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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蜀葵最终还是接受下了这张名片。
王连翘亲自塞到了蜀葵妹妹的包里,并且威胁道:“你要是不收下,那也别想去见笔友了。”
王蜀葵心不甘情不愿,她在周美电器的经历不算很美好,因为她刚刚知道就连周美电器的会计都是暨南大学的毕业生。
不过,阳光如此明媚,转个弯的功夫,她就忘记了刚才发生了什么,又是一个骄傲自恋的王蜀葵。
······
第一次见笔友,纵然骄矜如王蜀葵,心情也是紧张的,还有一点小心翼翼的期待。
“他,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会不会像黎明一样,帅气又冷酷。”
“华仔也可以啊,活力又亲切。”
王蜀葵早早来到约定的地点,忍不住陷入遐想。
10分钟过去了;
20分钟过去了;
40分钟过去了;
王蜀葵由期待变成了等待。
“不会是记错地点吧,的确是这个咖啡馆啊,位置还是他挑的,说挑一个安静偏远的地方,没有太多俗人打扰。”
又过了一会,等待又变成了煎熬。
“难道是我衣服穿得不对吗,明明约定好,我穿牛仔衫和格子裙啊。”
王蜀葵内心有点憔悴,忍不住观察下咖啡馆里的人,希望能看到那双搜寻的眼睛,进行一次完美的火花碰撞。
左面是一个看报纸的中年人,王蜀葵摇摇头,年纪不对;
前面是一个少女,王蜀葵摇摇头,性别不对;
还剩下一个的小男孩,王蜀葵心里在呐喊,小朋友就不要进来捣乱好吗!
王蜀葵看了下时间,已经超过约定时间将近1个小时。
这时,咖啡馆的风铃声突然响起,有个20岁出头的青年人推门进来。
王蜀葵抬头看了一眼,长的很帅啊,个子也挺高的,而且笑的很开朗,只是气质似乎太浮夸了,油头粉面,没有学生的感觉。
可是,他又穿着白色的连帽衫,深色卡其裤,这也是约定好的服装,而且,这个人的目光也在四处搜寻,王蜀葵的心忍不住“咚咚”敲起来。
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拿着一支玫瑰,这可是约定好的暗号啊!
恰巧,这个人也看到了王蜀葵,似乎认出了她。
王蜀葵很慌张,甚至忍不住有一种想逃避的感觉。
“赠人玫瑰?”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手有余香”王蜀葵颤抖着对了下一句。
······
“我最喜欢的歌曲,就是阿哲的爱如潮水,每次听起这首歌,我就觉得心情很低落。”骆宾说的很深情。
王蜀葵埋头把一杯饮料彻底喝光,偶尔抬起来和骆宾对视一眼,笑笑又垂下眼眸。
这在骆宾看来,是暗送秋波的表现。
可是恰巧相反。
根据美学的审美距离论,审美主体要获得最佳的审美效果,需要主体和客体之间保持合适的空间距离,距离太近,就领略不到事物的朦胧美。
王蜀葵和骆宾在一起聊了半个小时后,蜀葵妹妹心里又有了变化,这个人脸蛋是挺好看的,而且名字也好听。
当初王蜀葵就是觉得骆宾这个名字很有意境,和骆宾王只差一个字,这才和他做笔友的。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多美的诗句啊,骆宾就算写不出,但至少也是个状元身份,可是两人都一起聊这么久了,骆宾怎么展现不出信里的那种渊博和上进呢。
王蜀葵心里有点落差,她更喜欢上进的男孩,可眼前这个人的谈吐中却没有这种感觉。
“去我们学校看一看吧,我知道一条很安静的路。”骆宾自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很熟悉了,邀请王蜀葵到中山大学做客。
王蜀葵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也愿意看看这所享誉盛名的顶级学府。
两人出去时,骆宾自然而然的想去牵起王蜀葵的手,没想到王蜀葵却突然往后一缩,瞬间两人都有点尴尬,不过好在行走的过程很有趣,小路的两边偶尔有片片落叶轻轻飘下,也别有一番滋味。
“骆宾,还有多久到啊?”王蜀葵走了好一会儿,粤城的高楼大厦越来越远,但树林却越来也... -->>
王蜀葵最终还是接受下了这张名片。
王连翘亲自塞到了蜀葵妹妹的包里,并且威胁道:“你要是不收下,那也别想去见笔友了。”
王蜀葵心不甘情不愿,她在周美电器的经历不算很美好,因为她刚刚知道就连周美电器的会计都是暨南大学的毕业生。
不过,阳光如此明媚,转个弯的功夫,她就忘记了刚才发生了什么,又是一个骄傲自恋的王蜀葵。
······
第一次见笔友,纵然骄矜如王蜀葵,心情也是紧张的,还有一点小心翼翼的期待。
“他,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会不会像黎明一样,帅气又冷酷。”
“华仔也可以啊,活力又亲切。”
王蜀葵早早来到约定的地点,忍不住陷入遐想。
10分钟过去了;
20分钟过去了;
40分钟过去了;
王蜀葵由期待变成了等待。
“不会是记错地点吧,的确是这个咖啡馆啊,位置还是他挑的,说挑一个安静偏远的地方,没有太多俗人打扰。”
又过了一会,等待又变成了煎熬。
“难道是我衣服穿得不对吗,明明约定好,我穿牛仔衫和格子裙啊。”
王蜀葵内心有点憔悴,忍不住观察下咖啡馆里的人,希望能看到那双搜寻的眼睛,进行一次完美的火花碰撞。
左面是一个看报纸的中年人,王蜀葵摇摇头,年纪不对;
前面是一个少女,王蜀葵摇摇头,性别不对;
还剩下一个的小男孩,王蜀葵心里在呐喊,小朋友就不要进来捣乱好吗!
王蜀葵看了下时间,已经超过约定时间将近1个小时。
这时,咖啡馆的风铃声突然响起,有个20岁出头的青年人推门进来。
王蜀葵抬头看了一眼,长的很帅啊,个子也挺高的,而且笑的很开朗,只是气质似乎太浮夸了,油头粉面,没有学生的感觉。
可是,他又穿着白色的连帽衫,深色卡其裤,这也是约定好的服装,而且,这个人的目光也在四处搜寻,王蜀葵的心忍不住“咚咚”敲起来。
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拿着一支玫瑰,这可是约定好的暗号啊!
恰巧,这个人也看到了王蜀葵,似乎认出了她。
王蜀葵很慌张,甚至忍不住有一种想逃避的感觉。
“赠人玫瑰?”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手有余香”王蜀葵颤抖着对了下一句。
······
“我最喜欢的歌曲,就是阿哲的爱如潮水,每次听起这首歌,我就觉得心情很低落。”骆宾说的很深情。
王蜀葵埋头把一杯饮料彻底喝光,偶尔抬起来和骆宾对视一眼,笑笑又垂下眼眸。
这在骆宾看来,是暗送秋波的表现。
可是恰巧相反。
根据美学的审美距离论,审美主体要获得最佳的审美效果,需要主体和客体之间保持合适的空间距离,距离太近,就领略不到事物的朦胧美。
王蜀葵和骆宾在一起聊了半个小时后,蜀葵妹妹心里又有了变化,这个人脸蛋是挺好看的,而且名字也好听。
当初王蜀葵就是觉得骆宾这个名字很有意境,和骆宾王只差一个字,这才和他做笔友的。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多美的诗句啊,骆宾就算写不出,但至少也是个状元身份,可是两人都一起聊这么久了,骆宾怎么展现不出信里的那种渊博和上进呢。
王蜀葵心里有点落差,她更喜欢上进的男孩,可眼前这个人的谈吐中却没有这种感觉。
“去我们学校看一看吧,我知道一条很安静的路。”骆宾自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很熟悉了,邀请王蜀葵到中山大学做客。
王蜀葵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也愿意看看这所享誉盛名的顶级学府。
两人出去时,骆宾自然而然的想去牵起王蜀葵的手,没想到王蜀葵却突然往后一缩,瞬间两人都有点尴尬,不过好在行走的过程很有趣,小路的两边偶尔有片片落叶轻轻飘下,也别有一番滋味。
“骆宾,还有多久到啊?”王蜀葵走了好一会儿,粤城的高楼大厦越来越远,但树林却越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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