死在这里?
我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背包拿过来,里面有一只老式的战术手电,电池已经漏液烂掉了,就剩一点残渣,手电筒身倒还保存完好;有一个牛皮制的水袋,因为很干燥所以保存了下来;有一团黑乎乎的硬块,看来是某种吃的东西;有一个铜质的罗盘,制作得很精良,保存得很完好;此外还有一本老旧的牛皮封面笔记本,上面固定着一只派克的宝珠笔,因为沙漠里十分干燥的原因,所以除了有些地方有点黑之外,笔记本保存得十分完好,不过宝珠笔自然是坏掉了。我摇摇头觉得挺可惜,这一只笔是很经典的款式。
我翻了翻,字写得比较潦草。第一页倒是用楷书写着“陈振戡”三个字,应该是这位前辈的名字。我不喜欢阅读比较杂乱的文本,看着心累,于是顺手递给了钱敏。
眼看整理完毕,我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洞,准备让这个素昧平生的人入土为安。安全起见,我戴了一副手套,将尸体缓缓放入沙坑。沙漠里条件有限,只能如此了。
我正要将沙子掩埋上去的时候,就看到钱敏突然皱着眉对我挥了挥手,然后指着手里的笔记本道:“先等等,你看看这个再说,也许我们有第一条线索了。”
叹了一口气。
军刀也定在那里呆。
吴东升看了一眼在远处休息的拉克申,回过头对着两人道:“我们在这里等三天,如果一直都没有消息,那么我们就出,继续完成我们的任务。如果敏哥儿他们没死,我相信他们也会去完成任务,那样的话也许我们还能遇到!”
周鸿跟军刀都只是点点头,没有说话。
其实他们都是聪明人,他们也都知道,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
一方面,如果钱敏跟我没死的话,那么我们会设法联系他们,三天的时间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错的缓冲时间;如果我们出了意外,没有水没有装备,那么三天时间也够我跟钱敏死得透透的了。那时完成任务就成了对我与钱敏的牺牲的一点安慰。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都生存了下来,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联系不上对方,那么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往目的地进,在那里我们必然可以相遇。
三个人站在沙丘上不说话。
此时风已停,一轮斜阳,赤红如血。
…………
另一边,时间回到现在。
我跟钱敏依然在那里苦苦挣扎,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生存下去。于是我们决定将骆驼的驼峰带走,作为我们的一点能量储备,而就在钱敏切割骆驼肉的时候,一只人手突然从骆驼下面伸了出来。
这只从骆驼身下突然伸出的人手让我心脏突然震颤了一下,手一抖,手电光也跟着抖动了一下。
那只手一把抓住了钱敏手上的匕。
钱敏第一次展示了她的敏捷身手。
只见她在见到那只手的瞬间,就往后一个旋身翻到一丈之外,未待双腿站稳,已经从腰间拔出了手枪,瞄准了骆驼所在的位置,如果再有任何动静,她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直至此时,她脸上的表情都是冷静镇定的,丝毫没有惊异或者慌乱的神色。
我也渐渐平复下心情,等待着生什么,但是什么都没有生。
钱敏走上前去,拿手枪在那只手上触碰了一下,没有反应,她将手枪收起,对我道:“没事,只是一个死人的干尸,手上沾染了骆驼血而已。不过随便掉进去一个洞都能碰到死尸,我们运气也算不错。”
我不知道她这话到底是啥意思,强行收摄心神,稳定了一下剧烈的心跳。虽然知道这条探险之路,终将遇到这样的事情,但是事到临头的时候,还是难免会紧张。就像打针的时候,当卫生棉签擦下去之后,屁股就会情难自禁地用力夹紧一样。
我仔细看了看,原来那只手已经完全干燥,不可能是粽子了。
知道没啥危险之后,我苍白的脸上强挤出一丝笑意道:“在这种地方看到的人,应该也是来沙漠探险的人,不如我们把他的尸体掩埋了吧,这样暴尸荒野很是凄凉啊。大家都是探险的,希望这位老兄可以保佑我们逢凶化吉。”
钱敏不置可否。
我们一起将沙子清理出来,把骆驼的尸体翻滚到一旁,就看到了那具尸体的真面目。
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看不出具体岁数,穿着一件始祖鸟的冲锋衣,但是似乎是十几二十年前的款式。背后背着一个背包,他应该也是陷在沙子里死掉的,而他曾经陷进去的地方又把我的骆驼陷进去,才导致他被压在骆驼下面。所以我们在切骆驼肉的时候,他的手就从那里伸了出来,原本已经握成爪的手掌刚好抓住匕,看起来像是活物,把我吓一跳。
这具尸体已经完全失水干燥,没什么分量,我把尸体翻了过来,想看看背包里有什么东西,也许可以通知他的家人也未可知。虽然我也很可能走不出沙漠,变得跟他一样下场。就在我的手碰触尸体的一瞬间,钱敏突然伸手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骨头颜色不正常,不要直接用手去碰。这个人应该不是出意外死的,很可能是给人害死的。”钱敏低声道。
说着她指了指尸体的小腿,那里有一段裸露出来的腿骨,呈现一种诡异的青黑色。
我一开始并没注意到这个细节,回想起来颇感后怕。原以为这个人死在这里,自然是遇到意外死的,谁知道可能还不是我们想的这样。照钱敏的意思,这个人应该是中毒死的。
那么他到底是谁?为什么给人害死在这里?
我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背包拿过来,里面有一只老式的战术手电,电池已经漏液烂掉了,就剩一点残渣,手电筒身倒还保存完好;有一个牛皮制的水袋,因为很干燥所以保存了下来;有一团黑乎乎的硬块,看来是某种吃的东西;有一个铜质的罗盘,制作得很精良,保存得很完好;此外还有一本老旧的牛皮封面笔记本,上面固定着一只派克的宝珠笔,因为沙漠里十分干燥的原因,所以除了有些地方有点黑之外,笔记本保存得十分完好,不过宝珠笔自然是坏掉了。我摇摇头觉得挺可惜,这一只笔是很经典的款式。
我翻了翻,字写得比较潦草。第一页倒是用楷书写着“陈振戡”三个字,应该是这位前辈的名字。我不喜欢阅读比较杂乱的文本,看着心累,于是顺手递给了钱敏。
眼看整理完毕,我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洞,准备让这个素昧平生的人入土为安。安全起见,我戴了一副手套,将尸体缓缓放入沙坑。沙漠里条件有限,只能如此了。
我正要将沙子掩埋上去的时候,就看到钱敏突然皱着眉对我挥了挥手,然后指着手里的笔记本道:“先等等,你看看这个再说,也许我们有第一条线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