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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论兰陵的杀人技,最强的是什么?
当然是弓箭!
因为他强大的精神力,所以他的射术完全称得上是百发百中。
所以在箭矢上,一定要多多益善。
狄娜给他准备了八捆箭,然后在每一根箭杠上刻下兰陵的名字,并且在箭羽上做出明显的记号。
这样一来,收割人头的时候也不会记错。
蛮荒世界非常野蛮,落后,但是有一点是很重要的,那就是荣誉感。
抢人头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但很少,一旦被发现的话是没有容身之处的。
所以在战场上,只要发现死者的致命要害上插着一支箭,那么这颗人头就不会有人割走。
幸好兰陵是副百夫长,还有一匹马骑。
蛮荒世界的战马,也比人类国度要高大野蛮得多,驮着八捆箭并不算非常吃力。
准备完一切后,兰陵就要去军中赴职。
此时,小丫头正在给狮鹫雏兽喂豆子吃。
“嘎嘎……接……”然后她小手一扔,一颗豆子飞了出去。
狮鹫雏兽张开嫩嘴,拼命去接,但是它太小了,而丫丫太坏了,经常扔得很远,所以它经常接不住。
不过,接不住它就摇摇摆摆跑过去,用嘴捡起地上的炒豆子吃掉。
两个小东西玩得不亦乐乎,小丫头还太小,才不知道什么离别。
兰陵将她抱过来,狠狠在小脸上亲了一口。
小丫头咯咯笑着躲开小脸,然后继续逗着小狮鹫兽玩。
“我会保护丫丫的。”狄娜道:“在战场上,你自己也要小心。”
兰陵点头。
然后牵着这匹战马,驮着八捆箭,前往自己的军营!
……
兰陵被编入了骑兵队,算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但也是最危险的一个队。
因为战场上,这支骑兵队什么事情都要干,冲锋在前,侦查敌情等等。
兰陵的上司叫雷铜,是一名魔武士!
在魔族世界也是很不公平的,有些种族轻轻松松就能突破魔武士,比如虎族,豹族,狼族。
而雷铜,就是一位豹族武士,力大无穷。
此时,这支一百余人的骑兵队已经完成了集结,整整齐齐站在场地上。
尽管营养不大够,但这毕竟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骁勇雄壮。
“这位是我们骑兵队新来的副百夫长,兰陵。”雷铜为兰陵做介绍。
顿时,下面骑兵队的武士望来不信任的目光。
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说出口。
现在几乎所有外族军都知道,兰陵是索魔的侄子,而且还带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外族军的兄弟们对索魔无比的崇拜狂热,所以对他的侄子也自然充满了亲近感。
而这短短几日,小丫头带着小狮鹫玩遍了整个外族军营,她的可爱和俘虏了绝大多数人。
所以外族军的兄弟们对兰陵没有任何敌意,但是却充满了不信任。
毕竟,每天兰陵每天被狄娜用鞭子驱赶,做最基础的力量和速度练习,大家都有看到。
在军中,负重奔跑是最最基础的,锻炼最基本的体力。
接下来,还有弓箭训练,战刀训练,大剑训练,实战演练。
而兰陵仅仅进行了十几天的负重训练,就直接进入军中做了副百夫长。
老实说,这一点大家是不服气的。不说他没有任何战场厮杀,连整套的实战训练都没有完成。
但没有人会说出来,因为他们对索魔的崇拜和狂热,所以绝对不会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他们觉得,索魔没有子嗣,培养自己的侄子也是正常。
但是对于兰陵,他们心中就不大高兴了,觉得他肯定会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更重要的是,这样会破坏外族军最重要的精神核心,公正公平。
基于这个原因,当雷铜介绍兰陵的时候,下面骑兵队的弟兄们显得非常冷淡。
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你没有实力,大家就看不起你。
雷铜没有任何要为兰陵介绍下面小队长的意思,兰陵不由得问道:“雷铜阁下,我应该带领那个小队?”
整个骑兵队一百多人,分为十个小组,每组一个十人长。
每三组为一个小队,有一个专门的小队长。而副百夫长,通常会带领一个小队,三十几骑。
雷铜道:“我们每一个小队长是满员的,你暂时跟在我的身边。在战场上不要乱跑,至于军功,只要你愿意,我们不会让你难堪的。”
雷铜这意思很明白了,就让兰陵来镀镀金,不会让他带一个兵。
到了战场上,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接受他的保护。
至于战功,只要兰陵脸皮足够厚,雷铜会把自己的部分人头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首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兰陵点了点头,没有去反驳。
这个雷铜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嫡系使用的。
至于被他看不起,那就只有在战场上见真章了。蛮荒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
开完动员会归来!
杜炎依旧处于兴奋之中,在对酋长之女妮妮安的竞争中,他是落于下风的。
因为他身处外族军,身份卑微。另外两个情敌,一个比一个优秀。
巨丘,贵为狮鹫骑士的队长,武功仅次于杜炎,还是酋长夫人的侄子。
阳固,是部落骑军首领,掌管两千骑兵,还是部落长老的儿子。
现在好了,酋长康斯坦丁竟然说,谁的功劳越大,他就把女儿嫁给谁。
如此一来,他杜炎武功最高,自然就占据了上风。
“义父,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杜炎忽然道。
索魔道:“你既然都开口了,就是要说。”
杜炎道:“我觉得您把兰陵提拔为骑兵队的副百夫长,这不对!”
“怎么不对?”索魔道。
杜炎道:“他没有上过一天战场,没有打过一场战,最关键的是他仅仅只受过十几天负重奔跑训练,接下来的刀剑训练,实战训练都没有经历过。完全是一个新丁,而骑兵队是最强的一支队伍,您这样让他成为副百夫长,弟兄们心中不服。”
索魔道:“有人跟你说,他心中不服了吗?”
杜炎道:“没有,兄弟们口中不说,但心中不服。您是在透支您的威严,而且您还打算让他上战场,他不但杀不了敌人,反而还要派出许多弟兄去保护他。他会成为累赘,会拖大家后腿。”
索魔道:“话不要说得太早,到战场上再说,一切用军功说话。”
杜炎道:“义父,... -->>
要论兰陵的杀人技,最强的是什么?
当然是弓箭!
因为他强大的精神力,所以他的射术完全称得上是百发百中。
所以在箭矢上,一定要多多益善。
狄娜给他准备了八捆箭,然后在每一根箭杠上刻下兰陵的名字,并且在箭羽上做出明显的记号。
这样一来,收割人头的时候也不会记错。
蛮荒世界非常野蛮,落后,但是有一点是很重要的,那就是荣誉感。
抢人头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但很少,一旦被发现的话是没有容身之处的。
所以在战场上,只要发现死者的致命要害上插着一支箭,那么这颗人头就不会有人割走。
幸好兰陵是副百夫长,还有一匹马骑。
蛮荒世界的战马,也比人类国度要高大野蛮得多,驮着八捆箭并不算非常吃力。
准备完一切后,兰陵就要去军中赴职。
此时,小丫头正在给狮鹫雏兽喂豆子吃。
“嘎嘎……接……”然后她小手一扔,一颗豆子飞了出去。
狮鹫雏兽张开嫩嘴,拼命去接,但是它太小了,而丫丫太坏了,经常扔得很远,所以它经常接不住。
不过,接不住它就摇摇摆摆跑过去,用嘴捡起地上的炒豆子吃掉。
两个小东西玩得不亦乐乎,小丫头还太小,才不知道什么离别。
兰陵将她抱过来,狠狠在小脸上亲了一口。
小丫头咯咯笑着躲开小脸,然后继续逗着小狮鹫兽玩。
“我会保护丫丫的。”狄娜道:“在战场上,你自己也要小心。”
兰陵点头。
然后牵着这匹战马,驮着八捆箭,前往自己的军营!
……
兰陵被编入了骑兵队,算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但也是最危险的一个队。
因为战场上,这支骑兵队什么事情都要干,冲锋在前,侦查敌情等等。
兰陵的上司叫雷铜,是一名魔武士!
在魔族世界也是很不公平的,有些种族轻轻松松就能突破魔武士,比如虎族,豹族,狼族。
而雷铜,就是一位豹族武士,力大无穷。
此时,这支一百余人的骑兵队已经完成了集结,整整齐齐站在场地上。
尽管营养不大够,但这毕竟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骁勇雄壮。
“这位是我们骑兵队新来的副百夫长,兰陵。”雷铜为兰陵做介绍。
顿时,下面骑兵队的武士望来不信任的目光。
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说出口。
现在几乎所有外族军都知道,兰陵是索魔的侄子,而且还带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外族军的兄弟们对索魔无比的崇拜狂热,所以对他的侄子也自然充满了亲近感。
而这短短几日,小丫头带着小狮鹫玩遍了整个外族军营,她的可爱和俘虏了绝大多数人。
所以外族军的兄弟们对兰陵没有任何敌意,但是却充满了不信任。
毕竟,每天兰陵每天被狄娜用鞭子驱赶,做最基础的力量和速度练习,大家都有看到。
在军中,负重奔跑是最最基础的,锻炼最基本的体力。
接下来,还有弓箭训练,战刀训练,大剑训练,实战演练。
而兰陵仅仅进行了十几天的负重训练,就直接进入军中做了副百夫长。
老实说,这一点大家是不服气的。不说他没有任何战场厮杀,连整套的实战训练都没有完成。
但没有人会说出来,因为他们对索魔的崇拜和狂热,所以绝对不会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他们觉得,索魔没有子嗣,培养自己的侄子也是正常。
但是对于兰陵,他们心中就不大高兴了,觉得他肯定会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更重要的是,这样会破坏外族军最重要的精神核心,公正公平。
基于这个原因,当雷铜介绍兰陵的时候,下面骑兵队的弟兄们显得非常冷淡。
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你没有实力,大家就看不起你。
雷铜没有任何要为兰陵介绍下面小队长的意思,兰陵不由得问道:“雷铜阁下,我应该带领那个小队?”
整个骑兵队一百多人,分为十个小组,每组一个十人长。
每三组为一个小队,有一个专门的小队长。而副百夫长,通常会带领一个小队,三十几骑。
雷铜道:“我们每一个小队长是满员的,你暂时跟在我的身边。在战场上不要乱跑,至于军功,只要你愿意,我们不会让你难堪的。”
雷铜这意思很明白了,就让兰陵来镀镀金,不会让他带一个兵。
到了战场上,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接受他的保护。
至于战功,只要兰陵脸皮足够厚,雷铜会把自己的部分人头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首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兰陵点了点头,没有去反驳。
这个雷铜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嫡系使用的。
至于被他看不起,那就只有在战场上见真章了。蛮荒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
开完动员会归来!
杜炎依旧处于兴奋之中,在对酋长之女妮妮安的竞争中,他是落于下风的。
因为他身处外族军,身份卑微。另外两个情敌,一个比一个优秀。
巨丘,贵为狮鹫骑士的队长,武功仅次于杜炎,还是酋长夫人的侄子。
阳固,是部落骑军首领,掌管两千骑兵,还是部落长老的儿子。
现在好了,酋长康斯坦丁竟然说,谁的功劳越大,他就把女儿嫁给谁。
如此一来,他杜炎武功最高,自然就占据了上风。
“义父,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杜炎忽然道。
索魔道:“你既然都开口了,就是要说。”
杜炎道:“我觉得您把兰陵提拔为骑兵队的副百夫长,这不对!”
“怎么不对?”索魔道。
杜炎道:“他没有上过一天战场,没有打过一场战,最关键的是他仅仅只受过十几天负重奔跑训练,接下来的刀剑训练,实战训练都没有经历过。完全是一个新丁,而骑兵队是最强的一支队伍,您这样让他成为副百夫长,弟兄们心中不服。”
索魔道:“有人跟你说,他心中不服了吗?”
杜炎道:“没有,兄弟们口中不说,但心中不服。您是在透支您的威严,而且您还打算让他上战场,他不但杀不了敌人,反而还要派出许多弟兄去保护他。他会成为累赘,会拖大家后腿。”
索魔道:“话不要说得太早,到战场上再说,一切用军功说话。”
杜炎道:“义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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